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全球宏观对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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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江:中日韩合作战“疫”与东北亚区域治理

全球宏观对冲  · 公众号  ·  · 2021-01-24 00:17

正文

中日韩长期机制化合作成效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控过程中得到检验,三国关系实现良性互动、三国合作被赋予新动能,这也意味着东北亚区域治理迎来重要机遇期。中日韩需要利用好与欧美防控疫情之间的“时间差”,主动优化分工合作、携手维护制造业供应链安全稳定与深化拓展各领域合作;同时,三国应超越抗击疫情合作,从非传统安全领域入手推动区域治理取得进展,以区域治理为切入点推动实现东北亚秩序转型。

一 中日韩合作成效在疫情防控中得到检验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中日韩特别是中日、中韩之间保持了密切沟通与协调。在专业机构层面,中国疾控中心、日本国立感染症研究所、韩国疾控中心联合举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电话会议,就有关确诊病例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限制社交距离措施、社区物资供给方式、抗病毒药物有效性以及特殊人群防护措施等展开专业交流磋商。政府层面,2020年3月20日中日韩举行疫情暴发后的首次部长级会议——外长特别视频会议,达成了三点重要共识:一是“联防联控”。三国同意探讨加强联防联控,共同遏制疫情跨境传播,探讨制定相互衔接的旅行疫情防控指南。二是“政策协调”。三国同意加强政策沟通,密切协调配合,降低疫情对经贸合作和人员往来的影响,稳定三国产业链与供应链。三是“交流合作”。三国支持各自卫生、科技、商务等部门加强交流,及时通报疫情信息,开展药物疫苗研发合作,就医疗物资进出口保持协调。①三国还一致同意尽快举行卫生部长会议,加强疫情信息分享和交流,共同维护地区公共卫生安全;寻求能为各方所接受的办法,努力维护与经贸合作有关的必要人员往来;以共同抗击疫情为契机,不断增进三国民众间的友好感情。

新冠肺炎疫情使中日韩面对着共同的敌人,抗击疫情合作增进了三国国民之间的共情体验。尤其是自2019年下半年以来日韩关系持续紧张,此次文在寅政府采取的透明化疫情应对措施罕见地获得了日本民众的肯定,日本主流媒体、网络平台对韩国发出了赞誉之声。例如,《朝日新闻》认为较之安倍内阁基于“强者立场”采取的优先抑制检测、压低感染人数等防控措施,韩国“优先彻底检测,使实际情况可视化”,采取的是优先贫困者、有重症化风险者的照顾弱者立场,更加值得肯定。《东京新闻》2020年3月9日发表社论,呼吁日中韩加强合作,共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尽管韩国政府对日本限制入境措施表示不满,并采取了对等反制措施,但韩国民众并未就此跟进、出现大规模抗议活动。总体看,合作抗击疫情对日韩关系尤其是缓解两国社会民众之间的紧张关系起到了积极作用。

相比世界其他部分,东北亚是此次疫情发生较早而防控措施最得力、最先取得成效的地区。这首先是因为中日韩及时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加之三国在疾控领域各具优势、实力相对深厚:日韩两国传染病防控体系健全,公共卫生系统建设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日本医药科研水平高,人工呼吸器、人体影像技能与医疗机器人等医疗诊治仪器处于国际一流水平,而且奉行“健康立国”国际医疗政策,将接收国际病患作为国家政策。韩国在2015年、2018年两次经历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疫情,抗击病毒传染经验丰富。中国体制优势明显,动员力、执行力卓越,公共卫生体系日益健全,防控诊疗能力明显提高。中日韩疫情防控较快取得积极进展也与三国在疫情暴发初期及时有效的信息互通、经验互鉴密不可分。武汉出现疫情后,中国第一时间与日韩分享相关信息和抗击疫情的经验,对其后续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蔓延起到了重要作用。疫情防控中,日韩采取的应对思路和具体举措不尽相同,但均根据中国提供的信息和经验,采取了禁止大型集会活动、关闭大型集会场所、要求居家隔离和居家办公、佩戴口罩及远离人员密集区等共性措施,有效控制了疫情扩散。

通过对疫情防控轨迹的回溯可以发现,此次中日韩合作能及时启动、有序展开、迅速奏效,得益于三国在公共卫生领域的良好合作基础尤其是制度性合作框架。早在2006年5月,为降低传染病蔓延风险,中日韩三国卫生部门在日内瓦签署《中日韩关于共同应对流感大流行合作意向书》,将共同应对流感确定为优先合作领域,就此正式开启在公共卫生领域的合作。此后,防控人感染禽流感、埃博拉病毒病、中东呼吸综合征等传染性疾病先后被列为三国合作的重要内容。2007年4月,在韩国倡议下,首届中日韩卫生部长会议在首尔召开,并形成年度对话机制。中国疾控中心、日本国立感染症研究所、韩国疾控中心同步联合举办“中日韩传染病论坛”,不断提升三国在传染病科研技术发展方面的交流合作水平、加强医疗卫生科研领域的技术攻关合作。2015年11月,为预防中东呼吸综合征蔓延,第八届中日韩卫生部长会议提出共同应对公共卫生突发紧急事态方案,就加强三国在信息共享、预防和应对传染病措施等议题达成一致。2019年12月,第十二届中日韩卫生部长会议就在传染病防控、人口老龄化应对等领域共享经验达成共识,续签《中日韩关于共同防范和应对流感大流行及新发再发传染病的联合行动计划》,再次确认将紧密协作应对传染病,并就进一步完善紧急状态下共同行动计划以及继续强化信息快速共享、加大地区公共卫生威胁监测和推动应对疫情威胁的能力建设等议题达成一致。

总之,经过十几年的机制化建设与合作实践,中日韩在公共卫生领域的合作意识不断增强、合作经验不断积累、相关机制逐步建立,并在实战中多次得到检验、不断走向完善。到此次疫情暴发之际,三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及应对方面的合作机制已相对成熟,可在第一时间共享疫情信息并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护措施。长年合作实践的效果在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过程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二 携手战“疫”成果赋能多领域合作深化

