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案例是因为交易对方的问题被否,交易对方存在三类股东的情形。从审核结果看,监管对三类股东还是比较介意的,何况本次交易对方中的三类股东还存在不符合资管新规且未整改完毕的情形。
《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6、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形成契约性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三类股东”的,对于相关信息的核查和披露有何要求?
答: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形成三类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中介机构和发行人应从以下方面核查披露相关信息:
(1)中介机构应核查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不属于“三类股东”。
(2)中介机构应核查确认发行人的“三类股东”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已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并已按照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或报告程序,其管理人也已依法注册登记。
(3)发行人应当按照首发信息披露准则的要求对“三类股东”进行信息披露。通过协议转让、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和大宗交易方式形成的“三类股东”,中介机构应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直接或间接在该等“三类股东”中持有权益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中介机构应核查确认“三类股东”已作出合理安排,可确保符合现行锁定期和减持规则要求。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本次交易中,宝钢包装拟向中国宝武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河北制罐30%的股权、武汉包装30%的股权、佛山制罐30%的股权及哈尔滨制罐30%的股权;宝钢包装拟向三峡金石、安徽产业并购及安徽交控金石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河北制罐17.51%的股权、武汉包装17.51%的股权、佛山制罐17.51%的股权及哈尔滨制罐17.5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宝钢包装将分别持有河北制罐、武汉包装、佛山制罐及哈尔滨制罐97.51%的股权。
二、方案看点
1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中,中国宝武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三峡金石、安徽产业并购及安徽交控金石为受金石投资同一控制的一致行动人且三峡金石、安徽产业并购及安徽交控金石合计持有各标的公司17.51%的股权,为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权的股东;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峡金石、安徽产业并购及安徽交控金石预计将合计持有5%以上的上市公司股份。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2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9
年12月13日,经上市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上市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宝翼制罐有限公司向宝钢金属购买数码打印生产线资产,交易作价为4,234.24万元。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河北制罐47.51%股权、武汉包装47.51%股权、佛山制罐47.51%股权及哈尔滨制罐47.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宝钢包装将分别持有河北制罐、武汉包装、佛山制罐及哈尔滨制罐97.51%的股权,合计交易作价为116,046.67万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上述购买数码打印生产线资产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宝钢金属,系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国宝武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宝翼制罐有限公司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业务范围相近,其所购买的数码打印生产线资产可能被认定为相关资产。出于谨慎性原则,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将其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
根据上述,累计计算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资产净额和交易作价孰高值占上市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净额1的比例超过50%,且超过5,000万元。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3
、过渡期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日(含当日)止的期间为过渡期间。如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实现盈利或其他原因导致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增加,则增加部分归上市公司享有;如标的资产在过渡期产生亏损或其他原因导致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减少,则减少部分由上市公司承担。
4
、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安排
就武汉包装持有的在本次交易中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专利技术,中国宝武与宝钢包装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对业绩承诺资产于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度)的业绩作出承诺。
中国宝武承诺,武汉包装于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收入中,业绩承诺资产所主要运用产品(即印铁产品和普通330铝罐产品,下同)的收入不低于32,763.87万元、37,838.49万元和41,454.43万元。如本次交易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未能实施完毕,则中国宝武承诺武汉包装于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收入中,业绩承诺资产所主要运用产品的收入不低于37,838.49万元、41,454.43万元和41,633.85万元。
业绩补偿期间内,如业绩承诺资产所主要运用产品的收入低于上述承诺收入数,则中国宝武应当依据《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方式首先以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5
