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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常见误区

冯一聊科创  · 公众号  ·  · 2024-06-05 09:59

正文

原文: 青浦税务公众号,20240521 发布
本文由冯一汇集

正文如下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税收优惠政策,今天就跟着申税小微一起来看看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常见误区吧!


01

误区一: 所有行业的企业均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错。 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7)》为准,并随之更新。上述行业为 不适用 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02

误区二: 所有非负面清单行业企业均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错。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仅适用于 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 不适用 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03

误区三: 所有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的企业,研发活动都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错。 只有 符合条件 的研发活动才可以。可加计扣除的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了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下列活动 不适用 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1.企业产品(服务)的 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 直接应用

3.企业在 商品化后 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 重复或简单改变

5. 市场调查 研究、 效率调查 管理 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 流程环节 常规 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护维修;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04

误区四: 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不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错。 失败的 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 可享受 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一是 企业的研发活动具有一定的风险和不可预测性,既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政策是对研发活动 予以鼓励 并非单纯强调结果

二是 失败的研发活动也并不是毫无价值的,在一般情况下的“失败”是指没有取得预期的结果,但 可以积累经验 ,取得其他有价值的成果。

05

误区五: 只有本企业研究人员的相关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错。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 费用及 外聘研发人员 的劳务费用均可加计扣除。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 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外聘研发人员 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 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 的,企业应对其人员活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 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 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06

误区六: 研发产品过程中对外销售的试制品,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错。 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 对外销售 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 不得加计扣除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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