中日韩在合作抗击疫情方面取得的成果将为三国扩大深化各领域合作提供新动能。疫情攻击具有突发性、无差别性和不确定性特征,波及范围广、治理难度大、恢复周期长,容易形成冲击地区正常发展和世界经济增长、危及国内稳定乃至全球稳定的复合型后果。面对此类非传统安全威胁,各国都无法置身事外、独善其身,共同利益与整体性利益凸显出来。疫情防控形式上是隔离,本质上却是关联。当前,中日韩国内疫情已基本可控,都面临确保国民健康与恢复经济运行的双重压力,需要以更紧密的协同防控做到内防扩散、外防输入,以更紧密的产业合作应对疫情对区域供应链的冲击,以更紧密的政策对接推进产业合作深化。

首先,中日韩需要进一步探索优化公共卫生安全领域的合作模式,做好三国公共卫生领域特别是突发危机防控领域的长期合作计划。具体应当包括:其一,建立抗击疫情专项合作机制,启动卫生防疫专家网络会议等协同防控模式。其二,协同强化口岸防控和检验检疫,探索建立三国健康旅行卡,促进三国商务人士旅行的便利化。②其三,加强大数据信息网互通共享,在疫情防控、感染者诊断、临床治疗和护理方面展开务实合作。其四,加强医疗科研科技合作,在中国第一时间识别出病原体并与世界分享病毒基因序列的基础上,尽早做到在医药科技领域互通有无、优势互补,在有效药物和疫苗研发方面展开实质性技术合作,避免重复试验以节省时间和资源成本。其五,展开疫情防控产品研发生产方面的合作,建立联合研发中心,形成以本地区为基础的生产供应能力。

其次,中日韩可将经济产业领域的合作进一步推向深入。较之欧美各国,中日韩可望较早实现对疫情的基本控制,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这一宝贵的时间差为三国争取战略主动创造了有利条件。一是面对疫情给中日韩制造业供应链带来的严重冲击,三国可以共同维护制造业供应链安全稳定为重点,推动形成三国制造业分工合作新机制。③疫情暴发前,中国、美国、德国、日本及英国占全球机械设备行业贸易总量的45%,其中前三者分别是东亚、北美及西欧的区域中枢,而疫情持续蔓延必将对全球企业生产、区域贸易及产业链发展带来影响。在东北亚区域内,中日韩产业链关系密切,互为主要贸易伙伴,进出口主要以机电产品、汽车与运输设备为主,日韩作为半导体产业强国、汽车出口大国,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不断增加,三国原有产业合作分工面临冲击。二是加速推进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进程,携手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协定如期签署。通过加快在贸易投资、知识产权、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谈判,降低贸易和投资壁垒,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使三国企业从更宽松的市场准入中受益,为维护中日韩制造业供应链安全畅通提供制度性保障,促进三国及地区经济尽快复苏并实现稳定增长。

再次,中日韩可将制度化合作进一步拓展到地区事务层面。除公共卫生安全领域外,中日韩在生态治理等多个领域的合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可考虑借鉴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出现的亚洲共同基金构想,协商建立包括公共卫生议题在内的“地区公共危机共同应对机制”,实行常态化运作,以强化区域内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危机管控合作。这类合作属于“低政治”非传统安全范畴,合作敏感度较低、可涵盖范围广,易于达成一致,也更能惠及普通民众。近年来韩国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日本福岛核泄漏等跨境公共安全事件频发,愈加需要跨国的紧密协调与通力合作。着眼未来,环境污染、恐怖主义、信息安全、卫生保健以及人口老龄化等中日韩共同关注的议题都可以纳入该机制,使三国通过扩大合作进一步拓展共同利益基础、增进政治互信。

最后,中日韩还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领域的政策对接。中日两国2018年5月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社会保障协定》,相互减免相关企业、人员的社会保障缴费负担。除日本外,中国还与德国、韩国、法国、卢森堡、塞尔维亚等11个国家签有双边社保协定。按照日本与美国、法国、荷兰等所签同类协定的标准,中日还可以考虑将减免医疗保险缴费也纳入协定,并将双边协议扩大到中日韩三边,进一步促进三国经贸关系、便利人员往来。这在当前及疫情结束后一个时期内尤其具有靶向效果。

三 以中日韩合作带动区域治理面临重要机遇

中国、日本和韩国的经济总量分别居世界第2、3、12位,2019年合计突破21万亿美元,超过欧盟、逼近美国,占整个亚洲的2/3、全球的1/5以上,成为“亚洲世纪”的主要推动者。中日韩合作起步于亚洲金融危机后的1999年,目前已建立领导人会议机制、部长级对话机制21个,其他协商机制70多个,务实合作涵盖30多个领域。三国人员往来每年超过3000万人次,贸易额突破7000亿美元。经济体量与在区域内的重要地位决定了中日韩合作已超越三边,具有重要地区意义,对东北亚区域治理起到关键推动作用。

区域化发展是冷战后国际关系的一大趋势,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至少有20个区域组织已具备国际法主体资格、秘书处、委员会和议会等基本区域建制。而中日韩合作实践尽管已取得长足发展且其中不少已带有区域治理性质,但截至目前有关东北亚区域治理的学术探讨仍严重不足。这反映了中国学界对欧美以外区域与国别研究存在缺陷。④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及中日韩合作应对的实践使这一问题再次凸显出来。从现状看,区域治理为各方今后共同应对更多、更严峻的挑战所必需;从地区长远发展角度看,区域治理则可望成为东北亚地区秩序构建的重要支点。

基于西方历史经验和工具理性思维,传统上地区秩序构建或转型“在逻辑上导向以均势秩序与霸权秩序为典型代表的两种权力秩序形态”,结果导致构建或转型过程往往伴随强制、对抗和冲突。⑤以治理而非权力为导向重塑地区秩序,一方面可以避免传统模式下常常出现的冲突与对抗;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合理选择合作领域,短期内规避“高政治”领域的干扰因素,在次敏感领域先行先试并使其外溢效应逐渐渗透到“高政治”领域。从现实看,随着全球性问题、非传统安全挑战的日益增多,“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退回到自我封闭的孤岛”。无论是经济还是安全领域,任何地区都难以单纯依赖某一个区域内或区域外强国,而是需要建立多边机制有效应对挑战。

