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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一个房奴的离奇圣诞夜(一)

德国生活  · 公众号  ·  · 2025-02-02 17:01

正文


1)

肉桂与橙皮的香味,总让人想到圣诞将近。人们在集市上喝完热红酒,带着礼物清单上的一串愿望,情愿或不情愿地走进商场。


妻子和女儿会在香水和首饰柜台消磨一会儿。确定了接下来一个小时她们用不到我,我就自由活动了。


楼上有个书店,去书店前我上了趟卫生间。正洗手,门被“嘭”一下推开,一个全副武装、手里拖着鲜红色礼物袋的圣诞老人跌跌撞撞而来,把自己像个麻袋抛在地上,抽掉腰间黑皮带,让垂在两腿之间的肚腩舒服点儿,靠着墙喘气,囔囔骂着。白眉白胡子间的两团脸颊红得可怕。


“嘿,别光盯着,能帮就帮一点。”胖老头儿说。


我从这世间罕见的画面中回过神来。“ 您怎么啦,需不需要救护车?”


“没什么,老毛病了,休息一下就好。兜里有什么吃的,可以给我。”


我摸出一小袋坚果。他一皱眉,“我对多种坚果过敏,吃了你就只管喊救护车吧。”


我开他一个玩笑:“您不是从北极带了一麻袋糖果,拿一包吃得了。”


“我是不会和孩子抢食的!”他瞪了我一眼。“今天忙得没时间吃饭,啊万能上帝,我要成为第一个饿死的圣诞老人了!”


我想起背包里有上午买的面包,夹有火腿和鸡蛋片,连忙拿出来给他。这个说话没正经的老头吞嚼的模样看上去是真饿坏了。我看着他吃完了面包。


“还需要什么不?”


“需要钱。”食物下肚,他像是舒坦些了,“扮演圣诞老人的活儿我从七十岁干起,干了五年,这是第一次发生状况,估计和之前膝盖手术有关。我膝盖还是太弱了,没法站久。这是一份很有尊严很受欢迎的工作,让我觉得自己对这个世界仍有价值,我才不会像那些同龄人翻翻垃圾桶找空瓶子。一会儿圣诞车队会经过这里,孩子们等着我合影呢,等他们像吃饱的鸽子散了,我就下班了,去买一罐啤酒喝喝。”


他撑着墙,勉强站了起来,想重新系上腰带。突然间,一股自己也无法理解的冲动使我血液奔腾,不知从哪儿聚集了一股勇气,我开口说,“要不您歇着吧,我来做,不就是拍拍合影嘛。”他惊愕地盯着我瞬间发红的脸,我故作轻松地笑笑,“不瞒您说,八年前我曾经也干过您这活儿,我不过是想帮帮您,不要酬劳的。”


他审视我片刻,说,“这是我这辈子听过最奇怪的话了。”他判断我顶多精神有点问题,但应该没坏心眼。老爷子难以置信地摇了摇头,但面上浮出了一丝巴不得有人接替的欢喜。


我们俩 身高差不多,这套制服虽大了一号,也可以穿。我对着镜子,用皮肤专业胶水贴上白眉毛、白胡子。 去除了武装的胖老头身着一套白色贴身保暖衣裤,像个无辜的布艺胖娃娃。 我的外套和裤子则留给了他。

他拍拍他的肚子说,“这个可没法给你了。要多笑,没人喜欢愁眉苦脸的圣诞老人。合完影对说谢谢的乖孩子,奖励一包糖果。” 最后,他才把那只金色小铃铛交给我,带着一种衣钵相传的郑重感。我压住几乎涌出的笑意。


像是裹上了旧日战袍,一种难言的感觉让我有点眩晕,同时还得忍受着胖老头儿遗留的汗臭。走向商场大门,妻子女儿挑选首饰的侧影进入眼底。我故作停顿,想逗她们,可惜她们毫不分神。


圣诞花车的乐声渐渐近了。那一年圣诞前夕的往事,一瞬间回来了。


2)


那一年,我们买了自己的房子。


妻子留法,二十岁从上海去巴黎念大学,学的是产品设计,毕业后不想立即过上朝九晚五的日子,且天性好动,便做了几年导游。巴黎这样的地方,导游和厨师都永远不会失业。我是留德的,硕士毕业前在巴黎一家企业做了三个月海外实习。我们俩的母亲是昔日医科大学的校友,在我返回德国前,想到母亲曾给过我她校友女儿的电话,说这人是导游,可以随她四处看看,要是在巴黎遇到什么生活不便也可以联系她。我因忙于实习项目,周末也懒得动,还没好好逛过巴黎,这样走了未免可惜,便和她通了电话。她正好要接待国内来的旅行团,多我一个不多,我就随团一起逛了一星期。


