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被控贪污3.5亿元的大案背后的深度调查,独家专访被告人女儿、知名歌手曲婉婷。
已有两年时间,旅居加拿大温哥华的知名歌手曲婉婷没见到她的母亲了。
曲婉婷的母亲张明杰,原任哈尔滨市发改委副主任、哈尔滨市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是一名正厅级官员,2014年9月下旬被拘押,接受纪检机关调查。
2016年7月19日、20日,张明杰与同案被告王绍玉一起,在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张明杰被控贪污、受贿与滥用职权三项犯罪。
根据指控,张明杰被控罪名与其担任哈尔滨市道里区副区长期间的一宗国企改制的资产处置密切相关。据控方指控,此案所涉金额高达3.4985亿元。
在法庭上,公诉方认为张明杰涉案金额巨大,向法庭建议量以死刑。
天文数字般的涉案金额、厅官母亲、身居海外的歌星女儿……等等因素使张明杰一案引起公众的关注。
事起原种场改制
哈尔滨市原种繁殖场(以下简称“原种场”)国企改制,是张明杰一案的起点。
原种场在哈尔滨市西约7公里处,分布在老机场路的两侧。这里是城乡结合部。老机场路北侧的一片红砖瓦房住宅,是原种场职工的主要居住区。
52岁的张忠树(化名)一家已经在这里居住近30年了,他是1987年进场工作的,见证了原种场的兴衰。
该场建于1952年,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目的是“为国家繁殖种子,”建场之初,原种场属农业部直管,朱德、董必武、十世班禅大师等党政要人都曾到场参观。到了1980年代,原种场改由哈尔滨市管理。
一直到1990年代中期,原种场还能正常经营,繁殖种子之外,场里经营的酒厂、纸箱厂、机械厂、饮料厂等工厂也都运转良好。但到了1998年前后,经营开始变得“不景气了”,并最终停止了繁殖种子的经营项目。
2004年,原种场被哈尔滨市确定为150家国企改制单位之一。2005年4月,根据哈尔滨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精神,当时归属哈尔滨市农委管理的原种场被下放给道里区,由道里区负责组织原种场的转企改制。
彼时,张明杰正担任道里区副区长。根据公开履历,除了卫生、环保等分管领域,张在从2002年到2011年的两个任期内,主要分管农业和小城镇建设等。原种场被下放到道里区时,主管单位正是张明杰分管的农林局。
对于张明杰的印象,张忠树回忆说:“作风强硬,给人一种女强人的感觉。”
原种场下放到道里区后,开始运作前期改制。据道里区农林局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介绍,到了2007年,围绕着转企改制,原种场职工到省市部门上访的问题开始增多,为此,道里区与原种场分别成立改制领导小组,区领导小组组长由张明杰担任。
此后,原种场改制进入快车道。
2008年下半年,黑龙江省某资产评估公司曾对原种场资产进行过一次评估,评估结果显示,截至2008年11月30日,该场净资产评估值-267.53万元。此时,原种场占地154.7万平方米,在册职工578名,其中在职职工443名,退休职工135名。
上述评估报告书同时列明:土地未包含在本次评估的范围内。
据道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8年12月29日给道里区农林局做出的一份关于原种场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的批复,原种场改制职工安置总成本需1亿元。
2009年7月14日,道里区政府致函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请求批准原种场国有资产整体转让:“经区国资委、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原种场测算,原种场总净资产-267.53万元,改制所需资金6160万元。按照区国资委相关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挂牌出售,底价为6160万元。”
为何改制成本少了4000万元?原种场一位改制领导小组成员回忆说,“张明杰曾明确告诉我们,区里协调给办了好事,降低了4000多万,拖欠职工保险的滞纳金和利息不收了。”
