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端注:我在昨天的文章
《现实版“勇者斗恶龙”》
中提到杭州陈鹤皋的无限制格斗流,这一武术流派被很多人称为“疯狗格斗流”,因为打斗的时候会像一条疯狗那样上蹿下跳大喊大叫,实在是很不雅观。我在网上看了各种各样的评论,差不多有八成都是嘲讽,只有两成是支持。那么这种打法真的像他们说的那么不堪吗?我觉得应该让当事人自己来说一说。下面转发一篇陈先生早年的文章,他在文中详细解释了为什么要这么打,你看看有无道理,我觉得很有道理。
文/陈鹤皋
一:大众化的“以一打多”通俗方法是“因多就多、始终打多”,故失败多多;而取得“以一胜多”成功的法则是“化多为一、始终打一”。
从古到今,众多的武林门派在解决“一人如何战胜多人”这个千古难题上采用的皆是“四面开弓、以一敌多”的恒定模式——从其训练的方式、内容即可直接明了地读懂其“孤虎硬与群狼同斗”的格斗观念。比如较为典型的训练方式是:一人站在多只沙袋(或多个木桩)的中间,左右开弓四面出击,竭尽全力地击开四周来回荡摆的沙袋(或来着不拒地击打临近身边的多个木桩),直至筋疲力尽无法坚持为止。并且,随着击打沙袋(或木桩)的水平提高,逐渐增加沙袋(或木桩)的数量,试图在实战中凭此力敌众多歹徒的围攻——尽管此种训练方式方法被众多门派的正宗传人们一代一代地、虔诚地奉为金科玉律,然而事实上这种训练的结果却非常不如人意:以一对多的实战中常常胜少败多,且每每留下许多悲惨的教训!故从“只认真理、否认谬论”的客观现实出发,认定该“金科玉律”实在是误人子弟的“常败教条”。
那么,导致该“金科玉律”不幸沦落为“常败教条”的根本原因究竟是什么呢?通过对此所谓历经多少朝代的“金科玉律”经过数年的搏击实战检验、科学分析论证发现,其常败原因不是其他,正是该所谓的“金科玉律”的核心思想犯了原则性错误。
众所周知,每一个习武者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其最为重要的目的就是要大幅度提高自己的格斗能力。就常规来说:
让搏击斗志变得相当旺盛——以前不敢多管“闲事”,日后勇于挺身而出;
让搏击动作变得相当敏捷——以前不会闪展腾挪,日后变得进退自如;
让搏击拳脚变得相当凌厉——以前出手飘拂无力,日后出招人人畏惧;
等等。
诸如这些,皆是实现步入武林之前被认为的艰难之事转化为轻易之事,从而能够大量地解决以前难以解决的格斗问题,事实的确如此。也就是说,当要解决一个本来就相当难的问题时,正确的途径应该是只有将这个问题简单化了,才可以迎刃而解;而不是将原本就难度很大的问题再去复杂化,如是,这个问题便就更加成为问题了——这便是真理。
可想而知,“金科玉律”不但没有将“以一对多”这个问题简单化,反而使得它进一步复杂化:即自始至终都陷入敌方的包围圈里被动反击,即使筋疲力尽还得应付多名对手的同时攻击(即死心塌地地将问题一难到底),有这个极端错误的核心思想在作怪,怎么会不饱尝失败的苦果呢?!怎么还不心甘情愿地接受常败教条的“殊荣”呢!
科学的东西来不得半点虚假。我处通过多年的研究和实践得出定理A:众歹徒的参战人数与每人意志成正比,与受到的威胁程度成反比。(即其参与直接攻击的人数随着每人的格斗意志增强而增加,随着每人的格斗意志的减弱而减少;但随着来自对方的威胁程度的增强反而减少,随着来自对方的威胁程度的减弱反而增加)。因此,大家必须从这里去突破:让众歹徒受到难以承受的巨大威胁,尽量熄灭大多人的格斗意志——如果能够只让敌方一人应战,其余人不加入;或者,最有效地压制住其参战人数的同时性——如果能够不让敌方同时进攻,而是打完一个再换打下一个(这在无限制抢动快打体系中都称为“人数相对论”),那么,“以一对多”不就变相成为始终“以一对一”了!所以,一旦“始终打一个”这个命题成立,则打开以一胜多这个难题大门的至关重要的金钥匙也就到手了。
要让“始终打一个”的命题成立,必须本着极其科学的态度去研究、去论证、去反复实践。 ——下面让大家一起来论证“化多为一、始终打一”的可行性:
首先,要实现“只让敌方一人参战,其余人不加入”,关键的关键是必须要有足以瞬间摧毁“其余人”参战意志的杀手锏!大量的打斗事件证实,即使你拥有高超的搏击技术、凌厉的拳脚威力、迅猛的动作速度等,在格斗中固然相当重要,但是往往只能破坏对手的部分躯体,还不足以彻底摧毁对手的战斗意志,因此你仍旧无法有效地阻止对手的继续战斗、乃至疯狂报复——这是因为尽管你的搏击技术很高超、你的拳脚威力很凌厉、你的动作速度很迅猛,但是在对手的眼里你仍然是人——会功夫的常人而已,他凭什么自动熄灭战斗的意志?!
