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刊载于《版权理论与实务》2024年第8期(第11—20页)、2024年第9期(第27—43页),作者刘家瑞,斯坦福大学互联网与社会中心研究员、法学博士。原标题为《AI数字时代的音乐法定许可》(上、下)。文章注释从略,完整原文请见《版权理论与实务》纸质版。【内容提要】 本文旨在对音乐法定许可历史和现状做一个系统性介绍分析,澄清版权界对音乐法定许可的一些误解,并为司法机关如何在 AI 数字时代发挥音乐法定许可积极作用提供详细的建议:首先,音乐法定许可的适用范围除了制作录音制品之外,还应当与时俱进地扩展到复制、发行和信息网络传播。其次,根据音乐法定许可制作的录音制品在后续使用中,例如数字音乐平台、自媒体视频和网络直播的利用,必须与邻接权、音乐作品的摄制权和表演权、作者的精神权利相协调。最后,在自媒体网站上近期出现了大量 AI 翻唱类视频,以“AI 孙燕姿”为例,工程师利用 AI 模型,将歌手的声音从她演唱的歌曲中训练并提取出来,然后利用该声音翻唱其他歌手的代表作,音乐法定许可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为 AI 翻唱技术的发展,奠定了宽松和优渥的法律环境。
【关键词】著作权;版权;集体管理;法定许可;人工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