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积极服务落实“六保”任务 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环厅〔2020〕27号)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宣传引导作用,积极服务落实“六保”任务,促进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生态环境部政务新媒体平台现开设“帮扶案例”栏目,介绍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落实“六保”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两个正面清单”效能、帮助企业和地方政府解决环境治理方面问题和困难的典型案例,今天,我们推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典型案例第五篇,供大家参考借鉴,汲取相关经验。
今年3月,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柳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全面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如今5个月过去了,正面清单成效逐渐显现。
5个月的正面清单实行,柳州市环境管理并未“降低要求”,而是更加精准科学。在此期间,柳州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线上+线下”服务等方式加强帮扶指导,帮助企业完善环境管理,做到有需要有服务,无需要不干扰。同时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并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促进生产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生产活动。对积极整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环境违法行为后果的,依法适当减免处罚。据统计,自正面清单建立以来,柳州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正面清单内的96家企业免于现场执法检查,开展了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等非现场监管执法,利用无人机检查更是多达52家次。截至8月25日,全市立案调查188件,依法减免行政处罚72次。
在清单实行期间,免于现场检查或非现场检查的监管模式,让柳州市众多企业感受到“被信任”的荣誉感和获得感。相关企业表示,以前各种检查让企业疲于应付,现在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现场检查少了、实质性帮扶越来越多了,企业的绿色发展动力更足了。同时,为确保正面清单的公平性,柳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对正面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对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侵害民众健康、民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形,执法部门重启现场检查,对查实的移出清单。
据了解,柳州市的正面清单除国家规定的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及物资生产、民生保障重点行业、污染小及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重大工程项目、重点领域和其他已经安装在线监控等6类企业外,还列入了已办有规划环评的工业园区企业和被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范围且连续两年未均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首批共有298家企业上榜。
下一步,柳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将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持续完善差异化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和打造“智慧监管”模式,根据执法情况适时更新正面清单,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环境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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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馥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