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故意伤害一案,因南方周末《刺死辱母者》一文的横空出世,一周内引爆了全中国。
当刑事个案演变成为社会公共事件时,它所带来的讨论,无疑具有启发民智的意义,甚至关乎对未来的信心。于欢刺死辱母者,引发了全网千千万万条评论,群情激昂的背后,透露的不止是公众对于欢个人生死的挂怀,更是国人对法治高度关切的生动注脚。
那么,在这短短一周的时间里,于欢案是怎么引爆全网传播的?全网十几亿网民的态度又是如何变化的?事件本身又为社会带来了怎样的思考?
于欢案的百度指数走势
让我们梳理下整个事件的传播路径、几个关键的引爆点、以及网民们的态度是如何变化的——
第一推手:南方周末及微信公号
3月25日周六10时43分开始,大部分人的朋友圈陆续开始被《刺死辱母者》一文刷屏。但却很少人知道,《南方周末》首发,其实是在2天前,3月23日的南方周末官网infozm.com上,仅仅引发了54条评论,也并未引起其他媒体的太多关注。看起来,这仿佛是一篇寻常的案件特写。
直到两天后的10:43分,南方周末的微信公众号运营人员才在微信上推送了这篇文章。然而,社交传播的先机早已被敏锐的后起者拾起。第二棒的接棒手,是网易和凤凰们。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已经被唱衰多年,但传统媒体,尤其是像南方周末、新京报、都市快报等大报大刊,仍然有最优质的内容和公信力。他们遇到的挑战是,因为缺乏用户数据与移动互联网运营经验,往往不能精准地把握移动时代的传播节奏和调性,只能依靠采编和运营团队的经验来判断一个内容的传播价值和是否要跟进,却往往来不及做出最快的反应。
关键推手:网易门户+网易新闻客户端
从百度指数上可以看到,于欢和于欢案两个关键词的关注峰值起点是3月24日,这正是网易与凤凰两大门户转载该文的时间。
3月24日下午,凤凰网某位编辑发现此稿,并迅速将原先的标题《刺死辱母者》,改为《山东:11名涉黑人员当儿子面侮辱其母1人被刺死》,14:51进行了发布。
几乎是同时,网易的新闻编辑也发现了此稿。无独有偶,编辑显然也对南周原标题不满意,于是将标题改为《女子借高利贷遭控制侮辱 儿子目睹刺死对方获无期》,15:13发布。
在这里可以看出,南方周末原来的标题很有格调,也符合媒体调性;但从网友阅读量、跟贴量与互动量来看,网媒的标题显然更受读者的欢迎。
但正如我们大多数人早就习惯了在手机和pad上看新闻看综艺看美剧,真正的爆发,出现在移动端。
源于网易门户与网易新闻app两端内容的统一,网易新闻客户端在同一时间节点同步转载此稿,标题变成了简洁直接的《母亲欠债遭11人凌辱 儿子目睹后刺死1人被判无期》。
值得关注的是,移动端标题与PC端标题之间的差异:“女子”变为“母亲”,并突出具体数字11人及死亡人数1人——而且这个标题最终也覆盖了原PC端标题。更重要的是,网易新闻客户端根据用户跟贴的产生速度做出了正确判断,将此稿从普通信息流提到首页。
尽管几乎都在第一时间转载,并对原标题做了修改,但网易之后的传播势能却异乎寻常地惊人,将其他媒体远远甩出身后。目前在互联网上,涉及该事件的报道中,没有任何一条报道的用户评论数超越网易。截止3月30日12时,网易上的跟贴互动量高达239万,超出其他媒体和社交平台至少一个数量级。
从网易跟贴看舆情变化
在一周的时间里,对所有网民的评论进行统计和语义分析,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不妨从网易239万跟贴窥得部分现象与细节——
去掉一些纯情绪发泄(如傻逼、去死等)且无明确观点的跟贴之后,发现网易用户的观点大致主要有四大类:
(一)负面情绪首先爆发
3月26日前受谣言和不实报道误导,唱衰司法公平,对聊城司法机关,特别是办案法官和民警进行网络语言暴力攻击的,比如“警察“、“死”、“噩梦”、“侮辱”、“不作为”等高频词的出现。但随着各级公检法机关的澄清和应对及时,以及知乎、微博上公知和专业人士的知识和观点普及,在3月27日之后基本不再增长。
(二)感性主张成主流
从人伦和情感角度或同情,乃至力挺于欢,呼吁法院作无罪判决等观点占到总跟贴量的三分之一,相关热词以“这社会”、“正当防卫”、“良知”、“平安”、“正义”等为主,而大量网民的呼唤,还直接引发了新京报、人民日报的两篇重量级文章——“《辱母刺死案》法院未认定正当防卫,值得商榷”以及“辱母杀人案:法立如何回应伦理困局”。
(三)呼吁治理高利贷
以“警察”、“高利贷”、“黑社会”、“法律”等为主、呼吁严厉打击治理黑社会和高利贷的声音。而这一热门话题也同样出现在知乎上,其中最热门的一个回答就获得了1.6万赞同,引发了1305个评论。
(四)后期理性成主流
在中后期看到各级公检法机关披露的信息,以及大量媒体后续报道后,越来越多人赞同专家、学者、律师及部分政法专业人士的观点,从法理角度分析,认为法院判决罪名正确,但应认定为防卫过当,对于欢作减轻处罚的,这一类观点从3月27日之后增长最为快速,相应的高频词为“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正义”、“法律”、等。
整体来看,这次跟贴里虽然少不了千奇百怪的观点,但与以往类似公共事件舆论相比,大多数网民都保持了相对理性克制的态度,不懂法的从情理、人伦、道德角度表达个人诉求,懂法的从事实证据、法律条文、犯罪构成、防卫限度进行法理解析。
当然,这一舆情的转变,不可能是网易新闻客户端的独家功劳,这离不开另外几个大平台——微博、微信和知乎。
理性讨论区:知乎
和之前若干热点事件从知乎发起不同,这一次知乎上关于“于欢案“和“山东辱母案”的相关话题,大多是专业人士之间的观点碰撞,从法律、金融、舆论等专业角度进行多方探讨,内容以对案件的反思、案件涉及的法律、金融等专业知识科普讨论为主,整体内容趋于理性。
知乎上的讨论时间大多集中于3月26日—3月30日,30日后热度下降。
