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了,2017年是国家司法考试最后一年!
2017年1月14日14:29:00人民网-人民日报
前情提要:
👉最新:中办国办关于完善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全文详解,司考大改革)
👉只有做到这样,才能通过司法考试!(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全文首发布-20条完整版)
附: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核心条文摘要)
(四)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法客解读:学历条件简单说是这样的:
1.法本;
2.非法本的法律硕士以上;
3.非法本的其他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三年以上。
记者在14日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获悉,2017年是国家司法考试的最后一年。
在会上,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指出,要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要做好将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落实《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部署的各项任务,制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做好司法考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研究制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制度规范。要继续做好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记者了解到,2017年是国家司法考试的最后一年。会上,进一步强调了要推进考试安全体系建设,加强考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考试工作管理水平。吴爱英指出,司法考试制度建立以来,成效显著,选拔出一大批法律职业人才;2017年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工作任务很重,要为明年考试制度调整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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