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多项大规模临床研究提示,对于急性心肌梗死患者进行完全血运重建要优于仅处理犯罪血管的策略。然而,目前尚缺乏以死亡作为硬终点的循证医学证据。此外,完全血运重建的时机(急诊手术时完成,还是出院前完成)、非犯罪血管是否血运重建的判断标准(基于冠脉造影CAG、基于冠脉血流储备分数FFR)等问题还存在诸多争议。特别是近期发表的FLOWER-MI研究与FRAME-AMI得到了完全相反的结论,我们对使用FFR还是CAG判断非犯罪血管更加困惑。近期,JACC杂志发表了一项Meta分析,系统分析讨论了这一话题。
本研究比较了完全血运重建策略与只针对罪犯血管的血运重建策略的预后情况,评估了实现完全血运重建的时机和方法。预先设定的主要终点为全因死亡率,结果以相对风险(RR)和95%置信区间(CI)表示。
研究结果显示:共有24项符合条件试验,随机分配了16,371名患者(加权平均随访时间:26.4个月)。与罪犯血管血运重建相比,完全血运重建降低了任何心肌梗死(MI)患者的全因死亡率(RR: 0.85; 95% CI: 0.74-0.99; P = 0.04)。心血管死亡率、心肌梗死、主要不良心脏事件和再次血运重建也显著降低。在表现为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的患者中,完全血运重建的全因死亡率点估计为RR: 0.91 (95% CI: 0.78-1.05; P = 0.18)。支架血栓形成、大出血和急性肾损伤的发生率在两种策略之间相似。立即完全血运重建在所有终点上都优于出院前择期的完全血运重建。
本研究通过网络荟萃分析的方法进一步证实,对于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完全血运重建可以使患者获得更高的生存率,以及更少的心血管事件。而且,急诊手术的当时就进行完全血运重建似乎获益更加明显。然而,我们也必须明确,完全血运重建策略是对血流动力学稳定的心梗患者建议的,并不适合那些心源性休克或者不稳定的患者。在这个原则下,尽量进行心梗患者的立即、完全的血运重建是推荐的,本研究进一步提高了该策略的循证医学等级。
https://pubmed.ncbi.nlm.nih.gov/38986670/?_refluxos=a10
张毅 MD, PhD, FACC, FESC,主任医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泛血管病中心/高血压中心主任,科研处副处长。
兼任中华医学会内科学分会青年副主任委员,中国心血管医生创新俱乐部CCI执行委员,中国CTO老伙计俱乐部成员,上海医学会高血压学组副组长,上海市优秀技术带头人,《每日毅讯》专栏作者,上海拳击协会理事。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项。在Lancet 2020(评论性文章)、Nature Aging 2024、Adv Sci 2020、Cardiovas Diabetol 2019、Eur J Intern Med 2024、Hypertension 2011/2021等杂志发表论文,H-index 23,ESI高被引论文1篇,主要工作被2023年欧洲高血压指南引用。2023年获中国医师协会《医师报》“推动行业力量·十大医学新锐”。2024年获上海市医学科技奖青年奖。申请21项国家发明专利,5项授权,1项已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