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有销无进”还是“有进无销”,如果是由客观原因造成的,那么在被税务检查时,只要说明真实情况即可。但如果是由主观原因造成的,那就存在偷税漏税的嫌疑了。
因此,纳税人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1.
遵守法律法规
纳税人在经营活动中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期限、顺序、栏目、联次等开具发票,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方式、内容等进行纳税申报和报送资料。
2
.合理选择供应商
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或服务时,应该尽量选择有开票资质的供应商,避免从没有开票资质的供应商处购买。如果必须从没有开票资质的供应商处购买,应该要求其提供其他合规凭证,如收据、合同等。
3.
及时索要发票
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或服务时,应该及时向供应商索要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或其他合规凭证,并保存好相关的原始凭证。如果供应商拒绝或延迟开具发票,应该及时向税务局举报。
4
.合理安排业务流程
纳税人在开展业务活动时,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业务流程,避免出现“有销无进”或“有进无销”的情况。
例如,如果从事建筑安装服务,在施工阶段提供时,适用9%或11%(取决于建筑物类型)的增值税率;
在竣工验收后提供
时,则适用3%或5%(取决于纳税人身份)的征收率。
因此,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在竣工验收后
收取服务费,以便享受较
低的征收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