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此次央妈此次卡在国庆节前的定向降准,坊间争议非常大:无论是“中性降准”还是“大范围放水”之声均不绝于耳,各色论调更是层出不穷。
笔者认为,对于本次央行的动作,不应就事论事,而确有必要和之前的多次操作对比考量,进而仔细推敲其真正的影响深度和范围。
事实上,笔者仍然期待后续会有真正的普降措施。具体逻辑请参考《国务院定调结构性降准!能否解决银行间扭曲的流动性?》
从2014年至今,算上这次,前前后后央妈做的普降和定向降准共有8次。
而上一次的降准,还要追溯到2016年2月29日。当时,央妈发布特急文件银发[2016]56号《关于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的通知》,普遍下调存款准备金率。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需要正确理解央行222号定向降准文件的第六条,这条明确了本次是对此前定向降准条件的修改。
该条明确,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定向降低部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的通知》(银发〔2014〕164 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的通知》(银发〔2015〕327 号)两部法规中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达标要求,如与本通知冲突,就以本次标准为准。
因此,这不是叠加,而是对于前规的修改。
此前三年一共进行了8次降准。其中定向降准共3次,是一个逐步演进的过程。
央行第一次启动定向降准的时间,是2016年4月份。但当时的定向降准条件非常苛刻,必须是小微或涉农贷款存量占比30%且增量占比50%。
当初按央行的统计口径是“定向降准覆盖大约2/3的城商行、80%的非县域农商行和90%的非县域农合行”,但事实上,当年6家大型银行和多数股份制银行都没有被覆盖。
但到了2015年10月份,央行终于引入了二级阶梯制度,大幅度降低达到第一阶梯标准:涉农贷款或小微贷款增量占比超过15%,即可享受0.5%定向降准要求。
问题3:根据央行后面的官方答疑覆盖面在90-95%,大行100%覆盖,认为至少是一次全面降准0.5%,外加部分银行降准1.5%。可否根据此测算降准释放流动性7000-10000亿?
会出现这样的推测,还是因为没有理解前面的第一个问题,错误地将本次的降准,理解为全新的一场定向降准。
然而并不是。
本次定向降准,重点是对于之前定向降准的标准和口径进行调整。
至于公布的覆盖面数据,其实意义并不大。核心还是看上述覆盖面中,有多少在本次调整后的口径下,能达到第二阶梯的降准标准,可以降准1.5个百分点。
毕竟,考虑到此前这个第一档的降准标准也非常低,以至于大多数银行已达到第一档降准要求。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只有少数银行能达到本第二档1.5%百分点降准要求(比如北京银行2015年11月份公告法定存款准备金率14%,享受二档降准)。
综上,想要科学测算这次定向降准的“放水量”,那么核心还是要看,到底有多少银行,能从此前第一档转移到现在的第二档。
然而由于披露信息有限,要真正开展这样的测算其实非常困难。而且,还要考虑到另一个影响:即有少量之前涉农贷款达到第二档的银行,在新规之下可能会滑落至第一档。
尽管困难重重,笔者后面还是从数据口径入手做一点尝试。
问题4:此次降准执行时间2018年,所以意味着年底前不再可能有新的降准措施。
此次降准实施日期是从2018年开始,这主要是考虑到:一般普惠金融的定向降准要求,以及此前的小微和涉农降准要求,都是按上年末的数据统计。
如用2016年的数据口径,使通知在2017年第四季度执行,这样虽说也不是不可以,但总体上达不到预想的动态激励和引导银行作用。2016年毕竟已是大半年前的历史。
所以,要想让政策作为导向,最好还是让银行根据政策及时调整信贷投向。显然,从2018年开始实施,就可以促使银行在接下来2017年第四季度进行相应的调整,以达到政策预期效果。
可以看到,本次定向降准口径的调整,并不必然意味着近未来不会有新的普降措施。笔者仍然坚持呼吁普降法定存款准备金,同时通过在公开市场操作和MLF等工具收缩流动性,实现央行货币政策的回归本源。
按照老标准,处在第一档的银行居多。而现在的第一档和原来的第一档相比,虽然考核方式不同了,但因为覆盖面都相当广,基本都能达到,所以影响不大。
而在原来口径下,达到第二档非常难(尤其是增量50%是必要条件非常难),所以分析本次定向降准效用的核心,还是看有多少银行能从原来第一档,调整为现在第二档。
此前,第一档是小微或三农贷款增量占比15%(二选一),现在的第二档是普惠金融贷款存量或增量占比10%即可。
和以往相比,现在去除了500万授信以上的小微贷款,其他口径和原来的小微差异不大,因为助学贷款和贫困消费贷以及担保贷款占比非常低。小微企业主经营贷不区分500万,和此前的口径一致都没有变化。这样一来,6家大型银行可能多数能够实现上述跨越。
同时还有银监会小微企业“三个不低于”考核和涉农贷款“一个不低于”考核。但凡有考核的地方就有水分,大家都懂的,各种假小微、假三农贷款实际也干扰了上层决策。
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增量10%和余额达到10%看似有难度,但仔细想想,难度并不大。
未来我们会看到银行会大量给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授信,因为和小微企业不同,这类主体没有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要求。农户贷款本身占比较低,而且很多和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经营贷款重叠,量上可以忽略。
此外需要注意,这里的分母仅仅包括贷款科目,所以在做大分子的同时也可以尽量做小分母,也就是对于部分银行如果恰好处于达标的边缘,完全可以通过信贷资产流转或者ABS的形式实现做小分母,而且投资方银行(转入行)也不纳入贷款科目,而是应收款科目为主,不会导致准入行分母扩大。
问题6:邮储银行此前是否在定向降准范围?此次降准对其影响几何?
