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劳动节的最后一天,
别难过,
5月末还有端午节小长假~
如果你在这3天小长假里,
不得不化身“加班狗”,
那么,加班费该怎么算?
按照国务院规定,劳动节5月1日、端午节5月30日为法定节假日,当天加班须另行支付三倍日加班工资;4月29日-30日、5月28日-29日,可给予补休或另支付双倍日工资。
成都市人民政府2015年6月30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都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00元、1380元。若你小长假3天全部加班又不补休,则加班工资至少应拿482元、444元。
一起来算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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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500元。
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380元。
劳动节5月1日、端午节5月30日为法定节假日,当天加班须另行支付三倍日加班工资。
4月29日-30日、5月28日-29日,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可选择给予补休或另支付双倍日工资。
以一个月薪5000元的职工为例:
日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
5000元/21.75天(月计薪天数)=229.9元
3倍加班工资:
日加班工资×3
229.9元X3=689.7元
2倍加班工资:
日加班工资×2
229.9元X2=459.8元
1、21.75天为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2、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2)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的70%确定。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都算清楚了嘛?
这个“五一”你加班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