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因斯坦曾说:“任何傻瓜都能让事情更复杂,只有天才能让事情变简单。”单就这一点来看,乔布斯无疑是天才中的天才。
然而,如果你只看到了乔布斯“天才”“神经质”“怪人”的一面,《乔布斯传》的作者沃尔特·艾萨克森(Walter Isaacson)会为你扼腕叹息,叹息你没有抓住重点。
在艾萨克森看来,天才所秉承的理念和坚守的原则,才是更值得众人关注和深思的部分,也是商业管理以及这个世界应当继承的精神遗产。
毕竟,你我无须成为乔布斯那样的神经质,也无须是一个天才或者怪人,但是我们要明白:乔布斯的成功并非神迹,每个人都可以从他的成功中汲取经验。
乔布斯的传奇已是广为传诵的创业神话:1976年,他和朋友在父母的车库里一起创办了苹果公司;1985年,他被扫地出门;1997年,在苹果濒临破产之际,他重新回归,扶大厦之将倾;2011年11月,在其病故之时,苹果已然被他打造成全世界最具价值的公司。
在这条人生轨迹上,乔布斯一路引领了七个产业的变革:
个人电脑、动漫电影、唱片、移动通信、平板电脑、零售和数字出版业。
他因此得以与托马斯·爱迪生、亨利·福特以及沃尔特·迪斯尼一起,跻身美国最伟大的创新者之列。
这些人中没有圣徒,但是,当他们特立独行的个性泯然于时间长河后,历史将会记住,他们如何将自己的想象力注入技术与商业之中。
苹果公司联合创始人 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
在我撰写的《乔布斯传记》出版几个月以来,已有不计其数的评论者试图从这本书中提取他的管理理念。
其中不乏真知灼见者,但很多人(尤其是那些没有创业经验的人)太过于关注他锋利的个性棱角。
而我认为,乔布斯成功的精髓,是他将自己的个性与行为方式完美地融为一体。
他做事给人一种感觉:一切普遍规则于他都不适用,他将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的热情、激情与极端情绪化,全部倾注于他所创造的产品之中。他的暴躁和缺乏耐心都是他完美主义的组成部分。
在完成传记的大部分内容之后,我和乔布斯最后见了几面。其中有一次,我又问他为何待人如此严苛。他说:“你看结果啊,和我一起工作的都是些聪明人,如果觉得自己被虐待,他们中的任何人都可以换个地方找到最好的工作,但是他们没有。”停顿了好一会,他深沉地说:“我们做了些很了不起的事。”
的确,在过去十多年,他和苹果创造的一系列产品。这些产品无一不位列当代最伟大的创新:iMac、iPod、iPod nano、iTunes商店、Apple商店、MacBook、iPhone、iPad、App商店和OS X Lion —— 更别提每一部皮克斯动画电影。在他与绝症做斗争的最后岁月,围绕在他身边的是一群忠心耿耿的同事——这些苹果公司的精英多年来奉乔布斯为“精神领袖”;还有挚爱他的妻子,姐姐和四个子女。
所以,要想从乔布斯身上提取真正的管理理念,我们应该聚焦于他取得的成就。我曾经问他认为自己最伟大的创造是什么?我以为他会说Macintosh或iPad,
但他告诉我,他最伟大的作品是苹果公司。
他说,创造一家经久不衰的企业远远比创造一个伟大的产品更加困难,也更加重要。
乔布斯是怎么做到的?这个问题将是商学院在未来一个世纪要去研究的课题,而我认为以下14点就是他成功的关键所在。
1997年,乔布斯重返苹果,当时的苹果正在生产不同系列的电脑和外设产品,其中包括十多个版本的Macintosh,整个产品布局十分杂乱随意。在长达一星期的产品总结会后,乔布斯终于受够了。
“够了!”他大喊道,“这太疯狂了。”他抓起一只记号笔,光着脚信步走到一面白板前,画了一个二乘二的表格宣布说,“这才是我们要的,”在两栏的顶端,他写下“消费者”和“专业人员”,在两行的前端他写下“桌面”和“便携”。他告诉团队,他们的工作就是要生产四个伟大的产品,表格的每一格代表一个产品,其余的产品应该全部取消。全场一片静寂。
通过让苹果聚焦于生产四种电脑,乔布斯成功地挽救了公司。
“决策不去做什么和决策去做什么同等重要,”他告诉我,“这道理适用于企业,也适用于产品。”
专注已牢牢植根于乔布斯的个性之中,他的禅学训练更加强了这一特质。
他总是毫不留情地过滤掉分散注意力的事物。
当同事和家人试图让乔布斯处理一些他们认为重要的事,比如一个法律纠纷或一次医学诊断,他们总会被乔布斯的态度惹怒——因为乔布斯通常会冷漠以对,除非做完想做的事,否则他决不会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伴随乔布斯禅定般专注的,是他化繁为简的能力。他总能通过保持事物精华,去除掉多余部件来简化事物。
