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处行业领域不同, 商业模式与合作方式的差异决定了不同企业高发的具体腐败行为不同。
典型代表:企业中某些有一点权力的特殊岗位,如仓库管理员,质量检验人员甚至保安人员等。
某次,公司送货到深圳某大客户,送货人员迟迟没有回来,领导催问是怎么回事。送货人员无奈的回答,这客户的仓库管理人员,每次供应商送货过去,她都要求给她买零食,今天去迟了,没有买,于是她就故意把进仓的顺序调到最后面,迟迟不给进仓。
某公司送货到佛山某电器客户处,迟迟没有安排到进仓的检验。公司领导电话问怎么回事,送货人员也不清楚。而边上熟悉该客户的一个质量工程师笑着说道:“你叫送货人员去他们公司门口的小卖部,给他们公司的来料检验员每人买一瓶东鹏特饮就好了。”
常言道:阎王好见,小鬼难缠。活跃在一线的某些特殊岗位的员工,利用手中的一点微末权力,刁难别人以获取一点零食、水果之类的微小利益。这种现象十分普遍,尤其是在大型的企业中,几乎没有对这些现象进行管理,以至于泛滥。
这类腐败模式以逢年过节的收取小额红包、礼品、购物卡等形式为主,一般金额或者价值在百十元或者数百元甚至上千元之间。还有就是在双方的日常来往中出现了小的异常,给予小额红包或者请吃饭等托请私下解决等。
这种腐败发生的典型代表人物:企业内的基层干部。这些基层干部有一定的权限,也有一定的解决问题的能力或者价值,他们跟供应商打交道十分频繁,因此经常能够抓住供应商的痛点。这类腐败几乎遍布各个企业,甚至已经被视为正常沟通而被普遍接受。
这类腐败模式,涉及到的人群多是企业内部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利用手中较大的权力为供应商开方便之门,收受大额贿赂。逢年过节时收受较大额的礼金或者高价值的礼品、购物卡、接受客户的旅游消费安排等。
经常出现的如企业中的对外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等。比如某批产品质量不合格,质量负责人却签署放行许可。更有明目张胆的,能直接上供应商处主动索贿。如广东佛山某大型家电企业的质量、技术人员,经常主动要求供应商安排假期旅游。
这种腐败模式涉及的金额普遍极大,或者要求极其过分。涉及的人群一般是企业的高管和手中掌握极大权力或者资源的人员,如最常见的采购。
采购的腐败几乎是遍布各种行业了,而且也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利用手中的订单资源,向供应商收取回扣或者提成,这是最常见的形式,不少大企业的采购人员,一年一辆车、三年一套房都是常见。比如大疆曾经发生的涉案上十亿的采购贪腐案件。
然而吃回扣这还不是最厉害的,更厉害的是主管采购的高管甚至利用手中的订单跟供应商换取企业股份,合伙经营,几乎相当于空手套白狼。
另外一些还有特别的例子,一些大型企业的特殊岗位,掌握了一些特殊的权力,看似不大,却能对特定的某些行业人员有致命的影响。比如某些互联网公司的一些负责上热搜的人员,利用手中的资源勒索其他媒体或者自媒体人员,进行权钱甚至权色交易。
这种模式大多都不能直接说出来。比如某公有企业混改,最后竟然合法的改到某私人手里等等。
商业贿赂不仅表现为给付和收受客户或供应商不合理的现金、交付实物、礼品等, 还体现在更具隐蔽性质的提供财产性或非财产性权益的贿赂行为。
比如违规提供学术会议、科研等方面的赞助(常见于医药企业); 违规提供免费娱乐、非商务目的的旅行、奢华宴请等过度招待; 在交易中支付回扣, 或支付佣金但不入账; 提供权益、免除债务; 违规提供子女学业、个人荣誉和职业发展方面的特殊待遇等行为。
“监守自盗”类的职务侵占是企业(
央企
、
国企
、
私企、外企)内部腐败的典型类型, 主要表现为企业相关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弄虚作假的行为, 例如虚假报销业务活动会议费用, 弄虚作假骗取公司销售业绩提成。
如果员工伙同其配偶、其他直系亲属, 在外开设公司或在公司的供应商、客户及竞争对手处享有个人或经济利益, 可能产生利益冲突。常见的行为有员工故意隐瞒利益冲突, 利用职务便利或所掌握的公司资源进行“内外勾结”的利益输送。
由于企业间人才的高流动性及高额的利益诱惑, 侵犯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的腐败舞弊事件也频有发生。实践中多发的员工侵犯企业商业秘密行为是离职员工大量复制或下载企业商业秘密后带离公司。
无论是哪一类腐败舞弊行为, 大多都呈现出
隐蔽性高、分布散、损害力强
等显著特点。随着企业的发展, 复杂的产业链和人事结构使得商业贿赂行为更具隐蔽性。
同时, 企业内部腐败行为发生环节分布较广, 多发于企业采购、销售、运营、财务管理等环节。随之而来的则是不同职能部门间相互串通, 爆发多领域、多环节的“群体腐败”。企业员工腐败问题频发, 不仅对企业的经济利益造成减损, 更可能导致企业构成单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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