那年夏天,她二十八岁,爱穿紧身衬衣、带有虚虚拉拉毛边儿的牛仔短裤和没过脚踝的豹纹皮靴。靴子的皮色有些磨损,倒更烘托出一对东奔西跑、晒成巧克力色的双腿的健美,也看得出她对它们的偏爱,不舍得用多余布料去遮盖。她对巴黎的挚爱体现在每一处景点的精彩解说,以及对那些错综复杂的街巷的熟识。那穿街走巷的熟悉劲儿,让人感觉她的祖辈仿佛早就生活在这座城市。 但她也是巴黎最不守时的导游,有几天所有人等在了集合点,她手握永恒的早饭组合——可颂和咖啡,姗姗而来。迟到就请客,一人请一杯中国奶茶。


她喜欢找我聊天,在团里戏说封我为助理。午间开饭前,她悄悄让我身边给她留个座儿,一个旅行团十余人坐在中餐馆的圆桌前,她在柜台点完餐,看我两侧有人了,就开玩笑劳驾别人让一让,要和助理谈点事。我顿时红云上脸。我自认话风平常,却总能把她逗乐。有时一转头,发现她正盯着我平淡无奇的后脑勺,四目相接,她露出一丝耐人寻味却并无羞涩的笑意,随即将目光移开。


参加完一星期的旅行团,我告诉她实习期还剩最后十天。其实我是嗅出了彼此间似乎流动着异样的空气,我对这个女孩也有点自己也不能理解的好感,左思右想,便延迟了回德火车票。


她出手大方,一天晚上请我去一家俱乐部看马术表演,说我运气好,Cavalluna这支欧洲知名的马术表演队伍今年在巴黎只演三场。楼上雅座,欣赏表演还有侍者端来酒助兴。我头一次来这样的地方看演出,庆幸自己换了一身较为正式的衣服。她的酒量完全配不上她对酒的兴致,而我也没有坦言对酒精过敏,平时几乎不喝酒,因为不忍心让她觉得花了二百欧请了个连酒也无福消受的无趣男人。


她穿了一件周身覆有小亮片的银色无袖裙,脚上仍是那双工作皮鞋——带团踏遍巴黎、皮子半旧的靴子。舞台精彩迭起,掌声不绝,她时不时侧头与我碰杯。我小口抿着,忍耐着发热、瘙痒的皮肤。借助昏暗的光线,我端详起她的侧颜:皮肤有点黑,她经常笑,一笑,嘴显得很大,就一个鼻子长得好,俊俏地挺立着。双腿弧线优美,有时交叠在一起,松弛地抖几下,再换个姿势摆放。我难以将精神集中于舞台,有什么东西隔着衣服挠着我的胸膛,想恋爱的冲动搅得我恍恍惚惚。


送她回家,那是个较为混杂的地界。下了地铁,两个喝得半晕的嬉皮用法语朝我们说了句什么。她见多识广,一笑而过。对方不过瘾,又用英语来了句调戏女人的下流话,这下我明白了。我不假思索用德语吼了句:“滚回家睡觉!别骚扰她!”分别前,没有发生我想象中或许会出现的一个吻,但她告诉我,德语很好听,有一种威严感,不像法语,吵架都像在调情。之后,她为了我来到德国,生活所迫开始学德语,就再也没听她讲过一句德语的好话。

我原本不是她会选择的那类男人。我不喜社交,工作之余最大爱好是沙发一躺,在手机上阅读新闻看看小说;我的生活方式务实却很单一;我天生没有浪漫细胞;我那友善而带着点拘谨的言谈,怎么看都不像会进入她的视野。


问她起初看上我哪里,她说三个原因:“整整一星期,和我说话时你的眼睛始终不落在我胸前;你是那个夏天唯一每天用十欧小费感谢我的客人;到了景点排队,你礼让团里的孩子和女人,慢条斯理最后入场的总是你。这三件事足以说明你骨子里是个绅士,尽管你在人群里挺不起眼的。做这一行,我见了不少来自各国、行为不那么绅士的男人,不知不觉就对你有了好奇心,想了解这个人。慢慢的我才知道,好奇心,原来是爱情的摇篮。”


是的,我全身上下都是不起眼的证据:既不宽松也不修身的牛仔裤;一条高中时起沿用至今的异常结实的牛皮皮带;式样能穿到九十岁的 Ecco 防水轻便鞋;背包不离身,一侧装雨伞一侧塞水杯。但我和她之间,的确产生了一种超越常规的牵引力,就像是月老喝醉了,闭着眼从茫茫人海中随手一抓,拿一根红线扎在了一起。