邮政储蓄银行其实此前已经享受了第一档的降准,只是因为该类型银行就他一家,所以每次央行发文很有可能单独直接指定其法定存准水平。
所以此次邮政储蓄如果能达到第二档,其法定存准会从16.5降低到15.5%。
问题7:此前的审慎经营条件和现在MPA宏观审慎评估差异多大?
这次央行222号文明确,定向降准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要上年三个季度以上MPA评估B级以上。
虽然,此前的定向降准前提条件中也提出须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但当时并没有明确具体标准。2016年执行的定向降准,仍然看2015年的的金融机构综合评估。至于2017年初的考核,笔者相信已经开始将MPA考虑进去了。
现在,央行则在文件中,将门槛明确为:MPA一年四个季度的评估不能两次为C。关于MPA的详细介绍可以参考笔者及团队此前文章《6月MPA大考叠加监管风暴,金融市场将面临哪些变局?》和《部分地区MPA或取消资本充足率容忍度,直接入C档》。
该阶段从2014年6月份开始,一直到2015年10月份。
这个阶段总共降准5次,但总体上定向降准的执行口径都是按照2014年6月份的标准,期间没有太大的变化。
当时都是只有一档的定向降准标准,而且非常严格执行增量30%和存量50%的标准。所有大行和多数股份制都达不到这个要求。
需要注意:
2015年2月份银发37号文中降准核心要求,是涉农贷款必须同时满足存量占总贷款余额比例30%增量占比50%,或者小微贷款必须同时满足存量占总贷款余额比例30%增量占比50%。注意这里的小微贷款包括个人经营性贷款。
从2015年2月份的降准文件的行文表述上来看,六大行没有一家符合2014年6月份的定向降准条件,还是城商行、农商行中达标的银行比较多。
该阶段即从2015年10月至今。
从2015年10月份银发327号文开始,央行首次将定向降准的标准修订为二档。
其中,第一档非常容易达标,只要小微或涉农贷款其中一项增量达到15%即可。
而大行也基本在第一档的执行口径里。
因此,可以看到对于此次定向降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相关标准放松后:
1)部分此前处于第一档16.5%的大型银行,2018年可能会调整到第二档15.5%。
2)部分此前处于第一档14.5%的股份制银行,2018年可能调整到第二档13.5%。
3)对城商行和农商行影响不大,主要因为很多城商行和农商行此前已经在第二档。
4)少数银行可能会因为MPA不达标丧失资格。2017年除第一季度存在部分银行没有达标外,从2017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的行业表现来看,整体基本没有压力。因为大部分机构的表外理财增速环比下降,应收款类投资也处于下降,表内贷款增速稍微加快一点。从而使得因为广义信贷增速过快导致无法达标的情况越来越少。
5)能从原来第一档跨越到目前的第二档的机构有限。此前第一档是小微或三农增量占比15%(二选一),现在的第二档是普惠金融存量或增量占比10%即可。但和原来比,现在去除了500万授信以上的小微贷款,其他口径和原来的小微差异不大。因为助学贷、贫困消费贷及担保贷占比非常低。小微企业主经营贷不区分500万,和此前的口径一致都没有变化。笔者估计,六家大型银行可能多数能够实现上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