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韵达】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8年9月10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9月6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1352)。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 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最终核准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后续 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景旺电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78号)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978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09.8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6,290.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7月12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8]17102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以剩余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6,290.20万元及募集资金账户相关利息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江西景旺进行增资,其中增加江西景旺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西景旺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江西景旺仍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是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际经营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未发生变更。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神思电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电子”)及控股子公司神思旭辉医疗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思旭辉”)、神思朗方(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朗方”)、因诺微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因诺微”),自2018年6月30日至2018年9月10日累计收到各项政府补助资金为人民币 3,829,159.23元。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计入本年度其他收益 3,715,459.23元,计入本年度营业外收入113,700.00元。
【南玻A】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319,057股,涉及人数15人,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2,856,769,678股的比例为0.12%,回购价格为3.68元/股;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856,769,678股变更为2,853,450,621股。
3、截至2018年9月1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