随即,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接受委托,对原种场整体产权转让发出公告。在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于当年发布的这份“2009年第22号”公告中,有“本次转让不含土地使用权”的“说明”,这后来成为张明杰案的一个关键点。
公告发布后,哈尔滨市东江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江公司”)摘牌,缴纳了2000万元保证金和6160万元转让价款。2009年8月24日,道里区农林局、东江公司、原种场三方签订了《哈尔滨市原种繁殖场产权转让合同》。
界面新闻查询工商资料获悉,东江公司2007年9月4日于哈尔滨市道外区成立,股东只有魏奇一人,注册资本金50万元,魏奇为法人。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农业科技开发,农作物及食用菌种植。
在收购原种场前夕的2009年7月初,东江公司的注册资本做过一次变更:由原50万元变更为9800万元,是由魏奇投入3750万元、魏世琳投入6000万元,而公司执行董事、法人等职务保持不变。
曾是原种场改制领导小组成员的原种场职工刘占红(化名)记得,也是在2009年8月24日,他们曾在道里区政府三楼会议室开过一次会,与会者有区国资委、区农林局、原种场、东江公司等几个单位的人。
会上,张明杰宣布原种场改制马上就要结束,从2009年9月1日起,正式由东江公司接管。刘占红回忆,会上,“张明杰说给职工的安置费是6160万元。”
原种场改制至此告一段落。
张明杰被控“三宗罪”
张明杰是在2014年9月22日失去“自由”的。 此时,张明杰已是哈尔滨市发改委副主任、市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之前她绝对没想到”,张明哲在2016年7月29日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回忆说,“那年9月初,市纪委和反贪局就已经找她了,但她胸有成竹,我对她说你要注意啊,她说二哥你放心,我能有啥事。9月22日,她又去了市纪检委,就没再回来。”
张明哲今年66岁,比张明杰年长6岁,是她的二哥。张家共兄弟姐妹六人,张明杰是张家第五个孩子,他们都出生于齐齐哈尔市,张明杰是他们当中第一个到哈尔滨市工作与生活的。
1956年出生的张明杰在担任道里区副区长之前,其最主要的工作经历是做信访。从1992年在哈尔滨市建委担任副主任科员开始,一直到2002年在市建设局信访处处长任上到道里区工作,她负责信访长达10年时间。
张明哲称,张明杰工作能力很强,她在建委处理群访事件处理得很好,后来她被提任道里区,其实也是因为道里区信访的事最多。
“明杰完全是靠她自己干起来的。”张明哲说,她还非常顾家,她还在建委当科员时,就想办法把小妹也调到了哈尔滨。
张明哲原是齐齐哈尔一家建筑分公司的经理,也是在张明杰的帮助下,于1996年到了哈尔滨,后受聘为省人事厅下属的一个开发公司的副经理。
界面新闻从接近哈尔滨市纪检部门的人士处了解到,张明杰被调查是因为原种场职工的匿名举报,举报是在2014年7月底至9月底中央第八巡视组进驻黑龙江进行巡视期间。2014年9月,哈尔滨市纪检委将案件线索移送市检察院,哈尔滨市检察院交由尚志市检察院反渎局办理,同年9月21日,张明杰被以涉嫌滥用职权正式立案侦查。
去年5月26日,张明杰案进入审查起诉程序,同年6月26日,转至哈尔滨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哈尔滨市检察院做出的“哈检刑诉[2015]219号”起诉书,检方指控张明杰涉贪污、受贿与滥用职权三宗罪名,其中两宗和原种场改制相关。
检方指控,在改制过程中,张明杰与被告人王绍玉及东江公司法人魏奇共谋后,起草了《哈尔滨市原种繁殖场产权转让合同》讨论稿,并由张明杰组织道里区及原种场改制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对合同内容进行审议。其后,张明杰、王绍玉与魏奇在转让合同中加入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内容。