通过许多次与不法分子进行血战的胜利经验证实:只有将自己变得不再是一个“人”——象一头浑身冒着血腥味的凶残暴兽,异常疯狂地欲对面临的众敌“狂嚼猛咬、碎尸万段”,才能使“威慑”两字膨胀成巨大压力,重重地压跨对手的心理承受能力;才能让对手在极度恐惧中无法忍受而彻底崩溃!
正是凭着这种巨大的威慑力(杀手锏),在一人与多名不法歹徒格斗时,才能运用该杀手锏将敌方迅速化多为一:使对方的“其余人”当即被巨大威慑力镇住,只剩参战的一人任凭我方宰割。以至不少次“以一对多”都是在我方“变态”地狂打敌方一人的同时,“其余人”或吓得手脚发软浑身哆嗦,或吓得飞快地逃散——只因我方在敌方的眼里变成了一只狰狞可怕的“猛兽”,所以使得“化多为一、始终打一”成为现实!
其次,要实现“不让敌方同时进攻,而是打完一个再换打下一个”,其中的秘诀即是:已与一名对手搏击之时,必须避免和“其余人”直接发生打斗!如何做到这一点呢?我方战无不胜的打斗经验告诉大家:只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即可:
1、使其余人的直接进攻路线受阻;
2、使其余人发起直接攻击的有效时间不够。
许多次街头制敌的战斗表明:尽管众歹徒不断移动企图合围我方,但是由于我方的主观能动性就是要满足“使其余人的直接进攻路线受阻”;“使其余人发起直接攻击的有效时间不够”这两个基本条件,所以众歹徒往往处于被动落后的状况。然而,大家真正地要在实战中使“化多为一、始终打一”的理想成为现实,就必须遵循下节讲述的“极顶威慑、抢动快打、一击必杀”的无限制攻击方针。
二、“极顶威慑、抢动快打、一击必杀”的无限制攻击方针是实施“化多为一、始终打一”的必要保障。
当大家终于明白了“化多为一、始终打一”才是解决“以一对多”这个难题的正确指导思想时,还只意味着在武学应知应会的层层阶梯上又“懂”了一个层次。如果光是“知”却不“会”,仍然无法在真正的实战中如意地将“化多为一、始终打一”成功地付诸于实际。所以一切有志于在武学上真正地跃上这个以一对多、屡战屡胜的高台阶,就应该在“化多为一、始终打一”的正确思想指导下、以上面列出的“定理A”和下面论述到的“定理B,定理C”为“解题”依据、以及参照以下要论述的多种打斗实践的要点进行系列针对性的训练!(本文限于篇幅,只能简单叙述)——果如此,今后的你定能让那些聚众来犯的歹徒“站着来、抬着走”!
1、威慑法——从定理A得知,如果给来犯的众歹徒巨大的威胁力,则可以大大地降低其格斗能力。
所以大家必须做到杀心追过斗志:歹徒们平时花天酒地、从不苦练功夫,然而每每与大众化的练武人实战,其战胜率却惊人地高,凭的不就是一股合起来的狠劲吗?所以首先必须拆散他们的合劲,因此:
a、要具备“你狠我比你更狠“、“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这种疾恶如仇的气概;
b、要比歹徒们提前进入生死拼搏的特级战备状况;
c、两眼一定要射出狠极的凶光;
d、面部表情则要表现出发自内心的凶残;
e、浑身要有一股无法按耐的、强烈暴躁的搏杀冲动;
f、头脑里要充满“枪声一响、战死疆畅的视死如归的“赴死”念头;
g、口中更要发出令人心惊肉跳的急促地、尖利地、复仇地啸叫声;等。
——如此先声夺人、极顶威慑的搏击,大多数歹徒的心理会受到极大的刺激和震撼,往往因此惊慌失措而大幅度地降低了战斗力、甚至不堪一击!特别是当我方在尖利的啸叫声中极快地、疯狂地摧毁第一个歹徒之际,常常出现其他歹徒临阵胆怯,不敢加入战斗的喜人情景!我方却因此已将自身的搏杀潜能瞬间激发出来,相比之下,一人的战斗力反而远在众歹徒的合力之上了(这在无限制抢动快打的体系里称为力量相对论)!
2、无限制抢动快打法:我处通过多年的研究和实践又得出定理B:众歹徒的运动速度与行为经历成正比,与受到的阻碍程度成反比。所以,与众歹徒相遇,必须发生与其日常的行为和日常的经历完全相反的事,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其运动的速度、以及最大程度地提高己方的单击速度和连击频率。如此,要做到以下48字的快打原则:“敌不动,我先动!敌欲动,我抢动!敌先动,我超动!敌微动,我狂动!敌一动,我数动!敌连动,我插动!敌狂动、我制动,敌停动,我续动)(注释:无限制抢动快打体系里的“插动”指的是:我方按人体连续运动的过程中必然存有空隙的客观规律而赶超直觉反应、强行插入,迫使敌方停止运动的主动动作,并不是象大众化武技那样等到直觉发现敌方的一个空挡后进行再插入反击的被动动作。其他各动的注释暂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