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下简称“PPP模式”)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公共服务,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各级政府积极性很高。但在推进过程中,部分问题和难点仍亟待解决。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发挥工匠精神,严把初审关。随着PPP工作的拓展和深入,PPP专业机构工作的责任和压力也会随之加大。为适应PPP错综复杂的环境,专业机构应该加强自身建设,对人员进行严格的约束,提升业务素质,廉洁奉公,敢于负责,认真完成初审把关任务,做到“审”、“核”有据,更好地服务PPP工作。
(二)加强中介机构职业伦理建设。行业管理部门除明确规范要求、严格自我约束外,还要建立考评和监督机制,通过定期的考评和不定期的监督来落实,对中介机构不专业、不尽职问题,不能客观中立出具专业咨询意见、走程序走过场问题及其他严重违反职业伦理的机构及员施行经济和纪律处分,以提高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准,从而促进PPP模式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三)加强培训学习。可以利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学习方式,邀请国内知名专家举办PPP论坛、讲座,解读PPP政策,详解PPP项目实操;也可以外出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参加专题培训班,提升PPP理论、项目操作以及PPP创新等方面的能力,为PPP事业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四)弹性设置市以下支出责任上限标准。建议以省级政府全年度预算总额的10%作为PPP项目支出额度的平均上限,对不同地区设置不同标准,对财力状况相对较好或确有需求的县区允许支出责任额度适度上调,对债务规模较高,财政支付能力有限的地区可低于10% 。
(五)完善PPP各项制度。对财政承受能力结合中期财政预算规划、国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安排进行有效控制,分类确定项目内部收益率,以适应PPP特许经营项目长达三十年左右经营期的风险管理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