捡方指控,同年8月,在张明杰主持下,东江公司、原种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道里区农林局在道里区的田地大厦举行产权转让签字仪式。张明杰以着急开会、合同事先已经审议为由,蒙蔽原种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有关人员在已被加入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内容的《哈尔滨市原种繁殖场产权转让合同》上签字,并將三方签字的转让合同拿走,未由原种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留存。其后,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了《产权交易凭证》,张明杰命原种场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公章等证照交予东江公司有关人员。
检方称,2010年至2011年间,张明杰利用其作为道里区副区长主管农村征地工作职务之便,与王绍玉及魏奇共谋,在哈尔滨市哈齐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哈齐客专”)、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中心(以下简称“哈尔滨市城投分公司”)征收土地过程中,虚构原种场土地使用权已转移的事实,骗取征地款共计3.4985亿元。
检方还提供了一份证据,即2012年7月,王绍玉代表张明杰与魏奇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利益均分。
张明杰被控的“滥用职权犯罪”基于以下情节:2009年8月,东江公司并购原种场后,张明杰在继续主管原种场职工安置工作过程中,未按规定由转让方负责发放职工安置款,而是同意将6160万元违规转入由东江公司实际控制的以原种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中,并由受让方东江公司负责发放职工安置款,致使其中1146万多元资金至今未归还。
而张明杰“受贿犯罪”的指控与原种场改制事件无关,而是2011年春,张明杰在任道里区副区长期间,收受下属为感谢其下拨征地款而给予的好处费10万元。
教授王绍玉
被指控为张明杰“利益代表人”的王绍玉原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教授,他是在2014年9月23日以涉嫌诈骗被刑拘的。
王绍玉和张明杰一样,也生于1956年。王绍玉是河北唐山人,早年是开滦矿工人,1978年入兰州大学中文系学习,1982年起在开滦矿务局报社做编辑,1989年起到河北理工大学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05年3月起到哈尔滨工业大学,是建筑学院的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绍玉和张明杰一度是同居关系。
据一位接近张明杰的人士向界面新闻介绍,2007年前后,王绍玉和张明杰在北京参加民盟中央的会议时经人介绍得以结识,当时王绍玉是民盟中央委员,张明杰是民盟哈尔滨市委常委。
“王绍玉作为人才引进到哈工大,在哈尔滨无亲无故,介绍人说你们作为盟员,互相了解了解,互相帮助吧。 王绍玉这个人很有学问,而且文字能力特别强,后来他们就确立了恋爱关系。”这位了解内情的人士说。
王、张同居始于2008年,据接近张明杰的人士介绍,当初张明杰之所以会和王绍玉相爱,是张“觉得他知识渊博。”
张明哲这样向界面新闻介绍王绍玉的被抓过程:“张明杰被抓的次日,办案人员来搜她家,王绍玉的房子和她的房子是连着的,只隔着一道墙,因为她两个门的钥匙都有,就把王绍玉的门打开了,王绍玉在家呢,就把他带走了。”
张明杰与王绍玉都曾离过婚。张明杰的前夫名叫曲恒,早年毕业于哈师大艺术系,是哈尔滨市园林局的一位资深美工,他们于1982年12月登记结婚,次年生下女儿曲婉婷。2000年12月,张明杰与曲恒离婚,经协商,女儿曲婉婷归张明杰抚养。
张明杰的一位亲属告诉界面新闻,张明杰与曲恒性格迥异,曲恒性格“比较慢”,张明杰则“比较强势,能力也强”。
