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
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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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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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待遇(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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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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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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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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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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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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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启动费
(不含各学科配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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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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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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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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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1
项及以上,或主持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总经费
100
万元、主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总经费
50
万元及以上;自然科学类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可确认的通讯作者发表被
SCI
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
10
篇,其中
SCI
影响因子处二区以上(含二区)不少于
2
篇;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人以第一作者发表
CSSCI
来源期刊论文不少于
10
篇、出版学术专著
1
部及以上;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的前
3
名。
|
原则上不超过
50
周岁
|
80
|
40
(自然科学)
30
(人文社科)
|
学科方向带头人
|
副高
|
博士
|
近五年内取得的学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1
项及以上,或主持省部级研究项目
2
项及以上。
2.
自然科学类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可确认的通讯作者发表被
SCI
、
EI
收录的论文不少于
5
篇,其中
SCI
影响因子处二区以上(含二区)
1
篇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人以第一作者发表
CSSCI
来源期刊论文不少于
5
篇。
3.
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前
3
名,二等奖前
2
名,三等奖前
1
名;或是国家级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参加者。
4.
以第一发明人身份取得授权国内外职务发明专利
2
项及以上。
|
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岁
|
60
|
30
(自然科学)
20
(人文社科)
|
学术骨干
|
|
博士
|
近五年内取得的学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主持省部级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1
项及以上。
2.
自然科学类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可确认的通讯作者发表被
SCI
、
EI
收录的论文不少于
3
篇,其中
SCI
影响因子处二区以上(含二区)
1
篇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人以第一作者发表
CSSCI
来源期刊论文不少于
3
篇。
3.
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前
5
名,二等奖前
3
名,三等奖前
2
名;或是国家级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参加者。
4.
以第一发明人身份取得授权国内外职务发明专利
1
项及以上。
|
原则上不超过
35
周岁
|
40
|
20
(自然科学)
15
(人文社科)
|
说明:
1.
引进人才达到上表中学科领军人才的学术水平条件者,可申报学校领军人才建设计划人才项目,入选后额外资助
30
万元研究经费;达到上表中学科方向带头人的学术水平条件者,可申报学校青年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人才项目,入选后额外资助
8-10
万元研究经费;
2.
引进人才可按建筑成本价优惠购买校园内高品质住房
1
套。
3.
引进人才立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学校分别按
1:1.5
、
1:1.2
配套资助研究经费(最高
50
万元)。
4.
学校实施低职高聘政策,优秀人才可聘为副教授或教授并享受相关待遇。
5.
引进人才若户口落户涪陵,在涪陵工作
3
年,且在涪陵区内购买商品房,涪陵区政府对不超过
90
平方米的部分按购房款总额的
20%
给予购房补助(最高
10
万元)。
6.
凡符合《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渝府发
[2009]58
号)条件的人员,可享受重庆市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
7.
团队整体引进者待遇更优,柔性引进者条件和待遇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