我妻子说话有幽默感,是一个天生的浪漫主义者,讲究生活情调,有点我行我素,优雅与泼辣并存。在高雅的场合,言谈举止得体且不乏俏皮;但要是被惹恼了,她可是会火辣辣地还击。在巴黎,会遇见突如其来的不那么友好的场面,她第一次在我面前展露凶悍之色是有一天,街上几个骑滑板的深肤色小孩,约莫八九岁,其中一个莫名其妙冲着她说了句脏话。她飞奔追上那小孩,骂了声“小畜生”,一把拽过滑板,飞快地蹬走了,路口刹住,转身朝那呆了的孩子喊,“过来拿!”她又指着人家鼻子叫他以后要学好,别这么小就流氓兮兮。


而我,连架也没和人吵过。我循规蹈矩,从小到大没做过出格的事,用在美国卖二手车哥哥的话:“你身体里住了一群道德警察,也不用爹娘管教了。”因而父母很放心就送我去了德国,我融入得很快。我说的融入是指环境和社会规则,而非融入进当地人之中,因为社交非我强项,就算活到八十岁,我也未必能做到。这个国家的人在许多方面一板一眼,那些刻板行为被来这个国家还不多久的人作为一个个餐桌笑谈塞进行李,过年带回乡。但我不同,遵守当地规则在我看来就像上完厕所要洗手一样自然:骑自行车我从不骑在街道的左侧;用完的果酱瓶,冲洗干净,沥干了才去扔;扔空瓶也总是避开星期日,因为这是安静日。婚后,恋爱时常被我逗笑的妻子总说我没幽默感,但以上这些生活细节,是妻子在我身上发现的幽默细胞。


婚后,妻子带着一只欢笑、一只哭泣的眼睛离开巴黎,来汉堡共同生活。受语言限制,在一家中国旅行社暂且干了两年不喜欢的工作。女儿出世了,产假一用光,孩子往托儿所一送,她便宣布不回去上班了,要过过全职主妇的日子!她不是能闲下来的人,在我的支持下,她做起了自媒体,把生活点滴用手机拍下来,学着编辑视频,将自己和孩子的日常公布于众。她是一旦有了目标,就为之狂野的人。在天生的敏锐和巴黎生活的熏陶下,她做的视频很有与众不同的艺术情调。内容则五花八门,有时制作一道菜肴——她会做一些法国小点心,但有的两天前才刚学,那口气和神情却显出业已做过一百遍的自信,这种半瓶水却能让人肃然起敬的本事我永远学不来。有时她拍摄孩子的有趣片段,例如孩子在游乐场里抓起沙子吃,尝一尝泥土,或是抱起邻居家的猫对嘴亲。视频受到了欢迎,但也带来一些来自于我岳母的麻烦。


这位老太太以前是个医生,患有严重的职业后遗症,爱洁如癖,总是试图以自己的卫生观来引导后辈,看了妻子的视频,就要发表下意见。而我的烦恼则是妻子干了这行后,回到家仿佛觉得到处安了摄像头。一家人去岛上度假,我也得忍受那如空气般无处不在的拍摄。


她说这个叫生活博主。我便问她,“如今这么多人干这个,你拿什么特色去吸引人?”


她眼珠一转没好气地说:“那我问你,新房老房千千万,人家凭什么在你手里买房?”


这话似乎有道理。该说说我的工作了。妻子辞职后,为了更好养家,我离开了先前的公司,成了一名房地产经纪人。三年后,迎来了第二个孩子。屋子里弥漫着柔软的奶香和婴儿粪便的融合气味, 充满了婴孩日夜颠倒的啼哭。原来声音也占据空间,家在哭声中变窄变小了—— 是时候换个地方住。或许与我干起了卖房有关,我和妻子原本一对潇洒的租房族,可拥有自己房子的想法日益强烈。


儿子三岁,那年的九月,我们迁入新居。买下这套房也是一个机遇,在它还未登上广告前,我们捷足先登第一个去看。消息来源于在我曾经的一位客户,也算是一个朋友,其叔叔饱受阴郁多雨、不见阳光的汉堡冬季之折磨,熬到了退休,立即要移民加那利群岛的某个岛屿, 逃去终年洒满阳光的地方。办理中,因钱不凑手而忍痛卖房,房价比市场价稍低。房子位于汉堡 Eppendorf 区一幢老楼的底楼,竟带有一个小花园,在这样生活便捷又时髦的地方能有自家一方绿地,简直是奢侈!妻子不爱园艺,却想要一个花园。电话里听说是一座颇有魅力的老楼,我想,能老去哪儿呢,顶多建造于上世纪四五十年代。


