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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王耳朵先生】(ID:huangezishiba)
(本文不代表财金新天地立场)
最近两条新闻接连刷屏,看得多少人既心痛,又气愤。
河北保定,一父亲带着11岁的儿子球球在公路上,参加骑行拉练。
悲剧发生得很突然。
球球不慎摔倒,连人带车,跌倒在对向行驶过来的小汽车车轱辘底下。
当时汽车左右都有骑行的人,司机根本没办法躲避。
球球遭小车碾压,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事故发生后,球球父亲跪在地上,抚摸躺在血泊里的孩子,声嘶力竭地哭喊:
可为时已晚。
网传多段视频显示,他们骑行的道路是双向公路,右侧有虚线,是非机动车道,但车队偏偏在机动车道疾驰。
他们当时的车速已经达到了37公里每小时,大人都骑不稳,何况一个11岁的小孩。
视频里,球球不断对爸爸喊着:
他父亲充耳不闻。
直到孩子摔到对向车道,悲剧发生。
令人气愤的是,这起事故,不是意外,而是危险因素的重重累积。
依据法律法规,未满12周岁的儿童是不允许骑自行车上路的。
而且球球骑的是成人公路车,和他的身高体型明显不适配。
球球爸爸就这样带着他骑了好几年。
还有人扒出,从21年开始,就有网友曾提醒球球父亲,孩子太小,骑行那么快容易出事故,更不要在快速路骑行。
反而被他回怼:“跟你有关系吗?还轮不到你来管。”
别人好心提醒他“小家伙跟那么近,不怕追尾吗?”
他点赞回复的评论“骑行阻力很大,离得近叫蹭风”,内涵好心人不是圈内人,不懂骑行的专业术语。
就在出事前不久,一位十几年的骑行老玩家提醒他,群骑注意事项有不紧跟、不并行的说法。
他也没在意,直到孩子被他作没了。
人教人,学不会,事教人,一次就会。
再悲痛的哭声,再苦涩的眼泪,都换不回儿子的性命。
而球球,原本有三次活下来的机会。
如果他父亲听劝,守法,不让11岁的他骑行,骑成人公路车。
如果他父亲不带着他骑上机动车道。
如果他父亲在听到球球喊“慢一点”的时候,停下来。
这是最后一次救命机会。
可世上没有如果。
事到如今,苛责这位父亲也于事无补。
余生,他可能都会活在自责里。
最可怜的是球球的母亲。
两个人出去,只有一个人回了家,她该如何面对接下来的日子。
妈妈脾气也上来了,扔下男孩走开,任其躺在车流不息的马路上。
可就在她走开的同时,一辆黑车右转驶进孩子躺着的小路。
她回头看了几眼,明明看到车开过来了,一没去提醒司机路上躺着个人,二没有赶紧回头把孩子拉起来。
直到黑车后轮碾轧过孩子,才慌慌张张地跑到孩子身边。
现在年轻父母的教育观念多是“随你怎么撒泼打滚,我绝不惯着”,这点没错。
以往那些新闻,孩子在商场无理取闹,父母站在不远处看着,那是安全、可控的环境。
真有在大马路上胡搅蛮缠的,有分寸的父母至少也会把孩子转移到安全地带,再跟他对峙。
那片沙滩不仅不是景区,反而是贴着“下水危险”的野滩涂。
非开发好的景点,野滩涂,潮汐涨落,人流杂乱,没有防护,黄昏,四岁女孩,独自一人……
但她的家人没有一个察觉到不妥,也许觉得“这么多人看着,不会出事”或“我在孩子身边,很安全”。
就像上文里湛江那位妈妈,已经回头看到车开过来了,却没当回事。
“那么大的孩子躺在那,司机还能看不见?肯定会停下来的。”
再说,以一个正常人的视角,谁会想到会有父母把孩子丢在马路中间不管?
两个新闻里的司机,一个摊上了人命官司,被几个壮汉殴打,压在地上逼着他下跪给孩子道歉。
一个压到了小孩,赔偿免不了,往后开车也有了心理阴影。
黄元芯出事后,引发众怒,所有人都不肯原谅她的父亲。
他照看孩子,孩子死了,负有不可推卸的失职责任,却没有受到任何实质性的惩罚。
他说,监护人疏于照顾或未尽职责,是儿童意外死亡的最大原因。
关于照看孩子的安全意识,没有那么多“没想到”,多的是“想到了,没放在心上”。
细数过往那些新闻你会发现,毁掉一个孩子,你根本不必亲自动手,只需要“不留心”就行了。
接了个电话,直接将车门锁上离开,忘了女儿还在后座。
想起来的时候,孩子躺在座椅下面,已经全身发紫,没有了生命体征。
因为考虑到孩子离世,已经让父母得到教训,继续追责不太人道。
根据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27条《对看管儿童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条例:
故意袭击、虐待、忽略、抛弃或遗弃16岁以下儿童,令他们受不必要苦楚或健康损害,即属犯法,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监10年,循简易程序定罪也可判监3年。
有案例说,一对父母疏忽,让半岁的男婴睡着后翻身跌落床边的脏衣篮,被里面的衣物遮掩面部引致窒息。
虽然孩子没受伤,但父母因涉嫌疏忽照顾儿童,依旧被拘捕。
读到这里的父母们,还记得小孩还是胎儿的时候,你们去产检吗?
每一次,在拿到那张B超单之前,所有人唯一的期待是:只要健康,只要正常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