中日韩机制化合作的长期积累为区域治理合作提供了深厚基础以及拓展深化的广阔空间。中日韩三国比邻而居,同处一个地缘生态系统,相互关联紧密、合作需求巨大。但传统上,东北亚更多以大国权力斗争、地缘政治博弈著称,朝鲜半岛被称为“冷战的活化石”。所幸的是,新冠肺炎疫情反向激发的合作治理动能存在于中日韩之间,也同样存在于东北亚区域之中。对照区域联结(regional connectivity)、区域建制(regional institutionalization)等有关区域治理的关键变量,⑥东北亚已开始具备推动区域建制、启动治理合作的基本条件。相较于欧盟和北美自贸区,东北亚区域内贸易比重偏低,这与其说是中日韩产业结构关联性不强,毋宁说是经济合理性以外的因素所致。2019年日韩爆发贸易争端,两国相互制裁,造成双输结局,从反面说明了这种紧密关联的客观存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冲击又为这种紧密关联进一步合理化提供了调整契机。

东北亚区域治理应当遵循自己的特色路径。国际学界关于区域治理的研究迄今多以欧洲一体化进程与欧盟治理为范本,但“欧洲中心主义”并不具有普遍性。从东亚地区的特性来看,无论是历史上的“朝贡体系”还是现实中的国家关系结构,都有别于西方以权力为主导的历史经验和思维模式;从冷战后的现实来看,东亚地区也没有复制曾在欧洲盛行的多极均势秩序。东亚地区历史传统与现实需求和西方世界的突出差异使东亚地区秩序建构与转型的理念和路径应该植根于自身的历史进程和地区特性。⑦中日韩在此次疫情防控过程中就表现出某些文化共性,可为东北亚区域治理的路径设计提供参考。

概括而言,以中日韩合作促进区域治理、以区域治理为切入点重塑东北亚地区秩序,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借鉴东盟经验,奉行“柔性的多边协调主义”原则;二是坚持“优化存量、改善变量”的基本思路;⑧三是探索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实际操作路径。总之,应在坦诚面对现实、有效管控分歧以及推动问题朝着妥善解决方向发展的同时,丰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地区国际关系的观察角度,从非传统安全领域入手,逐个机制、逐个基金、逐个项目地扎实推进。

①《2020年3月20日外交部发言人耿爽主持例行记者会》,http://search.fmprc.gov.cn/web/fyrbt_673021/jzhsl_673025/t1758730.shtml,访问时间:2020年3月29日。

②《中改院召开“疫情全球大流行下的中日韩产业合作”专家网络座谈会》,https://caijing.chinadaily.com.cn/a/202004/03/WS5e86ae0aa3107bb6b57aa96a.html,访问时间:2020年4月4日。

③《中改院召开“疫情全球大流行下的中日韩产业合作”专家网络座谈会》,https://caijing.chinadaily.com.cn/a/202004/03/WS5e86ae0aa3107bb6b57aa96a.html,访问时间:2020年4月4日。

④杨伯江:《关于区域国别研究的一点思考》,载《日本研究所科研交流简报》,2019年第40期,http://ijs.cass.cn/xsdt/xsjl/202001/t20200102_5069988.shtml,访问时间:2020年3月29日。

⑤刘雪莲、李晓霞:《东亚未来秩序:以权力为主导还是以治理为主导》,载《社会科学战线》,2019年第1期,第208-218页。

⑥张云:《国际关系中的区域治理:理论建构与比较分析》,载《中国社会科学》,2019年第7期,第186-203页。

⑦刘雪莲、李晓霞:《东亚未来秩序:以权力为主导还是以治理为主导》,载《社会科学战线》,2019年第1期,第208-218页。

⑧杨伯江主编:《“全球变局下的中日关系:务实合作与前景展望”国际学术研讨会文集》,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20年版。


内容提要:2012年后中美日三角关系出现深刻变化,中国崛起及其外溢效应成为推动亚太形势发展的首要自变量,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进入深化调整期,日本战略自主性开始显现。2017年以来,“中日关系改善背景下的中美关系”与“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的中日关系”交织叠加,相互作用,衍生出复杂多重的“三角意涵”,中美日关系进入新一轮战略活跃期。中日关系改善扩大了两国战略转圜空间,缓解了三角严重失衡态势,也为中国外交强化多边视野提供了新契机,为深入认知“大国”与“周边”内在逻辑关联、精准把握中美日三角及其外部平衡变量、在复杂严峻的国际局势下赢得多边战略博弈创造了新机遇。

关 键 词:中美日关系  三角  亚太区域合作  印太构想  一带一路


中美日之间是否存在“三角”关系?中国学术界历来存在不同看法。有观点认为,基于从国际关系史例中抽象出的理论定义,严格意义上“标准的”三角关系有其国际体系、国家间交往层次上的前提条件,以及国家层次上关于所涉三方各自行为的前提条件。就前一层次而言,“标准的”三角关系需要具备三项条件:其中任何两国之间的基本关系在一段较长的历史时间里,既非纯粹合作,也非纯粹对立,而是处于合作与对立彼此交织状态;上述基本关系同样在一段较长的历史时间内有重要的变动,而非基本不变甚至没有足以令人广泛注意的波动;其中任何一国有关对外政策的重大变更,都会对其他一国或两国有关对外政策及整个三方关系造成巨大影响。就后一层次即国家层次而言,“标准的”三角关系需要具备两项条件:有关三方都具有基本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三国都将纵横捭阖的典型多极均势及权谋外交(diplomacy of maneuver)视为三边关系的一大特征。按此标准衡量,无论是20世纪前期的中美日关系,还是1972年尼克松访华以来的中美日关系,均不构成严格意义上的三角关系。①

相较上述狭义观点,中国学术界普遍更倾向于广义界定,认为判断中美日三国之间是否存在三角关系,应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其一,中美日是否构成亚太地区的三极,并形成三边关系?其二,三对双边关系之间是否存在密切互动关系?其三,三国关系在亚太地区是否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且影响到三国与“三角”之外其他国家的关系?据此标准,可以认定:在近现代亚太地区多边国际关系格局中,中美日三角关系形成于20世纪初的近20年间(即至一战结束)。一战后,随着“外太平洋势力”的衰落,中日美分别作为弱而大、小而强、强而大的三个重要国家,出现于亚太并构成该地区的“三极”。三国之间双边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影响到三国与英俄等其他大国之间的关系,构成中美日三角关系得以形成的必要条件。②