、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833,333,300股。按照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116,046.67万元以及股份发行价格3.93元/股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将新增发行295,284,140股股份,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128,617,440股。具体如下:
6
、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宝钢包装持有各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将由50%提升至97.51%,宝钢包装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仍为金属饮料罐生产业务及包装彩印铁生产业务,但对标的公司的管控能力将得以增强,运营效率将得以提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及净利润规模亦将有所提升。
根据上市公司2019年审计报告、2020年1-4月的财务数据和毕马威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7
、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
1
、本次交易已经各交易对方内部决策通过;
2
、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
、本次交易相关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4
、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5
、标的公司已分别召开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本次交易;
6
、本次交易已经国务院国资委正式批准;
7
、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 上市公司已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的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
、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2
、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取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8
、安徽产业并购产权关系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安徽产业并购共有5名合伙人,其中安徽信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普通合伙人,其余均为有限合伙人,主要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9
、安徽产业并购涉及资产管理计划出资的合规性说明
(
1
)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的登记、备案情况
安徽产业并购的上层出资人中涉及资产管理计划,该等资产管理计划及其管理人注册登记情况如下:
根据上述信息,博誉1号及启程1号均已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2018年10月失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办理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博誉1号及启程1号的管理人均已取得了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综上,博誉1号及启程1号均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已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并已按照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或报告程序,其管理人也已依法注册登记或取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资质。
(
2
)资产管理计划不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
《指导意见》
”
)监管要求的具体情形
根据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及说明,博誉1号不存在高杠杆、分级收益、保本保收益的安排。但博誉1号的委托资产来源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资金,且博誉1号存在通过投资于私募基金间接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的情形,因此博誉1号存在“多层嵌套”和“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的情形。
根据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及说明,启程1号不存在高杠杆、分级收益、保本保收益的安排。但启程1号的委托资产来源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列理财产品,且启程1号存在通过投资于私募基金间接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的情形,因此,启程1号存在“多层嵌套”和“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的情形。
《指导意见》第二十九条规定:“本意见实施后,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在本意见框架内研究制定配套细则,配套细则之间应当相互衔接,避免产生新的监管套利和不公平竞争。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设置过渡期,确保平稳过渡。过渡期为本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底,对提前完成整改的机构,给予适当监管激励。”
中国人民银行于2020年7月31日发布的《优化资管新规过渡期安排引导资管业务平稳转型》公告规定:“按照既有工作安排,资管新规过渡期将于2020年底结束。考虑到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金融带来的冲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转型面临较大压力。为平稳推动资管新规实施和资管业务规范转型,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审慎研究决定,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博誉1号和启程1号前述不符合《指导意见》监管要求的情形尚在过渡期内。
(
3
)资产管理计划的整改规范计划
根据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说明,对于目前存在的前述不符合《指导意见》监管要求的情形,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整改规范计划如下:
①针对“多层嵌套”问题:在过渡期内,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积极协调上层嵌套的管理机构制定整改规范计划,并按照整改规范计划开展整改工作。
②针对“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问题:博誉1号/启程1号客观上无法变更为封闭式产品,在过渡期内,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要求委托人不新增产品净认购规模。
(
4
)资产管理计划的整改规范进展
根据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说明,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在积极协调推进相关整改规范计划,博誉1号/启程1号已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相关整改规范计划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并向其定期更新整改进度。
