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11
月
13
日
来源:证券日报之声
作者:盘和林
李志轩提示
旅游业的各类
“
资金池
”
何尝不是如此!如果有监管部门担当
“
守夜人
”
角色,旅游金融创新还会向更高层次发展,但问题的关键是,由哪些部门对旅游业这个不大不小的
“
资金池
”
监管,确实是一个难题。即便是采用
“
监管沙盒
”
模式监管,还是要确定监管部门。
以下为正文呢
日前,华瑞银行一纸公告,上海的长租公寓
“
寓见公寓
”
拖欠房东租金、私扣租客房款等事情曝光了,
人们才发现在长租公寓背后隐匿着巨大的资金池风险
,第三方理财平台、多家银行也被牵涉其中。而事实上早在今年
8
月,杭州的长租公寓
“
鼎家
”
租金贷业务已经出现风险,随着租金贷相继风险,如今的
“
租金贷
”
俨然成了一种
“
套路贷
”
。
租金贷指的是,租客在租住房屋时,与第三方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约,与公寓方签订住房合约,由第三方金融机构预先代付全年的房租,公寓方代付贷款利息,之后租客按月向金融机构清还租房贷款的经营模式。
其经营模式属于
“
消费贷
”+“
长租公寓
”
的创新模式,就经营模式本身来讲,是一项企业、金融机构、个人多主体共赢的一项创新。
然而作为一个朝阳产业,相对
“
自由
”
的发展,使得
“
金融
+
长租公寓
”
的发展模式异化,部分长租公寓
“
挂羊头卖狗肉
”
,表面上是经营长租公寓业务,
而事实上是想借助公寓平台多方
“
敛资
”
,形成自己的资金池
,
并在未得到租户同意的前提下,非法挪用资金中饱私囊。
而这些资金池里的资金要么重新流入长租公寓,成为企业扩展规模的利器,要么进入金融投资市场,以求在短期内从市场上分得一块蛋糕。但
不论这些资金池里的资金最终流向何方,其最终都会使得长租公寓命悬
“
资金链
”
。
租金贷引发的风险一旦爆发,租户将成为最终受害者。以寓见公寓为例,此次风险,由于未依约收到资金,房东方有权解除合同,银行方有权追责继续向租客收取贷款,而租户一方面成了房屋无权占有人,另一方面,即使最终没有享受到租住权,但却依旧需要依法履约付清所有贷款。面对自己所签订的合同,住户只能哑巴吃黄连。
作为公寓方,在没有住户的授权下,联合金融机构利用租户信息办理贷款,
欺诈客户将涉嫌诈骗罪
。
除此之外,
通过租金贷汇集的
“
资金池
”
,其资金流向往往并不是租房事宜本事,
这事实上就构成了非法集资罪。
租金贷是长租公寓发展的产物,但是这样变了味的租金贷并不能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国一直大力支持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从
2015
年开始倡导多主体、多渠道、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政策的支持使得长租市场诱惑巨大,
“
租金贷
”
金融工具的出现为资金进入长租公寓开辟了新的渠道,资本竞相进入以求分得一杯羹。但是大量资本的进入却成了公寓方抢占房源,扩展市场的利器,导致房租暴涨,行业垄断,租户苦不堪言。
据链家研究院发布的《租赁崛起》报告显示,
2015
年、
2016
年,中国租赁市场规模大概在
1.1
万亿元,
2020
年或将达
1.6
万亿元,
2025
年将达
2.9
万亿元,
2030
年会超过
4
万亿元。市场的发展与规模的扩大,最终必将会逐步实现与金融市场的接轨,
“
租金贷
”
事实上象征租赁行业实现了创新性发展。
如今
“
租金贷
”
之所以不断出现风险事件,问题并不是
“
租金贷
”
本身,
而是因为在工具使用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管人。
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这是资金池缺乏监管部门担当
“
守夜人
”
角色。
“
守夜人
”
职能是政府部门对经济的第一职能。其职责是做到:一是保护社会个体,使其不受其他群体的侵犯;二是建设并维护公共事业及公共设施。在这里更多是指保护租客的合法权益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