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让孩子退学后,家长必须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局)登记备案,教育部门公务员每隔一段时间(比如一个月)到孩子家里走访调研孩子的情况,每个学期期末都要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考核(可以上门考核),如果考核不合格,那就勒令家长将孩子送入学校学习。
文 |
于伏海
来源 | 于伏海的法律博客
浙江有一位家长为了锻炼孩子让11岁孩子从学校退学,回家自学,又让其到建筑工地搬砖,锻炼孩子。那么,这位家长这样做妥不妥呢?
我们都知道,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父母有权利选择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方式,除非父母让孩子退学后不再让孩子学习,否则,外人最好远远地观察并祝福为好,不要轻易下结论。
那么,如何判断“让孩子退学回家自己教”的教育方式是不是更有利于孩子呢?我觉得不外乎是以下几点:
1.
孩子喜欢不喜欢这种教育方式。如果孩子喜欢,那就是好的教育方式。
学校里孩子是很多,很热闹,但是学校也有非常多的不利于孩子学习和成长的因素,比如孩子们的互相攀比、以成绩论英雄伤害孩子自尊心、深不可测的校园暴力、教师不敬业等等。如果孩子厌烦这些东西,那家长让孩子退学,自己教孩子有何不可?现在许多家长都是高学历,高学历说明家长当年在学习方面是很成功的,有一套良好的学习方法,家长不但有知识,还有好的学习方法,想必教育自己的孩子也是没有问题的,也能让自己的孩子喜欢自己教。
2.
对自学能力还不是很强的孩子来说,有没有成年人能有足够的时间对孩子进行启发和指导。
如果让孩子退学了,却只是一味地让孩子自学,没有具备一定知识的成年人的启发和辅导,那即使孩子喜欢在家学习,这种学习方式也不是好的学习方式。有的家长,工作占用的时间不长,比如一天工作四五个小时就可以下班,剩下的时间就可以回家教孩子各种课程和能力,那这样的家长如果觉得学校教育不好,完全可以让孩子退学,在家里自己教孩子。有的家长可能自己没有时间,但是家里有钱,可以给孩子聘请优秀的家庭教师,这也是没问题的,孩子喜欢就行,孩子的知识和能力能成长就行。
3.家长或者家庭教师在家教孩子能否与国家规定的学习内容同步。
学生,不管是在家学习还是在学校学习,考试实际上也是一项重要的学习活动,因此,这就要求父母或者家庭教师必须了解学校教育各门课程的相关情况,最好做到大致上与学校同步,当然,孩子还不只是学习文化课程,德智体美劳都要兼顾,家长也得多了解。特别是家长或者家庭教师要懂得孩子的身心发展状况和规律,知道孩子接受知识的能力,在孩子接受能力的前提下,可以在教学上超过学校的进度。如果家里教孩子,懒懒散散,孩子的学习进度远远落后于学校的进度,恐怕对孩子将来参加高考不利,我们必须承认,孩子要想进入高等学府,必须得参加高考,而且,一般的家庭应该没有能力在家让孩子接受高等教育,因此,我建议每一个准备让孩子退学回家学习的家长都要了解学校教学的状况。
第二,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如果这里的“入学”指的是进入学校学习,那家长如果对学校不满意,家长有没有权利拒绝送孩子入学呢?
我认为家长或者监护人是有这个权利的。没有任何法律剥夺家长拒绝送孩子进入垃圾学校学习的权利,父母拒绝送孩子进入可能或者必然不利于孩子的学校学习,也是履行未成年保护法规定的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定义务。
第三,未依照义务教育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请大家注意上述法条的“无正当理由”,那些“让孩子退学回家自己教”的家长,应该无一例外地会有“正当理由”的,比如学校班容量太大,比如学校老师不敬业,比如学校环境污染严重(毒教室毒操场),比如校园暴力非常严重等等。不是对学校失望透顶,哪个家长愿意让孩子退学回家自己教呢?当然,我认为即使找不出具体的“正当理由”,家长就是觉得自己教孩子更好,并且能满足我上面说的三个条件,那家长让孩子退学自己回家教并不违反义务教育法,除非家长让孩子退学后不让孩子学习了。
但是,如何知道家长让孩子退学后是不是不让孩子学习了?这个就需要出台相关的考核措施了,我的建议是,不管有没有正当理由(即使学校再优秀,家长就是看不上),家长让孩子退学后,家长必须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局)登记备案,教育部门公务员每隔一段时间(比如一个月)到孩子家里走访调研孩子的情况,每个学期期末都要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考核(可以上门考核),如果考核不合格,那就勒令家长将孩子送入学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