界面新闻了解到,在张明杰被抓后,2014年9月23日上午,办案人员通知到的是曲恒,但曲恒拒绝在拘留通知书上签字,并拒绝接收通知书。但2014年9月30日张明杰被执行逮捕时,曲恒在逮捕通知书上签了字。
在2014年9月22日张明杰被刑拘的当日,办案人员对张的住处进行搜查,“在场见证”的家属又是曲恒。2016年7月19日、20日,张明杰、王绍玉在哈尔滨市中院受审的两天,张明杰的家属共五人参加了旁听,其中也有曲恒。
庭审时,王绍玉一方则无一个亲属到场。据接近王绍玉的人士向界面新闻介绍,王绍玉有一个女儿在北京,但与他没什么联系。王绍玉是于2007年与前妻离的婚,前妻张某比他年长两岁,在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工作。
王绍玉有三个姐姐,都生活在河北唐山。2016年8月2日,王的67岁的三姐王桂芬在电话中告诉界面新闻,王绍玉被抓后,他们这边去了两个孩子,但没见到王绍玉。
“我们做梦都没想到他会摊上这事,我认为弟弟是一个正直的人,他不会贪污国家的钱,”王桂芬说,“现在只有听天由命了。”
据接近王绍玉的人士介绍,王绍玉之所以被抓,是因为他被指控是张明杰的利益代表人,并且伙同商人魏奇以及张明杰实施了上述巨额诈骗。
商人魏奇
在此案中,商人魏奇是个关键角色。
据一位接近魏奇的人士介绍,魏奇生于1960年,哈尔滨市人,是哈尔滨市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他在张明杰、王绍玉被抓前夕的2014年9月2日,携家人离境去了加拿大温哥华。
“这个案件的第一被告是张明杰,第二被告是王绍玉,如果魏奇不逃,他会成为第三被告。”这位人士说。
魏奇于2015年2月被批准逮捕,2015年3月,哈尔滨警方发出红色通缉令缉捕魏奇。界面新闻另外了解到,在被批准逮捕之前,2015年1月,办案人员曾对魏奇夫妇以远程视频方式取过证。
“现在回头看,魏奇好像早就知道要出事,感觉不对,就提前走了。”张明哲回忆说,在出走前,魏奇曾跟他谈过,说要去加拿大,他的妻子王淑范在加拿大陪孩子读书,那时,纪检部门已开始找张明杰了解情况了。
张明哲曾在魏奇实际控制、魏的夫人王淑范任法人的哈尔滨市先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发置业”)任副总。先发置业是魏奇在收购了原种场后于2011年7月成立,用来进行房地产开发。这个公司的股东有两个,一是王淑范,出资480万元,另一是哈尔滨黎华家居装饰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黎华家居”),出资1520万元。
检索工商资料可知,黎华家居也是魏奇控制的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共八人,其中魏奇与王淑范分别出资2840万元、1700万元,魏奇是法人。
张明哲告诉界面新闻,他与魏奇认识是通过妹妹张明杰,张明杰认识魏奇则有些年头了,据张明哲分析,应该是张明杰还在市建委信访处工作期间,位处道里区繁华地段有栋田地大厦,曾是魏奇资产,“在建这个大厦时,上访的人很多,多少次都解决不了,后来张明杰给解决了,魏奇为此很感激张明杰。”
魏奇早年也曾是官场中人,张明哲称,魏父曾是哈尔滨市政府的一位秘书长,已去世多年,10几年前,魏奇在哈尔滨市某局担任干部,后下海从商。
“干了10多年,做了几个项目,挣了上亿。”张明哲说,与众不同的是,魏奇做项目的方式很“特别”,并不经营单一的公司品牌,他接手一个项目就成立一个公司,做完项目就把公司注销,如果再有项目,就再成立一个公司。
但在哈尔滨富人圈中,魏排不上号。“他最有名的资产也就是黎华家具城了。”张明哲说。
一个庞大的烂尾项目
在道里区副区长任上,张明杰主持原种场改制的同时,还主持着另一项工作——道里区新发镇的小城镇建设。
原种场即位于新发镇。
据新发镇政府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介绍,2005年末或2006年初,新发镇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向国家发改委推荐为小城镇建设试点镇,2008年3月,经国家发改委研究决定,新发镇被列为第二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但是,由于新发镇“村屯房屋砖瓦化率太高,不适合做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此工作一度决定不再继续开展。
