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到底有多恶?
第一天,在马桶里大便,然后,把苏银霞按往有污物的马桶里!!
第二天,故意脱下裤子,然后,把生殖器伸向苏银霞的脸上嘴边!!
他们,11个壮汉,这么“折磨”一个妇女,只是因为,讨债,苏欠所谓17万元!
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共和国的法律中,哪条写着讨还所谓17万元,就可以这么肆无忌惮?
别说是所谓欠17万,即便真欠100万,1000万,难道,有势力,就可以跳过国家法院,使出如此恶劣手段?
都说艺术高于生活,其实,即便在好莱坞,即便最金牌的编剧,这么卑鄙肮脏的桥段,也绝不会出现!
因为,太令人发指、太没有人性、太十分逆天!
然而,更逆天的是,他们,摁进马桶、脱下裤子、播黄录像、叫苏去卖等等,都当着苏的儿子,于欢的面!
强制母亲、猥亵母亲,污秽不堪,当着儿子的面,这,不是非法?这,岂止是非法?
刑法规定,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就是非法拘禁,就要判刑!
刑法规定,下流动作或淫秽语言调戏,就是猥亵妇女,也要判刑!
于欢,一个22岁的男子,一个血气方刚的男子汉,面对非法、母亲几乎被强奸,老天请说,他,该怎么办?他,能怎么办?
以恶制恶!挥刀,一死三伤!初审结果,无期徒刑!
这是最好的选择?绝不!一人丧命,一人无期,两个家庭的不幸!
这是最坏的选择?更不!当时,限制自由,猥亵母亲,正在进行!
在此,不想议论判决,只想说,于欢,真男人,铁汉子,中国,应该感谢他!
因为,他,非法拿起刀,但,让中国看到了更多!
欠所谓17万,竟被两次拘禁,竟被按进有大便的马桶,竟被生殖器往脸上贴,竟被叫去卖吧!
杀人,是犯法!但,黑恶势力、非法拘禁、猥亵妇女、异常凶恶,这,不犯法?不该被判刑吗?
还好,“异地”的聊城有关分局,日前已经出手,除死亡的杜志浩,其它10名讨债者,已全部抓获!
此前,案发后,首要嫌犯吴学占、带队讨债的赵荣荣,因涉嫌黑恶势力,半年前已被行刑事拘留!
感谢于欢,让人们到了社会邪恶角落,曝光了更大更凶残的十恶,不然,这些黑恶势力,可能正危害他人,可能仍逍遥着!
国家某银行,去年盈利3000多亿,平均一天10个亿!李克强曾多次说,金融机构要支持小微企业!
可,山东,一个轴承企业,竟为了135万,去借高利贷!即便,企业有能力还,即便,实际已经还了245万!
感谢于欢,让人们看到金融的灰暗角落,曝光了吸血、万恶的高利贷,不然,下一个于欢,下一个被凌辱,可能永不灭!
警察,应嫉恶如仇,应刀斩不法!习近平也曾说,执法中,应该让群众“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可,面对非法拘禁,面对脸被摁入茅厕,面对猥亵母女,一次是根本没出警,一次是“不许打人”,就要走了!
还好,最高检已出手,山东公安厅已出手,开始着手对“渎职警察进行调查”!
感谢于欢,让警队的蛀虫露出了马脚,不然,拿着纳税人的钱,实际却在纵恶,下一次造成的,死亡可能不止一个!
曾经,中国被日本侵占大半,几乎要亡国,无数先人,视死如归,浴血抗战!
曾经,朝鲜战场上,志愿军用小米步枪,硬是把美国的飞机大炮,打回去了!
感谢于欢,因为,再一次看到了男儿热血!即便粉身、即便碎骨,也要保护母亲,也要保护祖国!
感谢于欢,不是为于欢鸣冤,实际,也无需为于欢鸣冤!
因为,7.6亿中国网民,14亿国人,都在盯着,相信,二审一定是更透明的判决!
因为,最高检,山东高法、山东公安厅,均已雷霆出手,相信,二审一定是更公正的判决!
不管如何判,这,都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笔!都是媒体史上的一笔!
不管如何判,都已经看到了男儿血性!都看到一个更加真实的中国!
这,都要感谢于欢!
曾经,孙志刚案,宣告了收容制度的终结!
曾经,呼格案,昭告了案件的终身负责!
曾经,聂树斌案,灭掉了政法系统中的硕鼠大恶!
今天,但愿于欢案,宣告高利贷的终结,宣告黑恶催债的终结,宣告执法不为者终结!
我们向往阳光,但,绝不纵容黑恶!哪怕,一丁点黑恶!
感谢于欢,因为,我们都有母亲!因为,我们都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