上海大歌剧院建设内容包括四类功能用房,即演出用房、剧目创作排练和制作用房、歌剧展示和艺术教育用房、配套设施和辅助用房等。
(1)
演出用房
采用大、中、小三个歌剧厅的组合模式:其中大歌剧厅2000座,主要演出中国民族歌剧、世界经典歌剧、音乐会版歌剧、交响合唱、清唱剧等;
中歌剧厅1200 座,主要演出实验歌剧、轻歌剧等;小歌剧厅1000 座,以青年歌剧观众及国内外游客为目标群体,打造一台天天演的集通俗美声、独特场景和高科技为一体的情景歌剧。能同时满足中国民族歌剧和西方经典歌剧的演出,并考虑了不同观众群体对剧目的欣赏需求。座席设定符合中国歌剧观众的欣赏习惯,兼顾声学效果和视觉效果完美性。
(2)
剧目创作排练和制作用房
,包括1:1合成排练厅,为合唱、乐队、舞蹈、独唱、器乐设置的不同大小排练厅10个,排练房54间,歌剧创制工作室和舞美道具制作用房等。
(3)
歌剧展示和艺术教育用房
,包括歌剧展示、歌剧视听室、艺术家零距离平台、学术报告厅、多媒体互动空间、歌剧教室和亲子艺术园地等。
(4)
配套设施和辅助用房等
,包括运营管理、管理服务、舞台技术管理、工程技术管理、物业管理、设备机房、安保机房、观众服务用房和车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