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发了一篇《
比雾霾更可怕的是腐败之霾
》,就有人坐不住了,帖子在当晚就神秘消失,害得我第二天又发了一次。彼时,北京的雾霾已经退散,朋友圈也恢复了往日的欢乐。
我在朋友圈还真就看到了一篇奇文,说雾霾自古就有。这位著名的网红作家认为“雾霾,其实就是雾而已。冬天常起雾,起雾天必灰,这是常识,世界各国无不如此。如果连这个现象你都要骂,都要怕,那只能说明你丧失了理智。”这篇文章还煞有介事地考证,说雾霾一词起源于两千多年前的中国,冬至之时或阴雨之际,雾霾笼罩,或灰或白,不见五指,不见路桥的描述常见于古人的笔端。涨姿势啊!我起初不信有人把谬论说得如此理直气壮,大言不惭,特意去党建网查了原文,不得不佩服作者的脸皮。我还可以给他提供佐证,霾这个字只有中国才有,而且真的是用了好几千年了呢。可古代的霾和今天的霾是一回事吗?你去考察一下古代典籍,就知道古人说的霾是下土,跟工业化完全无关。你再去检测一下当下的霾的成分,有多少是跟古代有关的。古代人能吃土,不代表现在人可以防霾。
冤案也是自古就有的。不信你看窦娥冤,看十五贯,看杨乃武与小白菜,古代的冤案多了去了。刑讯在古代是合法的,打几下,打什么部位,打什么人,都规定得清清楚楚。《九品芝麻官》里,大刑伺候的场面,应该是比较形象地说明了刑讯逼供在古代是常态。为什么?因为技术条件有限,认识能力也有限,诸如宋慈这样的法医几百年才出一个,大部分时候靠的还是口供。口供是证据之王嘛,能打出来,何必费尽心机去勘验、检查、核证?所以杨乃武与小白菜,口供都是打出来的,杨乃武的姐姐要伸冤,得滚钉板。几百年过去了,现在冤案的制造模式还是由供到证,刑讯逼供,翻案不滚钉板也得脱层皮。佘祥林翻案用了十年,呼格翻案用了十八年,聂树斌翻案用了二十一年。这还都是媒体广泛关注的案件,那些得不到媒体关注的案件,伸冤似乎是遥遥不可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