(
5
)资产管理计划的过渡期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博誉1号和启程1号对不符合《指导意见》监管要求情形的整改暂未完成,但相关过渡期尚未届满。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做出过渡期安排的说明: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相关整改规范计划力争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博誉1号/启程1号的整改。若过渡期届满时仍无法完成整改规范,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向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说明原因,并征得其同意后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
10
、合伙企业交易对方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的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中国宝武、三峡金石、安徽产业并购及安徽交控金石;其中,三峡金石、安徽产业并购及安徽交控金石为有限合伙企业。根据三峡金石、安徽产业并购及安徽交控金石提供的资料及出具的说明,三峡金石、安徽产业并购及安徽交控金石的设立时间、全体合伙人认缴及实缴出资额、对标的公司的投资金额、是否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是否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是否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情况如下:
根据上述,三峡金石、安徽产业并购及安徽交控金石的设立时间均明显早于本次交易开始筹划的时间,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及实缴出资规模显著高于三峡金石、安徽产业并购及安徽交控金石对标的公司的投资金额。除持有标的资产外,三峡金石、安徽产业并购及安徽交控金石均存在其他对外投资。因此,
三峡金石、安徽产业并购及安徽交控金石均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或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三峡金石、安徽产业并购及安徽交控金石的合伙人未对其持有的合伙份额出具锁定承诺
。
11
、关于宝钢包装资金平台的说明
(
1
)资金平台的股权关系结构图、主要职能以及运作模式
①宝钢包装资金平台的实质
宝钢包装资金平台系公司为加强对下属各分子公司资金的统一管理、调集及配置在银行统一开立的集团账户组,用以提高资金整体运行效率并调控资金风险。该等资金平台系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与相关商业银行为宝钢包装及宝钢包装下属参与资金平台的相关分子公司提供的一种资金管理产品,该产品通过对宝钢包装内各分子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资金账户进行汇总结算,以提高宝钢包装总体资金使用效率。
因此,资金平台并非独立实体,不涉及股权关系。
②宝钢包装资金平台的主要职能及运作模式
根据宝钢包装、宝钢包装参与资金平台的相关分子公司及财务公司签署的《现金集中管理协议》、宝钢包装《人民币资金平台管理办法》等文件,资金平台的主要职能及运作模式如下:
1
)宝钢包装及经宝钢包装批准加入资金平台的成员单位在特定商业银行开立各自名下的资金账户。财务公司及该商业银行为宝钢包装搭建资金管理平台。其中,商业银行仍主要承担吸收存款与发放贷款的职能,财务公司主要提供资金统一归集、查询、划拨等服务;
2
)宝钢包装是资金平台的管理单位,现金集中管理的范围为经宝钢包装批准加入资金平台的成员单位。宝钢包装通过财务公司归集、下拨平台资金及办理收付结算;经宝钢包装批准加入资金平台的成员单位在集团账户组所属银行开立资金账户,并加入集团账户组。资金平台所有成员单位在平台上的存款及贷款利率设定、平台账户资金余额留存等均由宝钢包装决定。财务公司作为服务单位,根据宝钢包装的要求对资金平台进行设置并提供服务,主要包括根据宝钢包装的指令将每日资金平台各成员单位资金账户中超过一定限额的现金统一归集至宝钢包装的主账户,并根据宝钢包装的指令将相关资金下拨至存在资金需求的资金平台成员单位账户;
3
)宝钢包装与资金平台成员单位的结算规则按照市场化原则设定相应的存款及贷款利息。资金平台与有存款余额的子账户结算存款利息,与有透支资金使用的子账户结算贷款利息。资金平台只解决成员单位日常经营出现的临时经营性资金需求,即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需求向宝钢包装提出临时透支额度申请,并由资金平台统一调配平台资金,成员单位在透支限额有效期限内使用资金。临时经营性资金需求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4
)宝钢包装通过资金平台提升宝钢包装合并范围内相关公司的资金管理效率,相关资金均留存于宝钢包装合并范围内相关公司各自名下的资金账户,不存在被宝钢包装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其他主体占用的情况。
(
2
)有关资金平台的风险防范制度和内控制度及其运行有效性
①已建立了有关资金平台的风险防范制度和内控制度
上市公司已建立统一的资金平台,统筹上市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资金使用和外部融资体系。为防范运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上市公司同时制定了《人民币资金平台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办法》《票据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了有关资金平台的风险防范制度和内控制度。
②资金平台相关风险防范制度和内控制度的运行有效性
为有效执行资金平台的风险防范制度和内控制度,宝钢包装内部由财务部作为资金平台的综合管理部门,同时审计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共同保障风险防范和内控制度的运行有效性。
就宝钢包装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情况,上市公司董事会出具了2018年度及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11日出具了《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9]31270001号),认为“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毕马威于2020年4月29日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2002596号),认为宝钢包装“于2019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2
、评估作价情况
本次重组中,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9月30日,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0)第3061-01号、中企华评报字(2020)第3061-03号、中企华评报字(2020)第3061-02号、中企华评报字(2020)第3061-04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经过对两种评估方法结果进行必要分析后,最终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评估结论及作价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以2019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29日,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资产评估机构以2020年4月30日为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评估。标的资产加期评估结果如下:
(1)河北制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过程,河北制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41,217.15-0.00
=41,217.15
(万元)
(2)武汉包装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过程,武汉宝钢包装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72,779.69-4,324.93
=68,454.76
(万元)
(
3
)佛山制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过程,佛山制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
企业整体价值
-
付息债务价值
=94,620.25-0.00
=94,620.25
(万元)
(4)哈尔滨制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过程,哈尔滨制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50,313.30 -6,577.04
=43,736.26
(万元)
13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食品、饮料等快速消费品金属包装的生产及销售。
本次采用市净率对交易定价的公允性进行分析,主要是由于: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为金属饮料罐和包装彩印铁,其主要原材料近年来价格波动相对较大,进而导致标的公司历史的盈利情况较不稳定。考虑到标的公司作为生产型企业的“重资产”特质,净资产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企业的价值,采用市净率分析交易定价公允性具有合理性。
(
1
)标的资产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市净率为1.15,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的均值水平。
(
2
)本次交易与可比交易案例比较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业务情况,选取了可计算市净率指标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收购交易作为可比交易案例,并计算相关市净率,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市净率进行比较如下:
可比交易的市净率估值指标平均水平与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差异。
由于作为本次交易定价依据的《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29日,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资产评估机构以2020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加期评估,评估结果显示标的公司未出现评估减值情况,标的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于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变化。
因此,从可比上市公司和可比交易案例情况来看,本次交易的定价符合行业定价规律,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审核关注重点
1
、关注标的公司业绩情况
结合标的公司各类主要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产品毛利率对比情况,补充披露各标的公司间同类产品毛利率不一致的原因,以及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补充披露各标的公司净利率情况及其水平的合理性。补充披露各标的公司其他业务的具体情况。
结合上述标的公司报告期政府补助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较大的情况,补充披露政府补助收入的可持续性及是否对其存在依赖,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各标的公司2020年最新经营业绩情况。各标的公司受疫情影响的具体情况及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日常生产经营,预测期收入、净利润的可实现性,量化分析疫情对资产周转的影响,以及对估值和交易作价的具体影响。
结合结算模式、结算政策和账期,补充披露各标的公司报告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与收入变动的匹配性。
结合期后回款情况,补充披露各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结合报告期原材料及产成品的价格变化趋势,补充披露各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比例水平的合理性。结合收入变动幅度、同行业相关指标,补充披露河北制罐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及各项减值损失报告期大幅上升的原因。结合报告期内采购情况、应付账款信用周期等,补充披露河北制罐应付票据和应付款项金额合理性、与业务生产规模的匹配性。
2
、关于标的公司经营情况
各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率、产能利用率均有超过100%的情形。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各标的公司中产销率、产能利用率超过100%的原因及是否可持续。
河北制罐持有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和武汉包装持有的《排污许可证》目前均已到期。关注前述资质的续期进展以及预计办毕时间,目前资质已过期对河北制罐和武汉包装日常经营的影响。
3
、关注标的公司估值情况
关注各标的公司主要房屋建(构)筑物增值情况,本次评估中房屋建筑物所采用的耐用年限及合理性。
各标的公司固定资产评估过程中经济耐用年限、成新率等主要参数选取依据及合理性,是否考虑了经济性贬值因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评估值为0的依据。
各标的公司土地评估方法选取依据及合理性。
结合市场供求、价格走势、相同或邻近区域可比交易、土地使用期限、权属是否存在瑕疵等事项,补充披露各标的资产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的合理性。
武汉包装技术类无形资产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具体情况及合理性。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资产基础法评估中是否存在其中一项或几项资产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法作为评估结论的情况,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结合增资时点上述标的公司的具体业绩情况,进一步补充披露前次增资与本次交易作价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4
、关注交易对方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的合伙人持有合伙份额的锁定期安排。
核查并补充披露交易对方中的合伙企业是否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博誉1号和启程1号的整改规范计划、进展以及能否在过渡期内完成。
根据《证券法》第75条和《收购管理办法》第74条的规定,补充披露交易对方中国宝武的关联方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