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今天(12月31日)表决通过了《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将从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管理机制、技术创新发展、安全保障等方面予以规定,为推动本市自动驾驶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今天上午,《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表决通过。条例共7章48条,从本市自动驾驶汽车的技术创新、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上路通行管理、安全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定,为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有关自动驾驶汽车上路通行,条例明确,自动驾驶车辆经过
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安全评估
等程序后,
可申请开展道路应用试点
。此外,自动驾驶汽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查和处理。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法工委新闻发言人熊菁华说,条例对自动驾驶创新应用活动进行了
全环节规范
,
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规定了道路测试、示范应用活动的适用情形和办理流程;明确了安全评估制度,为道路应用试点活动提供安全保障;规定了申请开展道路应用试点活动的条件、程序;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上路通行期间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的安全规范。
条例也提出,本市支持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鼓励自动驾驶汽车产业链各类参与主体建立数据开发利用的合作机制,开发数据服务产品。在应用场景方面,根据条例,本市也支持自动驾驶汽车应用于
个人乘用车
出行,
除校车业务外的城市公共汽电车、汽车租赁
等客运服务,还有
摆渡接驳、环卫清扫、治安巡逻
等城市运行保障等出行服务。
经开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市自动驾驶办主任王磊表示,下一步,将有序推动自动驾驶汽车驶入更大范围、更广阔的场景,加快推动
机场、火车站往返城区的接驳场景对外开放
,深入推进旅游、环卫、物流、园区等特色场景建设,持续保持北京在国内头部示范区的领先地位。
打造全市统一的自动驾驶汽车服务管理平台
,构建统一智慧交通和智能网联数据底座,推广智慧化线路规划、交通执法和信控优化,为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提供模板。
近年来,本市自动驾驶汽车发展迅猛。从2020年率先规划建设全国首个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以来,
本市已实现600平方公里车路云一体化基础设施覆盖
。条例也明确,本市自动驾驶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建设可以通过改造现有路侧基础设施的方式推进。
针对未来推动条例落实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市交通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宁说,在传统的基础设施特别是道路基础设施的适配性上要进一步地做工作,主要是根据条例的要求,在新建改建和未来改造的项目上,
同步结合智慧交通、自动驾驶的规划来做道路建设计划
。第二方面,
结合条例的要求和道路的实际承载能力
等情况来
分阶段、按区域
地开放重点应用场景,制定并组织实施落地计划。
记 者 | 孙 媛
编 辑 | 朱艳婷
主 编 | 程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