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各家媒体和观望者来说,4月26日是个有趣的日子。这天是世界产权日,搜狐CEO张朝阳和腾讯主要创始人陈一丹等众多媒体巨头出席了“2017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并在会上做了演讲。
与此同时,搜狐腾讯也在这天以“侵犯所属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今日头条告上法院。随后今日头条立刻反击,反诉腾讯旗下天天快报侵犯今日头条作品版权。
三者相互起诉,谁都不愿落入舆论下风。侵权盗版事件时有发生,似乎没有哪一个互联网平台能幸免。
此前,Facebook曾推出名为版权管理者(Rights Manager)的应用,以保护原创者版权,让内容生产者在内容被盗用时获得相应补偿。YouTube也推出过类似保护原创视频内容的软件contentID,在打击盗版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或许,这能为侵权乱象纷呈的中国市场,提供一个解决思路。
侵袭风波不断
是内容搬运工还是内容生产者
从四月初今日头条就因涉黄被网信办约谈。由于各种低俗内容、重复信息和标题党的堆积,曾经的忠实用户大批背离,在有关此事的热点新闻下表达对今日头条的不满。
有网友表示曾下过今日头条,最初每天都点开看看,了解外界讯息。一开始很有趣,但渐渐的发现重复的消息越来越多,各种低俗标题党充斥版面,想从中获取优质信息非常困难。因不想把时间浪费在低质信息上,该网友最终选择了卸载。
虽然今日头条声称选用的是“无人为编辑,纯机器算法的筛选模式”,但大量的低质量内容仍为大众所诟病。在当下内容为王的时代,今日头条显然明白拥有“头部内容”的重要性,启动了千人万元计划,希望借此改善平台内容质量和口碑。显然,这条路没那么好走,内容创造能力薄弱似乎是头条先天不足的病症。
此次腾讯、搜狐起诉的要点有今日头条抄袭搜狐新闻和腾讯新闻的图文内容。在这次舆论大战上牵扯出今日头条等平台大量的“做号”现象。
通过抄袭、拼凑等各种方式炮制出所谓的原创内容,通过平台分发创造流量,借此领取广告分成,这就是做号者的生产流程。“流量第一,受益第一”,除此之外的一切考虑对于做号者来说都是多余的。
可以说,在冗长杂多的低质内容中,唯一拥有原创属性的就是骇人听闻的标题。“震惊”、“不可说的秘密”、“真相竟然是这样”等都是今日头条等平台上标题的高频字眼,标题是做号人最大的价值体现,也是最强吸引点击增加流量的方式。
据知情人透露,今日头条上的众多信息几乎是职业做号人包办。“从贴吧、微博、微信、门户里扒拉出300-500字,修改,再加上自己的“修饰”和“想象”,然后贴上三张图,取一个标题,发布,整个过程不超过10分钟,每天“写”20篇。”
虽然今日头条对垃圾账号进行内部整顿,但显然平台对整件事情的态度似乎是暧昧不明的。就算明白大量低质信息对平台的长远发展并无益处,但又难以割舍快捷低廉的“饮鸩止渴”。这不仅仅是今日头条一家的现象,而是众多平台共同的沉疴旧疾,只是因为今日头条冒得最快,缺点也表现得更明显。
和图文内容一样,视频内容更是侵权的重灾区。此次搜狐视频认为头条作者将搜狐视频内容切割重组,加上一些低质的个人创作,伪装成原创,实质构成了侵权。
2016年头条号创作者大会上张一鸣表示投入10亿扶植短视频创作
实际上,视频内容是否侵权的判定比图文内容更为复杂,充满不确定性。前段时间以制作吐槽影视作品的短视频出名的谷阿莫遭到片方起诉侵权。关于谷阿莫到底有没有侵权,就算是对版权保护非常敏感的网友也下不了结论。若没有明确视频内容的保护模式,未来这种诉讼将不会停止,对视频内容的生产者也是不利的影响。
难以划分界线、无休无止的版权之争