闹中取静的小街上坐落着历史年代相近的一排楼房。这是一座四层建筑,门楣高大,外形古典庄严,墙面刷得粉白。入内,地面铺着菱形的红蓝二色地砖,通往楼上的阶梯高高的,具有艺术感的铜质扶手流线型旋转而上。房子的居住面积只有九十五平米,两间卧室,对四口之家小了点。客厅倒是高畅又透亮,两扇落地窗外就是寸土寸金的小花园,大半区域被铺设了石板,只冒出半月形一条狭长绿地。妻子一见倾心,这意味着极少的园艺活。


房屋主人那天没有现身,朋友负责接待。屋子已搬得空空如也,四壁精光,只在屋角留下一把坐上去不稳的椅子,主人像是检查再三,生怕落下什么值钱货。妻子来回走动,欣赏着屋子格局,脸上的光芒几乎可以照亮冬季忧郁的天空。 我生出一丝恐慌,这房比我们的预算足足高了十五万欧元,买下意味着今后每月多还八百欧贷款,靠我一份工资,除去各项必要开销,将会所剩无几。而且,自九十年代以来,这房未曾作过一次翻新,暖气设备、所有窗户、厨房以及浴室都要进行一遍现代化更新,那是不小的一笔前期投入。


离开前,问了下建造年代。虽然对于老楼我有一些心理准备,但还是哆嗦着听见“造于一八九二年”这句话,那是光绪十八年。 这个数字让我想起了在一张模糊不堪的相片上见过的外曾祖父。


妻子对这样的老楼有疯狂的热爱,我把这理解为一种巴黎遗风。买下它,那些昔日时光便能舒服地延伸下去了。我们此前在 Winterhude 区住了十年,那里,小街小巷布满了餐厅咖啡店、鸡尾酒吧和各色小店。她眼里, Winterhude和Eppendorf 这样的区才有些巴黎情调,优雅与勃勃生机齐头并进。


她常在星期六的上午领孩子们去逛集市,冬季戴一顶格子图案的羊毛贝雷帽,套上酒红色鹿皮手套,这两件是我们在巴黎一个古董店淘来的。也来自巴黎的一个法国家庭在摊尾卖自制食品,妻子总在那儿吃早点,放憋坏了的法语出来透透气。一说法语她简直变了个人,表情与手势夸张了起来,眉毛抖个不停。摊子的可颂是超市价格的六倍,马卡龙卖三欧一只,人们总是默认法国人的手指沾了金粉。妻子说,德国面包店的可颂无法下口,那形状那味儿就像一只死人脚。我从超市给孩子们带回一盒三欧的马卡龙,足足十个呢,被妻子一通嘲笑。我对她的下午茶进行报复,把其中两只混入她从精品店买的马卡龙中,她毫无察觉。


我倒想搬去远一点的地方,可在预算内购买到房龄年轻的联排房或八九十年代建造的独幢房,一家人住得宽敞,孩子们各有各的房间,周围又有利于儿童生长的大片绿地,不用离开城市就能享受田园风光,过过独门独户的日子。她却说,“我们又不是羊,要大片绿地干嘛。你看梅子家,房子、花园大得收拾不完,忙完孩子就是花园,总说没时间,见她一面跟见教皇一样难。那地方像有夜生活吗,能约朋友喝鸡尾酒吗,连像样的咖啡店都少,安静得像个大修道院!”


她对梅子家那个区存有她不愿承认的偏见。我喜欢那里,那儿离市区稍远,要论 城区文化的多元性与色彩感,确实逊色一筹,但其实是个较富裕的好区,风景怡人,住着许多像我这样循规蹈矩的人。可是有一天,她的遭遇使梅子家所在的城区跌入万劫不复的境地:从梅子家出来,她坐在街道旁一家面包店外面和岳母打电话。讲完正要走,从店里走来一个提着面包的老先生,平静地目视她说:“女士,您讲电话的分贝已经超越了隆隆车流声。”妻子吃惊之余,脑瓜子迅速一转,回击道:“恭喜您, 您非常健康, 您拥有世界上最尖的耳朵!”老先生的脸白了,接不住这个亚洲女人抡过来的金箍棒,骑上自行车就走。她冲他背影再补一句:“争取活到一百啊!” 。到家,她带着兴奋之情向我叙述,又忿忿不平地说,“他睁着眼说瞎话,看看,那里多可怕。在Winterhude,我坐街上打了一千次电话,也没遇到这种人,耳朵比丝绸还娇嫩。” 我称赞了她的临场反应力,总能反败为胜,这次还在客场打了个漂亮战,同时也在想象着她操着语速极快的上海话讲电话的样子——很多事情上,她会高估自己,唯独自视过低的,正是她在外面说话的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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