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本身具有较高的安全风险,岁末年初各企业应按照以下重点内容开展自查消除潜在安全隐患:
1.重点检查锅炉内表面是否存在明显腐蚀或磨损减薄、阀门有无严重腐蚀、裂纹、泄漏等。
2.检查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等安全附件是否灵敏有效且在检定(校验)有效期内。
3.检查超压、超温、高低水位报警是否失效,以及联锁保护装置是否可靠。
4.对燃气锅炉还要检查是否有泄漏、熄火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5.水介质锅炉要检测水质情况。
6.电站锅炉企业还要认真排查锅炉所属管道等承压部件隐患。
7.开展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
1.重点检查在用设备是否为合法生产并经检验合格,是否及时办理使用登记证。
2.排查安全阀是否选型正确、整定压力适配、定期校验,爆破片装置是否选型和安装正确、定期更换,紧急切断装置功能有效;排查真空绝热压力容器真空度、蒸发率是否超标。
3.对于有前置截止阀的安全阀、爆破片,检查截止阀是否处于全开位置。
4.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功能是否有效。
5.对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压力容器还要进行气密性检查,防止发生泄漏。
6.气瓶充装单位应当进行包括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静电释放装置、充装管路系统在内的全面风险排查。
7. 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是否将充装检查记录上传信息化追溯系统,是否违规充装不符合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报废气瓶、黑气瓶等。
对管道系统进行全线巡查,重点检查压力管道是否异常振动、腐蚀、变形,紧急切断阀、安全阀、阻火器选型及安装不符合要求,管道保温、防腐层是否完好;法兰、三通、接头处等管道各连接部位是否坚固、有无泄漏;支吊架、紧固件是否完好。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承压类设备在启用时,要平稳操作,缓慢升压并注意压力表、液位计示数,避免压力剧烈上升引发危险。
1.重点检查电梯维保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电梯反绳轮、导轨、限速器、安全钳维护保养以及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是否存在曳引主机异常振动、曳引轮磨损、层门变形、门锁啮合尺寸不足、限速器-安全钳联动失效、反绳轮及轴承异常,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相邻区域安全防护不到位、制停距离不足等问题。
2.要加强大风、冻雨、酷寒等极端气候条件下的日常检查频次,发现电梯存在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运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
3.室外运行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要及时清理冰雪,必要时要停用相关设备并采取隔离措施,防止人员摔倒受伤。
4.排查电梯层门、轿门、制动器、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轿厢内紧急照明、紧急报警装置是否正常。
5.电梯发生故障或停用后,投用前应做好自行检查工作,确认电梯运行平稳、无异响,地坎槽内无异物,停靠楼层准确。
6.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重点检查急停开关、扶手带保护开关是否有效,检查出入口附近通道是否通畅,梯级、踏板上是否有异物。
7.通过试运行确认设备运行平稳、无异响,扶手带运行应同步。
8.检查“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安全警示标识是否齐全。
1.重点检查桥式、门式起重机是否按要求安装(加装)“双限位”装置,起重机械的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抗风防滑、制动器、紧急停止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等。
2.检查各电气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3.检查金属结构、工作机构和绳索吊具有无异常;主要连接螺栓、销轴等是否松动。
4.投用前应当进行试运行。特别是每次吊运熔化金属和满载重物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确认,对有超载可能的被吊重物应进行重量核算,在确认不超载前提下,方可进行起重吊运作业。
5.使用时,起吊重物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2)歪拉斜吊不吊。
(3)被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吊。
(4)捆绑不牢不稳不吊。
(5)吊物上站人不吊或重物起过人头不吊。
(6)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7)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8)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9)重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10)6级以上强风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