分管副区长张明杰知道此事后,很感兴趣,“她认为小城镇试点工作能极大地改善新发镇的面貌,并能拉动全镇乃至全区的经济发展”,这位镇政府官员说,2009年5月,张明杰提出继续推进该镇的小城镇建设。
之后不久,张明杰提出由魏奇跟新发镇合作,共同推进小城镇建设。当时的魏奇,是以江苏金盛集团在黑龙江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出现的,“企业实力雄厚,有动漫等产业,还有很强的科研团队。”这位基层官员回忆说,新发镇的领导班子还到魏奇的公司参观过,并见到了以公司副总出现的王绍玉。新发镇由此开始与魏奇合作。
2009年八九月份,张明杰、魏奇以及新发镇党委书记等人一起到北京,见到了国家发改委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领导,争取800亩土地增减挂钩指标,于2010年3月获批。2010年3月末,道里区推进新发镇小城镇建设指挥部成立,张明杰任常务总指挥。
按照国家发改委对项目的要求,需要重新制定新发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小城镇战略规划。由王绍玉组织,近10名哈工大教师、学生组成的规划团队于2010年6月进驻新发镇,用了近3个月时间,编制了前述两项规划并制作了规划展示片。
按照王绍玉团队编制的规划,新发镇的未来要建设庆丰、红旗、建国三大社区,其中建国社区被作为小城镇建设的起步区,而建国社区正是被规划在了经过改制的原种场土地上。
之后几次召开的道里区政府常务会议,都认为新发镇小城镇战略规划切实可行,并继续争取国家发改委支持。2011年,国家发改委小城镇中心致函黑龙江省发改委,又批给新发镇800亩土地周转指标。至此,前后两次获批的共1600亩土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全落在了建国社区。
2011年7月,新发镇与魏奇的公司签订小城镇开发项目合作协议,但是,乙方并不是金盛集团黑龙江分公司,而是先发置业
界面新闻从接近先发置业的人士处获知,该公司虽然由魏奇的夫人王淑范任法人,实际控制人却仍是魏奇。这位人士称,王绍玉是先发置业的“总负责人”,他与魏奇各有分工,魏奇负责筹措资金,王负责具体的项目工程。
而先发置业公司所在地就在原原种场场部,是老机场路边的一栋二层小楼。2011年3月,新发镇小城镇建设指挥部也搬入这栋小楼办公。
在先发置业任副总的张明哲负责经济部、材料部和外网配套工程。张明哲告诉界面新闻,大概是在2011年六月份的一天,魏奇邀请的他加盟自己的公司。那时他与魏奇通过妹妹张明杰认识已有七八年了。魏奇知道他长期在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有经验,所以邀他“出山”。
那天,他与魏奇约在道里区的一家咖啡厅见面,王绍玉也来了,尽管之前听张明杰讲起过王,这还是他与王第一次见面。
通过与魏奇的谈话,张明哲觉得前景不错,便答应了与他们一起干。他与魏奇约定,他一面在先发置业工作,另一面还要由他的施工队承建几栋楼,张明哲在2008年出过一次严重车祸,严重骨折,行动不便,他要魏奇在办公室为他修建一个坐便。魏奇全都答应下来。
后来,张明哲还把他在北京工作的儿子张宇推荐给魏奇,魏奇与张宇见了一面,张宇便跟着王绍玉一起工作,负责公司前期部。
张宇生于1980年,在2014年魏奇出逃、王绍玉被抓后,他已重回北京原公司工作。张宇告诉界面新闻,魏奇在新发镇开发的项目,是作为道里区的城市副中心,目标很大,商业、娱乐、住宅一应俱全,规划建筑面积200多万平方米,分三期完成。
“现在建的也只是一期的一部分,”张宇说,在建的这部分地产项目取名为“怡景森林城”。
魏奇对张明哲很信任,由张明哲负责具体施工。张明哲回忆,他到公司的具体时间是2011年6月17日,当时工程所在地还是一片玉米地,到了当年9月就全面开工了。后来他才知道,魏奇并没有多少钱。
他自己“也就一两个亿,但他要干的这个项目,至少需要50亿。”张明哲说,他建议魏奇先开工1/4,“这规模也很大了,50万平方米,72栋楼。”
开工时,项目的手续并不全,“原因是没有钱,土地出让金只交了不到一个亿,”他们只能一边施工一边补办手续。因为手续不全,不能招拍挂,魏奇与张明哲便动用自己的关系,找施工单位,“谁有实力,能先垫款,就来干,”他们找了共13个施工单位,其中一个是张明哲自己的,他承建了其中4栋楼。
