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以来,有关方面围绕新能源领域出台的政策正在逐步增多。
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本周发布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后,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近日也发布关于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引导农村分布式光伏科学布局、有序开发、就近接入、就地消纳。
据悉,2021年起组织开展的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目前已取得预期效果,56个县(市、区)全面实现试点工作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今年一号文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局发布《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在已有工作基础上,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千家万户沐光行动”(下称“行动”)。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要结合行动,认真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因地制宜细化规范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建设、接网程序等。要统筹平衡各类新能源发展需求,根据电网承载力,引导农村分布式光伏科学布局、有序开发、就近接入、就地消纳,并组织电网企业及有关方面根据实际需要加强配套电网改造升级及其他提升消纳能力的措施,保障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健康可持续发展。电网企业要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建立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加强农村电网投资建设和提升改造,提高电网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
《通知》称,各地在行动组织实施中,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营造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得指定经营主体,不得强制要求配套产业,不得以特许经营等方式搞垄断开发,不得侵害农户利益,促进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会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加强对“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实施情况的监管,及时受理相关投诉和反映,有效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将行动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加强农村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建设与乡村建设相关工作衔接,系统开展屋顶资源普查,建立健全标准规范,形成针对本地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建设的典型设计方案,使分布式光伏成为提升村容村貌的新元素、新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