阅读量大,评论和回答数量多的大多数为知乎上的公知分子,他们由于关注者较多,在事件传播中成为重要KOL,他们的意见影响了沉默的大多数。
微博:公开发言姿势最重要
微博平台在这一事件的传播中,主要发挥作用的是四类主体:各级政府及公检法的官微、媒体官微(尤其是党媒)、公知分子、普通用户。
这里可以学习到的是,永远不要和猪队友一起干活……比如,济南公安的官微。
3月25日,事件刚刚开始发酵,济南公安声援同僚本无可厚非,可这种言论实在没有考虑到民众的情绪,摆起一副高高在上的面孔说教,引起大量微博用户的不满。
这还不够,3月26日,在民声鼎沸时再次发声,疑似指责民众与法律对抗,自不量力,直接将民众情绪引爆到对立面。
以上两条微博,虽然已全部被删除,但其微博评论区还是能看到大多数为负面评价,如“感谢你们执政为驴,为驴请命,保驴平安,驴民警察。来,再读一遍宣誓,‘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驴民共和国驴民警察,我保证忠于驴民,忠于高利贷;要账可以,打人不行,绝不出警;秉黑执法;恪尽职守,坚决贪腐;全心全意为驴民服务。我愿献身于崇高的驴民公安事业,为实现自己的富裕而奋斗!’”
相比而言,媒体官微的发声最多也比较专业,内容大多为事件报道,以及进一步事实披露。
公知分子与自媒体人大多数从自身专业领域对事件作出评论:
微信:传统媒体评析多
3月26日,“刺死辱母者”事件传播在微信进入舆论高峰期,出现众多“山东辱母”、“于欢案”公众号解读文章,多篇文章阅读量达10w+,此时更度出现的是事实披露及事件进展。可以看出,传统媒体和权威媒体在此类事件中的公信力,仍然远超自媒体和新媒体。
顾盼:静待理性和法制花开
最后挑选最有公信力和权威性的媒体文章,以及公检法体系对于欢案的回应时间表,作为这次梳理的结尾。尽管戾气仍在,暴力余波尚存,但看起来,我们有理由去期待更好的未来。
【3月26日10:4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时间通报于欢故意伤害案进展,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4日受理此案,已依法组成由资深法官吴靖为审判长,审判员王文兴、助理审判员刘振会为成员的合议庭。现合议庭正在全面审查案卷,将于近日通知上诉人于欢的辩护律师及附带民事诉讼上诉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的代理律师阅卷,听取意见。
【3月26日11:16】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赴山东阅卷并听取山东省检察机关汇报,正在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并强调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权予以撤销或变更;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有权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纠正。
【3月26日11:37】最高人民法院:及时转发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案件进程的通报。
【3月26日12:50】山东省公安厅:26日上午已派出工作组,赴当地对民警处警和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核查。
【3月26日16:27】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对“于欢故意伤害案”依法启动审查调查,第一时间抽调公诉精干力量全面审查案件,对社会公众关注的于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等,将依法予以审查认定;成立由反渎、公诉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对媒体反映的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等问题,依法调查处理。
【3月26日17:27】山东省聊城市:立即成立了由市纪委、市委政法委牵头的工作小组,针对案件涉及的警察不作为、高利贷、涉黑犯罪等问题,已经全面开展调查。下一步,聊城市将全力配合上级司法机关的工作,并依法依纪进行查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3月29日15:02】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于欢故意伤害一案的再次通报情况,合议庭已于3月28日通知于欢的辩护人,被害人杜志浩的近亲属、被害人郭彦刚的诉讼代理人到我院查阅案卷。
【3月29日15:14】最高人民法院:再次跟进转发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的情况通报。
【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又一堂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
【3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辩论中凝聚着法治共识》
【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于欢案”热评:静待花开是相信它一定会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