按照哈尔滨的行内惯例,施工垫款不能超过三层,三层之后就得付款了。怡景森林城项目的地下两层是车库,干到第三层也就是地上第一层时,魏奇仍旧没能融到钱,他想了各种办法,比如“成立了一个魏奇占股的小贷公司,让施工单位到小贷公司里贷款,继续施工。”张明哲说。
到了2014年,这时张明哲的施工队承建的4栋楼已经封顶,连电梯都装完了,其他各施工单位承建的楼房也已基本完工,但随着魏奇出逃,王绍玉被抓,工程便停了下来,烂尾至今。
“大家都套进去了。”张明哲说,他在项目中损失惨重,魏奇欠他4100万元,而他外欠2000万元。
两块地卖了3.5亿
收购原种场之后,除了开发怡景森林城项目,在这块占地154.7万平方米的土地上,魏奇还做了另外两件事,即将两块土地分别转让给哈齐客专和哈尔滨市城投公司。
2009年8月,由黑龙江省与铁道部共同建设的哈尔滨至齐齐哈尔铁路客运专线工程(以下简称“哈齐客专”)开工,而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的省武警中队三支队的办公楼及营房处于拆迁范围内,武警三支队同意拆迁,但要求置换土地安置。
哈齐客专最终确定了在道里区老机场路四环桥附近选一块地用于武警三支队的搬迁,这块地正是原原种场内的地块。
据来哈齐客专的一份官方文件,在选中了位于道里区老机场路紧邻四环桥的一块4.5万平方米的土地后,“经调查,该地是市原种繁殖场的,该企业是道里区属企业,”哈齐客专向道里区求援,“原主管区长张明杰同志帮助我们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当时的原种场已经改制,被金盛集团兼并,该块土地用于小城镇建设,属新发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我们占用的是其中一小部分,仅占4.2%,经过反复协商,我们与金盛集团于2011年5月31日达成了土地流转协议,按照建设用地的标准,以1.5亿元价格成交。”
签订于2011年5月31日的土地流转《协议书》,乙方是哈齐客专,甲方是黑龙江金盛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盛物流)。查询工商资料可知,金盛物流成立于2009年10月21日,法人是魏奇夫人王淑范,是由东江公司和王淑范共同出资组建,其中东江公司出资1900万元,王淑范出资100万元。
2011年6月14日,哈齐客专向金盛物流账户支付了2000万元定金。2012年3月30日,哈齐客专内部请示,要求向金盛物流支付补偿款,用以加快工程,同年6月27日,哈齐客专向金盛物流账户支付5000万元补偿款。
由于武警三支队一直在外租房,还建急迫,此土地流转被哈尔滨市政府认定为“特事特办”事项,但办理过程仍旧漫长而周折。
2012年7月9日,哈齐客专又与原种场签订了一份土地流转《协议书》,在这份协议书上,王绍玉以原种场法人身份签了字。
关于再签协议的原因,界面新闻获得的一份哈齐客专关于办理土地更名手续的官方文件解释称:“2011年5月底我们与金盛集团达成了’购地’协议,我们在办理营建用地手续中了解到,该地在市国土部门掌握,土地使用人仍为市原种场,按照土地部门的意见,我们要办理土地更名手续,应该与市原种场签协议(因原种场改制尚未完成),经原种场上级批准后,把这块土地交给市里,由市里作为营建用地划拨给我们,因此,我们与市原种场重新签了协议。”
2013年9月,针对该流转地块,哈尔滨市政府向原种场发出《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2013年9月22日,哈齐客专向金盛物流账户支付了剩余的8000万元补偿款。
2013年9月29日,哈齐客专向道里区政府发出《关于请求继续协助办理武警还建营房用地手续的函》,该函称:“市国土局已下决定,将市原种场的部分土地收回,拨给我们用于武警营建使用,但在办理土地灭籍手续时,需要法人代表出书证,原来市原种场的法人代表已离岗多年,现在企业的实际法人代表是王绍玉,但没有证明材料,经过我们与道里区土地局沟通,他们的意见,请贵区政府对区土地局出函,证明王绍玉是现任企业法人代表。”
官方文件显示,道里区政府随即出具了证明函,证明现原种场授权法人代表为王绍玉。
原种场内另一块被转卖的土地面积11.3公顷,这块土地转让给了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作价将近2亿元。