“简洁是终极的复杂”
,出自于苹果公司第一本宣传手册。
乔布斯是在雅达利公司上夜班期间,意识到追求简洁的价值的。雅达利从来不在出版的游戏中提供操作手册,所以他们的游戏系统必须简化到任何初学者都能立即掌握。雅达利出品的游戏《星际迷航》只有两条提示:1. 投币,2. 躲避克林冈人。
乔布斯对简洁的追求,不只是意味着忽略复杂的功能,更意味着征服复杂结构的自信。
他意识到,如果要达到一种深度的简洁,那么就要用户友好,而不是挑战用户。
“这需要大量艰苦的工作,”他说,“让事情变得简洁,要真正了解隐藏的挑战并找出优雅的解决方案。”
在追求深度简洁这条路上,乔布斯遇到了知己——苹果的工业设计师乔纳森·艾维。
他俩深知这种简洁不仅仅是采取简约风格或移除冗余,而是设计者必须深刻理解每一个元素所起的作用。
“要达到极致的简洁,你必须足够深入,”艾维解释道。“举例来说,放弃螺丝的使用,你很可能得到一件异常扭曲复杂的产品。更好的方法是将简洁带到产品深处,去了解产品的每一个组成部分,以及它们是如何生产出来的。”
乔布斯和苹果公司对用户体验进行端对端的负责——这一点很少有公司能够做到。
从iPhone的ARM微处理器性能到用户在Apple商店购买手机,用户体验的每一个方面都被紧密地连接到一起。
无论是八十年代的微软还是今日的谷歌,他们都采取了更开放的方式,允许自己的操作系统和硬件被各种不同的硬件厂商所使用,而这一方式也曾经被认为是更成功的商业模式。但是,乔布斯坚持认为这种方式只会产生劣质的产品。
“人们都很忙,”他说。“比起费神思考如何同步电脑和各种设备,他们有更意义的事去做。”
乔布斯这种强迫症似的、“整体式”的责任感,部分来源于他极具控制欲的个性,部分源于他对完美主义的极致追求。
一想到苹果公司伟大的软件运行在其它公司平庸的硬件上,他就坐卧难安。同样地,他也难以忍受未授权的应用和内容破坏苹果产品的完美性。
这种方式的确无法带来最大的短期利润,但在这个充斥着各种垃圾产品、错误信息和丑陋界面的世界中,它带来的是令人惊艳的产品和无比舒畅的用户体验。
有时候,被一个控制狂控制也不是一件坏事。
一家创新公司的标志,不仅在于发现新的想法,它也应该知道如何在落后的时候超越对手。
乔布斯在开发第一代iMac的时候就是这样做的。当时他忙于让电脑在处理图片和视频时更加强大,却在处理音乐方面落后于对手。对手的PC用户可以随意下载、打包音乐并将其提取和刻录到自己的CD中,而iMac的内置光驱无法刻录CD。“我觉得自己很白痴,”他说,“我想我们落后了。”
但是,他没有仅仅升级iMac的光驱来追赶对手,他决定要建立一个整合的系统来改变整个唱片行业。
其结果就是iTunes、iTunes商店和iPod的结合,让用户可以购买、分享、管理、储存和播放音乐,这比任何对手都做得更好。
在iPod获得巨大成功后,乔布斯不但没有任何庆祝,反而开始思考什么东西能够打败iPod。
而其中一个可能性,就是手机生产商将音乐播放功能加入到他们的产品中。
于是,他亲手创造了iPhone来蚕食iPod的市场。
“如果我不这么做,别人也会。”他说。
八十年代早期,乔布斯正带领他的小团队开发第一代Macintosh,他的口号是要让它变得“好得令人疯狂”。
“利润最大化”和“成本权衡”这样的词汇,在他的字典里根本就不存在。
他告诉开发团队的头儿:
“别操心价格,你只要让它的功能更强大就好。”
在第一次带Macintosh团队去集训的时候,一开始他就在白板上写道:
“不妥协。”
后来,这款成本高昂的电脑演变成了他被逐出苹果的导火索。不过正如乔布斯所说,Macintosh“在宇宙中留下了印记”,并加速了家用电脑的变革。
最终,他找到了平衡点:专注于创造伟大的产品,利润自然而然就来了。
乔布斯的归来,使苹果的重心回归产品创新。他和团队一鼓作气地开发了iMac和PowerBook,接着是iPod、iPhone和 iPad。他对此解释说:“
我追求的是建立一家经久不衰的公司,所有员工的目标都是开发伟大的产品,其它一切都是次要。
当然,追求利润是很重要,利润是创造伟大产品的前提,但是我们的驱动力是产品,而不是利润。”
乔布斯第一次带领Macintosh团队进行集训时,一位成员询问是否应该进行一些市场调查,以了解消费者的需求。
“不用,”乔布斯答道,
“在我们向消费者展示我们的产品之前,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他当时引用了亨利·福特的名言:如果我问消费者想要什么,他们可能会告诉我,他们要一匹跑得更快的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