20世纪70年代,美国从亚洲实施战略收缩,中日、中美相继建交,日本在同盟中实力地位上升,中美日三角呈互动增强态势,但明显带有不平衡、不等边特点。冷战后,随着俄罗斯势力从本地区大幅退潮,亚太战略格局中,中美日关系成为最具现实影响力的一组三边关系,不仅左右地区力量结构与战略走向,也制约着其他双边及中日俄、中日印、中日韩等三边关系的发展演变。“尽管在形式上并不存在一个机制严谨、规则明确、运作规范的中美日三边互动机制,但中美日关系的战略性调整及各方对外政策的制定,无不以其他一方或两方外交政策和国家行为作为参照系,从而在实际上形成了具有地区战略影响的三角关系,并作为一个整体以其演变左右着亚太地区的国际战略格局。”③在客观上,中美日之间,一国战略方针和对外政策的调整,都对另外两国的战略方针、政策策略的选择产生直接影响。在主观上,三国也都具有明确的三角互动意识,任何一国在制定实施对外战略和政策时,都不得不考虑对另外两国产生的影响以及由此导致的后果。④

无论对照上述广义还是狭义的“三角”定义,都可以看出,在经过21世纪头十年美国扩大国际反恐、偏离传统地区战略轨道以及小泉纯一郎下台后日本政治乱象导致的短暂休眠期后,中美日三角自2012后恢复活跃,各方的“三角运作”意识更强,政策作为更加积极,战略互动更为频繁,三角整体联动性明显趋强。

一、中美日三角的“复苏”

自2012年开始,在各方实力对比持续变化、战略政策调整加速的内在驱动下,中美日三角关系出现深刻变化。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进入深化调整期,日本战略自主性开始显现,美日同盟走出低谷,三角陷入“美日对华”的严重失衡状态。

(一)中国崛起及其外溢效应成为推动亚太地区格局变化与态势发展的首要自变量,对美日同盟战略决策形成重大、直接影响

2010年中国经济总量超过日本、跃居世界第二,三年后即达到日本的1.8倍。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方位外交布局深入展开;实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发起创办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设立丝路基金;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国的国际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进一步提高。进入这一时期,中国的国际秩序观、世界格局观及对自身国际地位、国际角色的认知发生深刻变化,从毛泽东时代的“第三世界的一员”、邓小平时代的多极世界的“一极”发展到“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谋求“不断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⑤。同时,中国在原则问题上决不让步,坚决捍卫国家利益,在东海、南海果断维权,东海巡航实现常态化,并于2013年11月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

“一带一路”对重塑中美日力量格局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发达国家经济持续低迷,中国对新兴市场国家的贸易投资持续扩大,出口迅猛增长。中国对低收入国家出口占比1995年仅为2%,2015年上升至14%,对“曾经的中低收入国家”出口占比达到1/3左右。借助“一带一路”建设平台,2016年中国企业在沿线61个国家承接的建设项目达1260亿美元,较上年增长36%,占对外承建项目总额的51.6%。在美日看来,更值得关注的是,“一带一路”不光是“硬件的、有形的”,更是“软件的、无形的”,它不仅包括大量从中国走向世界各地的海量“设施联通”,而且还有附着于设施之上的技术标准的普及、卫星情报网的整备、电子商务网络的构建,以及潜在的地缘政治影响。包含多方面内涵的“一带一路”构想,引发了本质为如何应对“中国式全球化”的空前挑战。⑥

(二)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进入深化调整期,推动区内盟国及安全伙伴对华多边制衡

2013年1月奥巴马总统进入第二任期,受内政与中东问题牵制,“亚太再平衡战略”推进强度有所弱化,调门有所降低,更强调集中于“可实现的目标”。当年9月,奥巴马在联大发表演讲,强调将在剩下的任期内推动解决叙利亚内战、伊朗核问题,并为巴以关系缓和寻求新突破。与此前相比,“亚太再平衡战略”出现三点重要变化:一是在安全领域更新、扩展盟友和安全伙伴体系,强化三边及多边合作,利用“亚洲内部不断扩展的双边安全关系”,“将传统盟友与新兴伙伴连接起来”,促进地区“安全关系网络多元化”。⑦二是战略手段上更重经济,强调经济、外交、均势、价值观等手段的综合平衡运用。特别是在经济领域,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作为推进“再平衡”的战略支柱,将加速完成TPP谈判并获得国会批准作为首要政策目标。三是战略地域范围出现扩大趋势,开始向太平洋、印度洋两洋兼顾的方向转变。2012年1月,奥巴马政府出台《防务战略指南》(简称“指南”),将之前的“重返”(pivot)一词正式改为“再平衡”(rebalance)。国防部部长帕内塔在“指南”的前言中明确表示,美国的战略重点不仅包括太平洋,也包括阿拉伯海。

奥巴马在第二任期内继续提升区内盟国的战略地位,包括推动盟友之间的和解合作。2014年3月,美国国防部发布《四年防务评估报告》(QDR),明确将继续强化与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关键盟友”的安全合作,深化与新加坡、越南等“关键伙伴”的防务联系。同月,在荷兰海牙举行的第三届核安全峰会期间,奥巴马以美日韩三边峰会形式促成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和韩国总统朴槿惠自两人上台以来的首次会面。美国对“关键盟友”的重视还体现在推动日本发挥“桥梁作用”,发展与缅甸等地区“支点国家”的安全关系,扩展与印度等安全伙伴的军事合作,为东南亚国家提供海上安全装备、建立培训基地,推动亚太同盟体系从“轴辐”向“网络”转型。

