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近日报道,我国将在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药事服务费试点工作,每张处方拟收费4元。
此次的药事服务费试点主要针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职称药师”,对社会药店及“执业药师”只字未提,试点的政策覆盖面引发热议。
不管是注册在社会药房的“执业药师”还是工作在医疗机构的“职称药师”,同样具有审方权,同样是为患者提供用药指导,保障用药安全,工作职能基本一致。而且,从长远看,医药分开后处方外流,执业药师群体更是药学服务的核心主体。
因此,很多人认为,少了执业药师的参与,药事服务费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代表性可能要大打折扣。
首先来明确一下何为药事服务费。
早在2010年两会期间,卫生部医改领导小组就给出了药事服务费的概念:对医师和药师的处方、处方审核、药品调剂、管理等工作给予的报酬,是为合理弥补医院药事服务成本、维持医院药房正常运转而设立的收费项目。
其次,我们来对比一下“职称药师”体系和“执业药师”体系两个体系中药师的工作职能有何不同,这些服务是否符合“药事服务费”概念。
根据最新出台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规定,医疗机构药师,即职称药师的核心工作包括处方或者用药医嘱审核、核对;发药交待、用药教育和药学咨询服务;药品质量监控等直接为患者提供药学技术服务的工作岗位等。
执业药师是药品领域和零售药店保证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者,也是药学服务的提供者。其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用药,经常注意治疗药物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药学工作的反应。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无论是医院的药师还是社会药房的药师,工作内容够符合药事服务费范畴。
“执业药师”和“职称药师”一样群体庞大,
前者近年来在药学服务上积极探索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公布,截至2019年2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47.5万人,注册于社会药店的执业药师42.5万人,占注册总数的89.4%。
2018年9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17年中国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医院药师(编辑注:包含从初级到正高各级职称药师),共45.3万人。
了解医疗机构的人都知道,有能力和临床医生协同进行系统性的临床药学服务的职称药师,在医院药师群体中占比偏低,而真正有这方面实践者,比例就更低了。一些医院资深药剂科主任评估,这个占比也就在10%上下。
也就是说,职称药师当中绝大部门都在从事门诊药房的药事服务工作——这些工作和社会药店执业药师的工作内容基本重叠。
而随着监管的加强和顾客健康服务要求的提升,近几年来,许多连锁药店企业都在积极鼓励执业药师提升药学服务水平,探索药学服务模式,逐步发挥执业药师作为用药安全守护神的作用。
由于药店的药师比医院的药师有更多的时间和顾客沟通,因此,执业药师群体的消费者评价近年来在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