2010年10月20日,城投集团致函道里区政府,“拟在清河湾周边地区及其他较好地段进行土地收储,”请道里区政府给予帮助。
2010年10月23日,城投集团与道里区征地办签定《土地储备项目征地拆迁委托协议》,“双方商定,此次土地储备项目征地范围为道里区新发镇境内四环路东西、机场路南北两侧土地,面积大约为100万平方米。”
2011年1月18日,甲方道里区征地办与乙方原种场签定《储备土地项目补偿安置协议》,“甲方受哈尔滨市城投公司委托收储乙方所有权土地,”地块面积为11.3公顷,甲方向乙方支付土地收储费用1.9985亿元。代表乙方在协议上签字的是“法定代表人王淑范”。
2011年7月29日,城投集团支付给道里区2亿元补偿费用。
2011年9月26日,道里区征地办支付给原种场1.9985亿元。据界面新闻了解,这笔钱是打入了魏奇收购原种场之后以原种场名义新建的一个账户。
而在此过程中,主管副区长张明杰负责道里区征地办工作,她在2011年9月26日离开道里区到哈尔滨市房管局任职。
是无罪还是罪该至死?
7月19日、20日两天,张明杰、王绍玉一案在哈尔滨市中院开庭审理。
关于原种场改制中是否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庭审的焦点之一。
检方指控,2009年7月,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发布有关原种场整体产权转让公告,转让不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检方认为,张明杰主要是通过蒙蔽合同方约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来实施犯罪的。
张明杰主要辩护人、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宣东认为东江公司购并原种场,其中含有土地使用权。辩护人出具了1992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土地管理局1998年2月发布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哈尔滨市委、市政府2003年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辩护人认为,这些文件说明,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只不过对濒临破产的国有企业有特殊的规定:转让、兼并时,可以保留划拨土地性质,国标是五年,市标是三年。而对于欠缴职工债务的,还可以用土地使用权作价抵补。
律师认为,原种场自1994年便开始停发职工工资,实际破产已10余年,改制转让时欠缴各类费用4000余万元,符合上述文件规定。
辩护人认为,无论转让合同有没有加入土地使用权,购并方即魏奇的东江公司,可以随之得到土地使用权,且至少三年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而享有原种场土地使用权权利,需要的时候再去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
本案的更为关键的一个焦点是3.5亿元的去向。
起诉书显示,张明杰涉嫌贪污、受贿和滥用职权罪三项罪名,涉案金额超过3.5亿元。检方最终以涉案3.5亿余元的张明杰犯罪金额特别巨大以及拒不认罪等为由,建议判处张明杰死刑。
而辩护人为张明杰、王绍玉做无罪辩护的另一个依据,是认为这是一个被告人“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贪污案”。
宣东介绍,在张明杰的起诉书中对3.5亿元款项的去向没有具体描述,但是,魏奇公司的会计王孝春曾证实,两笔补偿款共3.5亿元的去向主要是投入到小城镇建设项目中去了。
界面新闻了解到,在案发之后,魏奇公司的会计曾向有关部门介绍,哈齐客专支付给金盛物流的1.5亿元购地款,共分为三笔,是分别以2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数额于2011年6月14日、2012年6月6日、2013年9月22日转到金盛物流账户,其中,第一笔2000万元被一次性转到魏奇的大连鑫奇小额贷款公司用于投资,第二笔5000万元由金盛物流经营使用,第三笔8000万元一次性转到先发置业用于小城镇建设。