(三)日本政治恢复稳定,安倍内阁追求“全面正常化”,在强化日美同盟的同时显现出战略自主性

2012年12月,自民党籍的安倍晋三再次出任首相,自2006年9月小泉下台以来“七年七相”、执政党两度更迭的政治乱象至此结束。对“全面正常化”的追求体现了战后日本经济政治发展的内在逻辑,而且随着安倍“超长期执政”模式的开启,表现出极强的战略稳定性和持续性。安倍内阁以安全防务领域的“改革”为抓手推动国家战略转型,2013年成立国家安全保障会议、出台《国家安全保障战略》,2015年通过“新安保法”,实际解禁集体自卫权。日本从部署常规高端武器装备等硬件、突破政治禁区等软件同时入手,渐次补齐国力结构的短板,强化军事实力与战略行为能力,在亚太地区安全中的影响有所上升。从中美日三角视域分析,日本的作为实际是为满足“三角”成立的基本要件:阻止日本一方综合实力的持续下滑而导致三国之间实力对比进一步拉大。而且,日本在维护综合实力地位的同时,开始显示出战略自主性。

“如果用三角关系在理论上的诸项先决条件来衡量,也可以大致证明1972年以来中美日关系的非三角性,而其中最突出的两点在于:日本缺乏基本独立的对外政策;与此相关,美日关系的基本性质始终是美国支配或主导的全面联盟。”⑧但事实上,2012年后日本在外交安全领域,相对于美国的自主独立意识与政策举措都明显走强。安倍内阁强化日美同盟,与强化自主行为能力实际是“一体两面”的关系。前者是日本战略转型中的“显性主线”,后者构成“隐形主线”,前者掩盖了后者,但归根到底服从、服务于后者。正如战后日本反美民族主义思潮同时来自左翼和右翼阵营一样,无论是安倍的“摆脱战后体制”“战后外交总决算”,还是鸠山由纪夫的“东亚共同体”构想,同样都体现出日本以自身价值与战略判断为依据、谋求独立的国际认同的政治诉求。⑨在这一点上,中美日关系已经达到上述狭义的“三国都具有基本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的“三角标准”。

(四)美日关系走出低谷,同盟重返“正轨”,中美日三角的“美日对华”不平衡态势加剧

在奥巴马首个任期的四年里,日本先后经历了五任首相——自民党籍的麻生太郎和民主党籍的鸠山由纪夫、菅直人、野田佳彦,以及2012年底梅开二度的安倍。“短时间内东京领导层的频繁变更导致同盟的困难和紧张”⑩,美日关系出现起伏。特别是鸠山内阁时期,日本外交尝试从以同盟为中心转移到以亚洲为中心,提出建立“对等的日美同盟”,推动构建“东亚共同体”。日美围绕普天间美国海军陆战队空军基地搬迁问题,以及“核密约”事件(11)裂痕加深,同盟关系受到冲击,直至2011年东日本大地震后才逐步恢复正常。

2012年底自民党重新掌权,中日围绕钓鱼岛争端对抗加剧,而日美同盟得到恢复和加强。进入这一时期,美国国内对华负面认知有所上升,认为奥巴马政府对华政策“过软”,对中国若干政策动作的“反击”不力。“华盛顿的政策圈变了,开始倾向于认为‘迄今为止的对华接触政策是错误的’,‘中国在富裕起来之后也不会实行民主化’。”(12)“中国强势论”“另起炉灶论”等新的政策话语出现,要求全面修正对华战略。(13)奥巴马政府调整对华政策,对中国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倡议采取模棱两可、实则怀疑和不接受的态度;继续介入中国与周边国家的领海和领土争端,采取带有明显偏向性的立场,并更多地将盟友和安全伙伴推向对华前台。2014年4月,奥巴马在启程访日前接受《读卖新闻》专访,宣称《美日安全条约》第五条适用于钓鱼岛防卫,并支持安倍政府解禁集体自卫权,成为首位就这两个问题明确表态的美国现职总统。奥巴马“强烈支持”日本要在国际安全领域发挥更大作用的愿望,对安倍提出的“积极和平主义”“充满期待”,承诺美国将与日本等盟国紧密合作,在亚太地区发挥主导作用。2015年4月,美日安全磋商委员会发布新版《美日防卫合作指针》,两国作战协同范围从1978年版的“本土防卫”、1997年版的“日本周边”扩大到全球范围内的“无缝对接”。

二、中美日关系发展新态势

2017年以来,中日、中美以及美日三对双边关系出现重要变化,“中日关系改善背景下的中美关系”与“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的中日关系”,交织叠加,相互作用,衍生出复杂多重的“三角意涵”,推动中美日关系进入新一轮战略活跃期,表现出新特征。

(一)双边关系层面,中美、中日、美日关系均有显著变化

首先,中日关系逐步改善,合作步伐加快。2017年日本对“一带一路”态度逆转,2018年两国总理实现互访。安倍访华期间,中日双方敲定52个合作项目,内容主要涉及第三方市场合作,总金额超过180亿美元;同时签署12项政府间协议,其中包括新版货币互换协定。剧烈波动、严重恶化达八年之久的中日关系重新回到正常发展轨道。其次,中美贸易摩擦升级,矛盾激化。2018年3月特朗普总统签署总统备忘录,基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对华“301调查”报告,指令对从中国进口的约600亿美元商品大规模加征关税,并限制中国企业对美投资并购。在美国国内,对华强硬“非常罕见地成了共和、民主两党一致的政策”。(14)再次,美日围绕贸易体制、对朝政策等产生分歧,“同盟裂痕”日渐明显。特朗普指责“与日本的贸易缺乏公平”,威胁对日实施制裁。与澳大利亚等美国其他盟友不同,日本没有得到特朗普对钢铝产品进口关税的豁免,钢铁进口限制令最终也使日本产品关税上调。日本汽车制造业出口有四成销往美国市场,特朗普提出未来可能将进口汽车关税提高到20%。

除贸易问题外,特朗普政府单边主义“非常规外交政策”让日本感到同盟的可靠性“空前地不确定”。(15)特朗普要求日本购买更多美制武器,为驻日美军支付更多费用,但又回避就条约义务做出明确承诺,甚至威胁从东亚撤军。在朝核问题上,特朗普上台头一年采取了借同盟架构协调应对的路径,美日韩三方频繁磋商,共同对朝“极限施压”,但进入2018年后,日本“被冷落在美朝、韩朝之间高调的谈判之外”。(16)特朗普“在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朝鲜准备放弃核武能力的情况下对其无限宽容”,这使东京对事态的发展颇为忧虑。(17)2018年6月,美朝领导人举行会谈,美方没有按日本所请关照其利益——解决绑架问题、朝鲜中程导弹问题,相反却使日本直面“东亚地区的‘1953年体制’将走向终结”这一重大而紧迫的战略挑战。(18)这样,无论是对朝政策本身,还是在推行政策的路径上,美日之间都出现明显分歧。

