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能只有高知,你还必须有高见!
高知,只能证明你了解,
高见,才能证明你懂了!
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实现,往往被看作是一场理性的规划,但事实上,它更像是一场对人心和意志的考验。
公司层面的绩效指标一旦确定,如何确保它们能够顺利完成,就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这不仅涉及到指标的合理分解,更关乎于它们能否在组织内部得到有效执行。
然而,在绩效分解的过程中,我们常常遇到阻力,尤其是来自业务部门的抵触情绪。他们可能会说:“这些目标根本不现实,我们怎么可能完成?”或者认为“分解目标只是各部门之间的一场无休止的争论,最终达成的共识与实际工作关系不大。”
人力资源部门同样面临着重重挑战:“每年分解绩效指标都是一场噩梦,我们不得不天天与业务部门进行谈判,他们总是在讨价还价。”“绩效指标难以落地,因为缺乏其他部门的支持,大家对绩效考核缺乏积极性。”“到了年底,考评结果总是不尽人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解释,尤其是业务部门对我们的考评结果持有很大的疑问。”“我们感到非常苦恼和困惑,不知道如何让绩效管理真正发挥作用并有效落地。”
这些问题的出现,一方面是由于各部门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承诺或承担更大的压力;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对于目标的认识存在误区。绩效管理的真正意义在于统一不同部门、不同层级员工的思想与行为,将所有人的工作重点集中到公司的整体目标上。
德鲁克曾说:“企业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有不同的贡献,但所有的贡献都必须服务于一个共同的目标;他们的努力必须全部朝着一个方向,他们的贡献必须互相衔接,形成有机整体——没有缺口,没有摩擦,没有不必要的重复劳动。”
这段话提醒我们,绩效目标首先来源于共同的方向,也就是战略。战略是组织持续发展的前提,如果基于战略确定的目标无法实现,组织可能就无法持续发展。因此,绩效目标应该首先来自外部视野,而不仅仅是内部视角。
问题在于,各部门往往从内部视角看待绩效目标,基于自身能够承受和愿意承担的压力来确定目标。但当这些被大家接受的目标实现后,是否真的意味着组织在竞争环境中能够立于不败之地?答案显然是不确定的。
陈春花也曾提出:“目标就是无法完全合理的,各部门所要做的不是讨论目标是否合理,而是在既定目标下如何组织资源来实现目标。”因此,当我们明确组织的绩效目标首先是为了满足竞争和发展的需要时,这个必须达成的目标就成为了下属部门承接指标的起点。部门所需要考虑的,应该是如何通过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构建来实现目标,而不是基于自身利益来判断目标是否合理。
总结来说,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实现,不仅是一场理性的规划,更是一场对人心和意志的考验。我们需要从战略的高度出发,确保每个部门和员工都明白自己的角色和任务,共同为实现组织的整体目标而努力。
在管理的世界里,“想”是“做”的起点,目标的设定是行动的前提。
管理者在分解目标时常陷入两种心态:一是认为“不准确的目标无异于浪费时间”,二是担心“目标会限制我们的灵活性”。对此,彼得·德鲁克的“目标管理”理念提供了解决之道。德鲁克在《管理的实践》中提出,每项工作都应为实现总目标而展开,目标管理是一种程序,它激励每个人为实现目标而采取行动。
目标的设定过程本身就是一种价值,它迫使管理者深思熟虑,明确方向。即使目标未能完全实现,这一过程也绝非浪费时间。管理者应与团队沟通,集思广益,共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目标。
陈春花教授也指出,一个好的计划应能包含变化,预测趋势,并与趋势同行。计划若不能适应变化,便是计划本身的问题。一个灵活的计划,能够判断趋势,具有前瞻性,适应变化。
我们的目标首先来自于对外部环境和自身能力的判断。当外部环境变化时,目标计划的基础也会随之改变。管理中,目标计划的严肃性不可或缺,它代表着承诺和约束。但同时,目标计划应是动态的,管理者应根据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目标,以保持组织的灵活性。
在一家制药企业的案例中,由于国家政策调整,销售业绩远超预期,这在年初是无法预测的。年终绩效评估时,如何合理评价销售代表的绩效成了问题。如果按照原目标全额兑现奖金,不仅超出企业承受能力,也不符合个人努力与业绩的真实关联。这一困境凸显了缺乏动态目标管理的问题。
目标管理是一个循环往复、逐步提升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与目标相关的信息应成为管理的重点。组织应通过制度建设,强化目标计划的严肃性,并定期检视目标的合理性,确保目标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得以持续发挥。
总结而言,“想”是“做”的前提,目标管理是实现组织愿景的基石。通过动态的目标设定和调整,组织能够适应变化,激励员工,实现持续发展。
分解和确定指标,不是单向的命令和服从,而是双向的沟通和协作。这个互动过程,是确保绩效目标能有效落地的关键。
有些人认为目标应自上而下分解,下属只负责执行。这种单向分解方式往往导致目标接受度低,因为员工没有参与到目标制定中。而另一种观点认为,目标管理应该是一种参与式的自我控制管理,由被考核者提出目标,但这又可能导致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不一致。
彼得·德鲁克强调目标管理是“自我控制的管理和参与式的目标设置”。这意味着在制定目标时,应充分考虑员工的参与和意见。
目标的制定是基于一系列假设,包括对市场的分析、历史业绩、部门能力等。这些假设可能在上下级之间存在差异,导致目标难以达成共识。
目标分解应该是一个互动过程,包括上级初步分解、下属制定经营计划、双方协同质询、确定最终目标等步骤。
绩效目标的表述应符合
SMART
原则,即具体、可度量、可实现、现实、有时限。
在目标分解中,需要意识到不是所有目标都可以量化。在缺乏定量衡量标准时,应使用定性衡量标准。
职能部门的关键业绩指标中,定性指标较多,设计时应考虑工作的性质、时间、质量和成本等因素。
不同层级的职位,KPI的侧重点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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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管理者:关注战略性财务目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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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层部门主管:关注战略性目标分解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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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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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性工作人员:关注工作计划和改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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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性工作人员:关注里程碑、工作计划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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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性工作人员:关注应负责任和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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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行性工作人员:关注准确性和例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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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性工作人员:关注工作量和准确性
总结来说,目标分解是一个动态的、互动的过程,需要上下级之间的充分沟通和协作。通过参与式的目标管理,结合
SMART
原则和定量与定性指标的合理应用,可以确保目标的清晰、可执行,并与组织的整体战略相一致。这样,绩效管理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推动组织和员工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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