界面新闻了解到,王孝春曾向检察院侦办人员供述,2011年9月22日,道里区征地办一次性转入魏奇让其会计人员以原种场名义新开的一个银行账户1.9985亿元,这是哈尔滨城投集团支付的土地补偿款,后来这笔钱的使用情况是:直接转先发置业750万元,转黎华家居1.419亿元,转金盛物流4065万元,支付某单位搬迁费用1000万元,而转到黎华家居和金盛物流的资金后来大部分又转回先发置业,一部分付给施工方,一部分用于购买建筑材料。
据魏奇的会计向有关部门介绍,这1.5亿和1.9985亿共两笔款项,转到先发置业共2.9235亿元,还有一部分从黎华家居、金盛物流账户支付给了施工方,先发置业一共使用了其中的3.3亿元左右。
界面新闻曾联系检方希望就相关信息获得求证,但始终未获得置评。
另外,检方指控张明杰、王绍玉贪污国家财产的依据之一,是王绍玉及其利益相关人与魏奇签署了50%利益分配的《合作协议》,王绍玉被认为是张明杰的代表人。
宣东向界面新闻介绍,在讯问同步录像中,张明杰曾多次做过解释:王绍玉与魏奇签订这个《合作协议》没有实际意义,是应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国际”)的要求而签订的。原因是魏奇在新发镇进行小城镇建设,缺乏资金,曾打算跟中金国际合作,但中金国际认为先发置业的股东只魏奇和他夫人,“是夫妻店,不规范”,为了配合中金国际的需要,“先发置业的股东就变成了魏奇和王绍玉,并签署了这个协议。”
律师认为,这“并不是真正的利益分配,只是为了达到中金国际的要求,实际上也没有进行过股权变更和工商登记。”
但庭审中,法庭出示了一位来自中金国际的证人的证词,证词称中金国际并没有要求王绍玉与魏奇签订《合作协议》这件事。
关于张明杰和王绍玉之间的关系,张明杰的外甥付博告诉界面新闻,张明杰在法庭上说,她前期和王绍玉是恋爱关系,后来分手了,就没什么密切关系了。
法庭上,张明杰说王绍玉有个女学生,后来王绍玉与这个学生关系很好。王绍玉在法庭上也说,他跟张明杰谈过恋爱,但后来分开了。
法庭上,张明杰否认王绍玉是她的利益代表人。王绍玉在法庭回答宣东的提问时也说他根本不可能代表张明杰,王说他的女儿才是他的利益相关人。
原种场职工仍在上访
截止发稿,原种场职工仍在就当年的改制以及给他们造成的伤害上访。
自2009年9月1日原种场开始由魏奇的东江公司接管,以张忠树等11人为主,一些职工便走上上访之路。
张忠树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回忆,当初的上访诉求“只是觉得改制不透明,是暗箱操作”,而“更多的问题”,是在张明杰案后才发现的。
张忠树回忆说,在接管原种场后,东江公司的人很快入驻,并开始进行职工安置。在此前后,在新发镇政府召开过一次大会上,张明杰宣布,原种场职工在改制之后仍旧享受事业单位待遇,会给职工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而且“就高不就低”,职工先与原种场解聘,然后与接管单位续签返聘合同,返聘至少三年。职工纷纷签了字。
但是,与原种场解除劳动合同后,职工们就失业了。就安置条件,曾经是原种场改制领导小组成员的刘占红回忆说,“一年工龄才1031块钱,我30年工龄,3万多安置费,就这么买断了,其他有10多年工龄的,扣来扣去,只剩下几千块钱。”
张忠树等11名职工拒绝签字,结果按照改制领导小组所做的强硬规定,过期限不签字者,算作自动离职,这11人至今连安置费都没能拿到,他们也就成了原种场改制之后最主要的上访者。
后来,特别是眼看着“怡景森林城”地产项目于2010年拔地而起,“职工上访的劲头更大了,成了全场性上访。”张忠树说。
刘占红告诉界面新闻,这几年来,他们曾到各级上访,职工的诉求“有10大项24条,就是应该得到的,没有给我们”。特别是2014年中央第八巡视组在黑龙江期间,他们曾多次送过材料。他们认为张明杰在同年的落马,就是因为他们的联名举报。在张明杰被调查期间,办案人员还多次找他们了解情况。
2016年7月19日、20日的开庭审判,原种场职工并没有到庭。对此,刘占红说:“我们是受害方,应该通知我们去旁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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