特朗普对朝政策的变化据信始于2017年11月,朝鲜成功试射洲际弹道导弹“火星-15”,并宣告完成“核导伟业”。“火星-15”在发射53分钟、飞行4472千米近程垂直弹道高度后坠入距发射点950千米的日本海。忧思科学家联盟(The Union of Concerned Scientists)就此发表声明,认为若按标准轨道而非高飞轨道飞行,其射程可能超过13000千米。这意味着,至少在理论上,美国全境被纳入朝鲜导弹射程。(19)国际战略分析界认为,朝鲜远程打击能力提高、开始对美国本土构成现实威胁,是导致特朗普改变对朝政策的关键因素。对美日同盟来说,朝鲜洲际弹道导弹技术的提升扮演了“规则改变者”的角色,因为“在华盛顿眼里,这意味着对日提供安全保障的价值下降了”。(20)

(二)双边关系变化衍生出复杂多重的“三角意涵”

2017年以来中日关系的改善,本质上是基于双方“以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互利互惠为核心的双向多元合作需求”(21)的内在驱动,但美国因素的持续发酵,无疑对中日相互走近产生了进一步的助力作用。首先,日美分歧的扩大直接增加了日本改善对华关系的动力。特朗普一系列“退群”行动、“交易型”外交政策,迫使日本接受双边货物贸易谈判,“削弱了半个多世纪来支撑东亚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直接损害日本利益。“与美国保持紧密关系是安倍内阁的第一要务,没有哪个外国领导人像安倍那样为密切与特朗普的关系投入了如此多的政治资本。”然而安倍却基本上空手而归,所有幻想和设想都没有换得任何真正的特殊待遇,反而在贸易问题上招致美国相当粗鲁和敌对的态度。(22)在默默承受了许多沉重打击及个人羞辱(23)后,安倍认识到,现任美国总统反复无常,日本需要对冲。(24)其次,美国因素促使中日领导人同时“对当前国际趋势产生了不安”。“特朗普政府为中日之间维持稳定但不亲密的关系提供了一个不言而喻的理由。”尽管两国领导人和公共舆论之间,特别是日本对中国仍存在深深的猜疑,但东京和北京有足够的动机,至少在双边关系领域尝试“新常态”。(25)固然“在遏制中国崛起方面,日本少不了要与美国合作”,但随着日美关系负面因素的上升,“从促使美国回归自由贸易体制的角度出发,与中国合作的重要性也在增加”。(26)

对日本来说,“近年来美中关系已远远超出两国关系范畴,发生了质变,波及众多国家”,更是决定日本外部环境的首要变量。中国崛起与美国的相对衰落相互叠加,两国关系的“实力非对称性”特点逐渐淡化,美中关系最终可能演绎出两种截然相反的结果:一是全面协调和均势状态,即“G2”的形成;二是全面对立状态,包括权力转移理论所涉及的军事冲突。作为三角中最弱的一方,日本既不乐见中美关系顺利发展,导致自身被边缘化,又无法承受中美关系过度紧张,迫使其选边站。所以,“无论美中关系朝哪种前景发展,日本都需要从国际协调主义立场出发,预先采取措施,避免受到冲击。”(27)包括在全球治理领域,美中就某些问题可能存在着利益交集,但要提防两国将有损日本利益的政策强加于人。(28)总体来看,在中美日三角发展演变的当前阶段,日本奉行的是以维护本国利益为核心的“日本优先”原则,(29)基本政策是在中美之间保持动态“微妙的平衡”。

中日关系的改善没能解决两国间的所有问题,结构性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即便如此,中日关系“有限的改善”也足以扩大两国战略转圜空间,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三角博弈态势。中美日三角的“美日对华”的基本格局没有变,但在区域合作方面,中日围绕如何重构秩序、建立规则存在分歧的同时,在维护多边主义、自由贸易体制上存在共识。“维护多边贸易体系是中日共同的固有利益,两国领导人都认识到彼此的关系非常重要”以至于“大到不能倒”。“中日关系更为稳定的基础将始于经济的考量,包括双方可能探索以更为协调的方式推进亚洲基础设施的发展。中日都将基础设施投资视为长期外交政策的核心组成部分,尽管彼此在具体做法上常常出现分歧,但某些分歧并非不可弥合。”(30)

(三)日本战略自主性上升,中美日三角进一步满足了“三方都具有基本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要件

从三角结构看,恰恰是力量最弱的日本一方,其充分的战略活跃度决定了中美日三边能够形成“三角”而不是“中美+”的结构。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尽管因内政因素或有中断,但日本总体上一直在为“后美国霸权时代”的到来未雨绸缪,其国家决策机制持续“改革”、安全理念和政策不断更新、就地区秩序与合作规则积极发声,以综合手段有效弥补了因长期低增长而丧失的经济体量优势,保住了作为三角一方的战略地位。美欧战略学界认为,在过去十年的大部分时间里,日本都在对美国从亚洲实施战略收缩和撤退的风险进行前瞻性评估。(31)安倍重掌政权后、特朗普入主白宫前,日本政府即已开始调整安全政策,以增强独立行为能力。

2017年以来,鉴于国际环境的巨变,上述风险看似更加迫在眉睫,日本追求战略自主、强化国际行为能力的趋向进一步显现,包括在国际战略上主导全球自贸规则与秩序重构、在地缘战略上主推“印太构想”、在大国关系上主打“日中协调”倡议。(32)安倍内阁在继续将日美同盟置于外交首位的同时,积极寻求最小化“特朗普风险”造成的利益损伤,愈益显示出维护“独立于美国的日本国家利益”的能力。(33)目前,“东京的战略圈正在形成一种共识,即日本现在应该抓住机会,做它本来就应该做的事”,有人甚至建议实施“更果断的变革”。(34)日本的相关举措还包括,在防卫领域,提前修订《防卫计划大纲》,装备常规高端武器系统,更新防卫观念,考虑突破防卫预算占国内生产总值(GDP)1%的限制。

