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的纳税服务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推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四条服务措施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税务力量。
图为税务干部对办公区域进行消毒
图为税务干部为入厅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2月10日起,榆林市税务系统自有办税服务厅全部开始对外办公,为全面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及窗口人员办税安全,榆林市税务局制定下发《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关于全面做好办税服务厅疫情防范工作的通知》,对办税服务厅防疫期间的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一是强化入厅人员检测,安排专人负责对所有进入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纳税人、缴费人进行防护检查和体温测试。二是强化办税服务场所工作人员的人身保护,按需配备口罩、测温仪、消毒液、洗手液、乳胶手套等防护物品。每日上岗前,工作人员进行严格体温测试,在岗工作期间,一线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佩戴符合标准的防护口罩及其它相关防护装备。截至2月11日,全市办税服务厅两个工作日内累计办理业务503笔,其中医保信息采集338笔。
图为榆林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区域
2月10日下午,榆林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榆林市疫情防控第六次新闻发布会,具体介绍了当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工作措施,在坚决阻击疫情的同时,保障良好税收秩序。疫情防控期间,该局通过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网上纳税人学堂、“两微一端”等方式宣传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税收优惠政策,对涉及可享受政策的公共交通、生活服务、邮政快递等行业主动提供线上辅导。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控设备锁定问题的解决方案,积极扩大宣传范围,第一时间远程辅导纳税人进行相关操作。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报的企业免于处罚,免于信用等级评定扣分。疫情防控期间,榆林市税务局对辖区内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特别是对中小企业面临的经营困难进行深入调查分析,通过落实减免税政策、延长申报期、缓缴税款、推进纳税信用贷等一系列举措,为企业解燃眉之急。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图为QQ群宣传“一码全知道”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国家税务总局依法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从2月17日延长至2月24日。针对2月份需办理的涉税业务,榆林市税务局通过微信公众号、短信等方式积极引导纳税人采取“非接触式”办税渠道办理业务,实现“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窗口”,尽量减少窗口业务接触。同时,各基层税务分局(所)根据管户情况,主动预约纳税人、缴费人办理税费事宜,实现辖区内管户分流、分批办税,避免办税服务厅人流量激增拥堵。办税服务厅及时向纳税人、缴费人发布拥堵提示,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采取渠道错峰、时间错峰等方式办理相关业务,确保服务质效不打折。
图为纳税人来自助办税区办理业务
配足配强电子税务局后台业务处理、咨询办公电话接听、向纳税人邮寄发票业务处理和自助终端设备日常运维等业务支撑保障人员,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效率高、服务意识好的业务骨干及时处理、回应纳税人咨询,及时做好发票邮寄和自助终端发票增补工作,确保电子税务局、自助终端设备上各类业务及时处理、运行顺畅。2月10日起,全市328台自助办税设备全部正常使用,截至目前,全市累计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业务量占全部业务量90.25%,通过自助终端办理业务量占全部业务量0.56%。
图为微信群宣传辅导
做好新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榆林市税务局将坚决拿出一鼓作气和百折不挠的决心,全力保障税务干部、纳税人、缴费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榆林经济健康向好贡献税务力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
责任编辑:张越 (010)61930078
涌动在战“疫”前沿的税务力量
关于防控疫情税收优惠政策最新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