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优化教师队伍,更好为海关教育培训事业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纳贤才。
上海海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国海关高等教育已有百余年历史,1908 年清政府在北京建立税务学堂(后更名为税务专门学校,并迁址上海),该学堂是世界上最早从事海关高等专业教育的学校之一。新中国成立后,1953 年上海海关学校设立;1980 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上海海关专科学校;1996 年更名为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 2007 年3 月,教育部批准在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设立上海海关学院。2012 年12 月,学院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
学院现设有海关管理系、经济与工商管理系、法律系、外语系、基础部等五个教学系(部);设置了海关管理、物流管理、审计学、国际商务、税收学、法学、英语等7 个本科专业和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涵盖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等4 个学科门类。其中,海关管理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特设专业,法学、税务专业分别是教育部第二、三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227人,其中本科生2151人、研究生76人。
学院的主要任务是立足海关、面向社会,培养符合海关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涉外型的高素质海关管理专业人才以及服务口岸物流和国际商务的外经贸专业人才。并积极开展海关理论研究和国际交流。学院同时承担海关系统中、高级干部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等任务;并根据世界海关组织(WCO)的分工和亚太区域国家和地区的要求,逐步承担该区域海关人员培训任务,履行相应的国际义务。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49 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48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比例为43.6%。具有博士学位教师61人,硕士72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的比例为89.3%。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教学科研水平较高。学院设有海关管理研究所和海关国际问题、海关法、海关风险管理、关税、报关等研究中心,紧密结合海关改革发展和双边、多边、区域海关国际合作中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公开出版学术期刊《海关与经贸研究》。
学院始终凸显以“爱国明志、开放博学”为内涵的“大学精神”教育,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准军事化管理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学院始终以教学、科研、培训为中心,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以德育为核心的综合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招聘专业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具备所需的专业背景及工作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岗位查询』
登录上海海关学院门户网站(http://shanghai_edu.customs.gov.cn)“人才引进”栏目查询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
『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上海海关学院公开招聘系统
进行网上应聘http://cw.shcc.edu.cn:8081/employ/
(请尽量使用IE8浏览器登录本应聘系统)
同时将个人简历(文档名称请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发送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应聘中如有疑问,可通过邮箱[email protected]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资格审查』
人事处具体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并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材料转相关部门。
根据应聘岗位情况,学院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管理岗位应聘人员参加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可直接进入部门面试环节)
若无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或招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除外)报名人数少于8人的,该岗位招聘取消。
笔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或相关证明(未毕业)或学历学位证书(已毕业)。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基本职业能力和素质要求。
『部门面试』
部门面试由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根据管理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不低于招聘计划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部门面试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可直接进入部门面试考察环节。
入围面试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学院面试』
学院面试由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院级面试平均分×60%+笔试成绩和部门面试考察成绩加权平均分×40%,笔试成绩和部门面试考察成绩加权平均分=笔试成绩×40%+部门面试考察成绩×60%,以上成绩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体检由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拟考察人员要经原单位同意,学院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形式主要包括函调、查阅个人档案、与其原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
上海海关学院从笔试成绩、面试、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待遇』
2017年度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其他』
本公告由上海海关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一)工作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监督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上海海关学院人事处,邮编:201204
(来源 上海海关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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