(四)三角的互动与竞争,重点围绕“一带一路”沿线、亚太地区秩序与合作规则展开

2017年以来,国际社会对“一带一路”的认同度持续上升。同年5月在北京举行的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包括29位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在内,共有140多个国家、80多个国际组织的1600多名代表出席。“作为由单个国家提出的构想,在不到四年的时间里就能得到如此多的国家、国际组织响应,这在历史上是空前的。”自“一带一路”提出以来,中国在与沿线国家构建或升级伙伴关系时,所签署文件中经济交流合作内容明显增多。中国与不同国家建立不同的、适合该国国情的经济交流框架,最后形成综合性多边自由贸易协定(FTA)网络。这也是中国为改革全球治理体系、构建新型国际关系进行的布局。(35)2017年7月,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获得穆迪国际信用评级机构最高信用评级,由此将得以发行低息债券,以已缴纳资金为基础、完成新的融资目标。“一带一路”将对中国产生“一石数鸟”的战略效果,仅就经济层面而言,它将促进国际产能合作这一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新形态;促进人民币国际化,使人民币在“一带一路”沿线的存在感急速上升;促进中国巨额外汇储备的有效利用。从趋势看,“一带一路”金融支持环境在逐渐完善,“一带一路”经济在世界经济中的占比将进一步上升。(36)

针对中国“一带一路”倡议,2016年8月安倍在第六届东京非洲发展国际会议上正式提出“自由开放的印太战略”构想,表示要“把亚洲到非洲一线建设成为发展与繁荣的大动脉”,构筑一个“由高质量规则覆盖的从太平洋到印度洋地区的世界”,并在此后成功说服特朗普总统接受这一概念。2017年11月,特朗普亚太之行首次提及“印太战略”,与安倍共同探讨这一概念,并就为实现“自由开放的印太”加强合作达成一致。不过,在战略宣示层面以“印太”取代“亚太再平衡”后,美国政府迟迟未就新战略做出系统性阐释与政策跟进。特朗普连续缺席东亚峰会、亚太经合组织(APEC)峰会等一系列重要会议,被认为对亚太地区缺乏持续兴趣,强化了外界“美国在减弱对亚洲的承诺,中国的作用正在增强”的印象。(37)

特朗普政府对世界重大问题“漠不关心”,使日本陷入“一种特别的焦虑情绪”之中,认为美国领导层基于稳定的国内政治基础设计、实施对外政策的能力在下降。(38)为平衡中国影响,日本尝试部分承担起原本属于美国的角色,把“如何努力引导世界秩序走向健康发展”作为头号战略课题(39),把“一带一路”沿线、亚太地区作为推行“战略性外交”、“安全外交”及传统经济外交,主导秩序重构与规则制定的重点区域。在外交安全领域,日本在日美同盟框架之外,与印度、澳大利亚、东盟国家建立安全合作伙伴关系,加强日韩情报合作,尝试与俄罗斯签订和平条约。在区域合作领域,日本坚守被特朗普抛弃的TPP框架,推动“全面且先进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于2018年3月签署协议,12月30日正式生效。日本外交、安全及国际合作重点加速向亚洲回归,这一动向被美欧战略学界称为“日本版的重返亚洲”,(40)带有明显的因变量行为特点,本质是对中国崛起及美国相对衰落的对冲。

三、基于三角之变的战略思考

中美日三角恢复活跃,对具有发展优势的中国总体有利,为中国外交提供了新抓手,为在动态发展中把控“时”“势”、多边战略博弈争取相对有利结果提供了新机遇。而三角中相对较弱一方以及影响三角平衡的外部变量,应成为相关战略操作的首选切入点。

(一)强化处理中美、中日两对双边关系的“三角思维”

尽管中美日三角“美日对华”的基本格局没变,但随着中日关系改善、美日分歧增加,2012-2016年间中日对抗加剧、美国对华政策负面因素上升导致的极度不平衡态势有所缓解;尽管美日同盟“美主日从”的基本结构没变,但在政治意愿、战略意识与实际操作层面,日本的自主独立性无疑空前上升。日本无意放弃日美军事同盟,也无意舍弃对华经济合作,并试图在此基础上增强军事能力,巩固战略资源,以“灵活的能力”应对可能的地区危机或安全环境的迅速恶化。日本对外战略的内在结构性矛盾即经济与安全的“二元结构”冲突进一步突出,安全上不得不继续依赖美国、依赖同盟的同时,在维护自由贸易体制等经济领域,推动区域合作的动力增强。美日在“应对中国崛起”这一最高战略层面仍高度契合,但并非完全一致,更达不到美日两“点”无限接近、重叠为一“点”的程度。为此,中国应更注重日本作为独立“一角”的角色,对美日区别对待。

基于美国在三角中的顶点地位,中日关系很难达到“不受别国影响”(41)的理想状态。但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中日关系对中美关系、美日关系的“反作用”在上升,已不再是后者的完全因变量,中国对日外交也越来越带有超越双边的全局意涵。从日方看,改善对华关系,也有借对华合作平衡日美关系、牵制特朗普对日用强的意图。日本战略自主性的加速提升,从长远看可能将使中美面对“日本何去何从”这一共同的课题,但从近中期看,是可以利用的事态发展,为通过中日关系影响中美关系、美日关系创造了条件。战后日本靠“吉田路线”起家,经济利益、安全利益同为核心利益,难分轻重,日本在中美之间的平衡术,核心是避免在两个利益之间陷入选择的困境。从自身利益出发,日本需要阻止中美矛盾发展到不可调和的地步。(42)