2013年《广州日报》、《长沙晚报》、《楚天都市报》等纸媒曾起诉今日头条侵权。此次今日头条和腾讯搜狐的混战,不少传统媒体从业者抱有“坐山观虎斗”的姿态。不只是今日头条,搜狐和腾讯也都曾卷入版权侵权案中。此次两家合力围攻今日头条,颇有传统门户巨头收拾嚣张新贵的架势。“抓取都是相互,这几家主流媒体都有侵权,脸上麻子一样多,大哥不要说二哥。”
易观数据显示2017年1月移动应用数据排行榜上腾讯新闻与今日头条相差无几
为何关于内容的侵权案时有发生且难以解决。从相关法律条例来看,媒体平台上的内容“一种是自身的法人作品和工作人员的职务作品;另一种则是外来作者的新闻作品,如外来投稿、约稿等,这部分的著作权依法属于作者”,“只有媒体与作者间签署了版权协议,并明确规定了版权属于原作者和媒体共同享有,媒体才能就这些作品被非法使用提起侵权诉讼”,“媒体自身和所属的记者独创的新闻作品以及与外来作者签订了使用许可而共同享有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一系列《著作权法》所规定的权利”。
虽然有明确的解释著作权的法律条文,但现实情况仍然是复杂多变的。问题在于,内容本身,无论是图文内容还是影像短视频内容,在界定侵权与否的基本判定上讲不清,容易出现各说各话的局面,这种相互指摘耗费大量时间和人力物力,难以迅速达成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成也算法,败也算法
技术真的不需要价值观?
在今日头条的百度百科中可以看到这样几句话,“今日头条是一款基于数据挖掘的推荐引擎产品”,“当用户使用微博、QQ等社交账号登陆今日头条时,它能5秒内通过算法解读使用者的兴趣DNA,用户每次动作后,10秒更新用户模型,越来越懂用户,从而进行精准的阅读内容推荐”。
这是今日头条对自己的定位,或者说是对自身的期许。然而一个号称“越来越懂用户”的产品,却在用户的点评中引起众多负面口碑,问题出在了哪儿?
今日头条从2012年创建至今,已经成长为国内互联网领域成长最快的产品,超过6亿的用户带来大量的流量和高活跃度,这一切都离不开其主打的算法模式。
理工科出身的头条CEO张一鸣对自己创造的这一套算法模式信心满满。但这似乎也带来了今日头条从诞生之日起就有的“病根”,它可以是一个很好的集中信息和传播新闻的平台,但很难拥有创造有价值的新闻和高质量信息的能力。
今日头条在生产新闻内容上无法与传统媒体比量,也无法与腾讯搜狐等资深门户网站比肩。
标题党可以在短时期勾引用户的好奇心,但时间一长诟病就来了。人是多面的,也是不断成长的,没有人只满足低质空壳内容,没有人的喜好永远不变,然而算法却是固定的,往往用户一时好奇的点击会带来持久的相关新闻推送,但此时用户已经不想知道这一类的消息了。
在前几日今日头条涉黄的新闻讨论中,许多网民的反馈就是针对这一点。低俗可以是隐蔽的,短暂的,但不可以是堂而皇之,大面积的铺洒,这会逼走对内容有要求的主流用户。
针对内容侵权、涉黄等指控,张一鸣曾表示“今日头条不是一家媒体公司,而是一家有媒体属性的科技公司”,主要职责是信息的采集和传播,并未涉及抄袭侵权。技术是不带情绪的,非主观的,所以“技术不需要价值观”。
无论怎样,技术都是听人指挥,为人服务。技术没有价值观,但操纵技术的人必须要有价值观。无论是今日头条,还是腾讯搜狐,在保护版权的价值观上似乎都应该加强。
此次今日头条与腾讯搜狐间的相互起诉将会形成难分难解的拉锯战。对产业来说,这场混战的意义不在于谁输谁赢,而在于尽快解决知识产权相关争议点,提升全民的版权保护意识,更好的维护原创作者的利益,让产业更加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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