较之经济利益,安全利益往往更带有紧迫性,更具有“生死攸关”的特点,但基于自身经济产业体系特殊的安全脆弱性,日本对国际贸易战有着本能的恐惧。这源于它对全球供应链的高度依赖。“日本的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复杂的供应链的弹性,这些供应链帮助建构了美中贸易相互依存,反过来又为美中贸易相互依存所塑造。”(43)由于所需材料和工业设备遍布世界各地,日本企业尤其容易受到贸易下滑的影响。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在世界主要国家中,属日本工业品出口下滑幅度最大。日本判断,美国鹰派所主张的美中“脱钩论”不可能变成现实,但中美贸易争端向高科技、安全领域扩散并走向长期化,将对日本造成严重冲击。在贸易战长期化背景下,相关国家经济增长率将承受0.5%-1%的下行压力,中国的GDP年增长率为6%,美国的GDP年增长率为3%,即使减速也能保持正增长,但日本是相对的弱者,经济总量只有美国的1/4、中国的2/5,GDP年增长率只有约1%,只要下滑0.5%就会损失惨重。(44)

(二)以灵活调整把控“时”“势”,注重发挥“动态相乘效果”

日本在推进构建区域合作框架的过程中充分利用了“动态相乘效果”——在推动CPTPP谈判、达成协议过程中注重积累各种有形、无形的战略资源,后续再将这些资源充分用于推动其他谈判朝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同样,日本对中美日三角以及在中美之间的平衡政策带有明显的多重两面性,这种多重两面性又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时处于动态调试之中,也体现出对“动态相乘效果”的运用。

实证研究证明,日本对中美贸易战的应对是一个随形势发展变化而不断修补、完善的动态调试过程。在特朗普对华强势施压的初期,日本先是附和美国、对华转嫁压力,避免矛头指向自己。2018年3月,“钢铁过剩产能全球论坛”在巴黎召开,美方出示调查清单并“追究中国的责任”,日本附议提出(导致钢铁产能过剩的)“震源地在中国”。(45)4月,世贸组织数字贸易意向国会议在日内瓦召开,日本与美国一道提出含有保障数据自由流通、禁止强制技术转移等高水平自由化规则的方案,矛头指向中国。但同月,中日高层经济对话时隔八年重启,双方就维护国际贸易自由化、推动经济全球化发展达成共识。同期,日方提出“自由开放的印太”与“一带一路”并不是相互排斥的关系。9月,日美欧贸易部长三方会议发布联合声明,提出世贸组织改革方案,主张加强对补贴某些行业的“第三国”的执法力度。10月安倍访华,中日双方就第三方市场合作达成多项协议。如此朝秦暮楚的背后,是面对特朗普强势施压、中美贸易战升级,日本的忧虑同步上升,担心最终难逃池鱼之灾。日本尤其害怕被美制裁的“东芝事件”重演。中国是日本最大货物贸易伙伴,据中方数据,2017年中日双边贸易额重返3000亿美元规模,达到3029.9亿美元,同比增长10.9%。而在日本的对华出口中,使用了美国零部件或软件的商品可能成为美国制裁的对象。(46)

日本要在中美之间实施对冲,保持“微妙的平衡”,为此采取的战略步骤、政策举措往往表面看似矛盾,用词晦涩婉约,令人费解。对此看穿识破、精准把握,是中国外交调动中美日三角的认知基础。站在日方立场看,“必须不能留下日中一致对抗华盛顿的印象”;但维持稳定的对华关系对日本来说同样至关重要,所以也不能与美国一道对华施压。“像美国那样一味施压,只能迫使中国与其正面冲突,导致东亚和平陷入不稳定状态。”“如果日美联手对华,加强对‘一带一路’政治、军事层面的指责,将导致日中关系再度恶化。所以,日本只有更加自主地承担起维护东亚和平与繁荣的责任,并从这一立场出发,与中国展开密切对话,在安全保障与贸易投资两方面,努力将其拉进现有的规则之中。”①日本对华展开“创新合作对话”,讨论在高端技术、知识产权等领域展开合作,以及就第三方市场合作提出开放性、透明性、经济性、财政健全性“四项标准”等,都是日本意识到美国对华态度趋于严厉、为在美中之间保持平衡而刻意提出的。“四项标准”可以看作是为寻找“印太构想”与“一带一路”的接点而设置的前提条件。②

(三)把握“大国”与“周边”的内在逻辑,处理好“三角”外部平衡变量

2018年6月中央外事工作会议提出要运筹好大国关系,推动构建总体稳定、均衡发展的大国关系框架;要做好周边外交工作,推动周边环境更加友好、更加有利。要实现这一目标,前提是深刻认知“大国”与“周边”之间复杂深刻的内在关联性。实际上,美国的对华认知在相当程度上是由中国周边国家帮助塑造的,其中日本、东盟扮演着重要角色。中美日三角是一个开放的系统,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与地区秩序的整体构建息息相关,需要放到整体对外战略系统中定位和运作,而目标应是借助上述内在关联性,使大国外交与周边外交进入良性互动、良性循环。

在影响中美日三角走向的诸多外部平衡变量中,东盟尤其重要。美国、日本历来重视东南亚中小国家在推行地区战略、赢得大国博弈中的作用。2010年2月奥巴马政府发布的《四年防务评估报告》大幅提升东盟国家的战略定位,首次将其明确划分为正式盟友(菲律宾、泰国)、战略伙伴(新加坡)、可预期的战略伙伴(印尼、马来西亚、越南)三类,提出要强化与正式盟友的关系、深化与战略伙伴的合作、同可预期的战略伙伴“发展新的战略关系”。③较之美国,日本对东盟国家的政策更为细密,对其战略心态把握得更为精准,政策手段更富柔性。譬如,在借力东盟对华博弈问题上,日本就注意到,东盟国家在日中之间常常表现出政策两面性,“即便是与日本持相同立场的国家,在某些问题上也可能倾向于中国;而某些倾向中国的国家也会在某些情况下与日本持相近立场,即便不是从正面赞同日本,至少也不会站在日本的对立面”。为此,日本需要多多用心,“使第三国理解日本的对华政策,不要将其误解为旨在阻止中国大国化的结盟政策。即使是在批评中国时,也要不断强调其目的在于指出中国的不当行为,而绝不是为了构筑‘对华包围圈’以阻止中国的‘大国化’”。(50)2018年8月,日本决定改称“印太战略”为“印太构想”,目的不仅是为“避免刺激中国”,深层原因更在于迎合东盟国家“不想在中日之间选边站”的战略心理,博得其认同和接受。(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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