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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后,媒体上关于疫情工期、造价的影响的文章层出不穷,但是大都是以法律角度看以后的工期和索赔,很少触及工地的真实情况,不够接地气,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今天我作为深入工地34年的老造价员,从工地实际的角度谈谈我的看法。
因疫情影响延误的工期,以后政府几乎百分之百会出台相关的政策。政府通告的开(复)工时间肯定会受法律保护,因此各位不必过于惊恐焦虑。
按行业习惯,一般农民工大多在农历正月十五后出门,2月底左右基本到齐,至于真正开始正常施工,要到2月底、3月初才开始(湖北、严寒地区除外)。京津冀等北方采暖地区,则在3月15日后才能正常施工(采暖期结束),而这些因素在签订合同时大多已经考虑在内。所以2月底前的停工,个人认为对工期的影响非常有限。
对工期影响最大的主要在于疫情后的惯性因素。
经专家科普,我们得知冠状病毒传染性强,人们不可能在短期内彻底解除恐惧心理。政府开(复)工通告后,人们普遍会有观望心理,所以在短期内迅速聚集拢原定的全部农民工十分困难。在我看来,除非使用特殊奖励手段,能在政府通告的开(复)工时间后一个月内聚集拢原定的全部工人已是非常理想的情况了。
因此,我个人认为,
本次疫情对工期的影响预计在一个月甚至一个月以上
(从政府通告的开、复工时间后起算,湖北、严寒地区除外)。此时间段的工期影响不在不在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或其它可延长工期的范围内,受保护的程度较低,风险更大。
开(复)工后费用的增加(期内、期外)可能表现在:
1、不在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或其它可延长范围的工期延误,所引发的超期处罚;
2、工期延误所引发的财务成本;
3、因工期延误引发的超过春节报停期的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租赁费。因为许多周转材料、机械设备出租单位都是规模微小的私营企业(有些甚至不能称呼为企业),可能不受政策约束;
4、开(复)工初期人员短缺是大概率的事,市场人工费大概率会面临上涨;
5、为鼓励工人进场,施工方很有可能采取激励措施,造成额外支出;
6、工地是人群密集聚集的地方,工地人员来自五湖四海,农民工宿舍是否有新的人员限制要求尚是未知数(比如:原来宿舍可住六人或七人,现在有了新规,只允许住四人)。如果有,势必会导致临时设施费的大幅增加;
7、正规企业编内人员的工资;私营企业年薪制的人员的工资;私营企业为稳住人员给予在家期间的补贴工资等;
8、开(复)工后的管理费增加:开(复)工后,各地必然加强对防疫工作的管理,肯定要求工地成立联控联防机构,进行人员排查等工作。所需的专职人员、防疫消毒设备、防疫消毒物品等的费用将大幅增加(新投标的工程在投标时要考虑这方面的因素,原有的在建工程则势必增加);
9、工地的封闭式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等围挡、围墙的范围要求、高度势必比原来的要求大幅提高。
2020年02月08日凌晨04:00,人民日报称:
“各地各部门加强政策支持 ,力保平稳有序”
。相信我们的政府过后会有就很具体的指示性政策出台,大可不必盲目悲观,过于悲观就是杞人忧天。如果对此没有一颗“大心脏”,你还干什么工程呢?
目前我们要做的就是在开(复)工前密切关注施工地和各地的动态(因为各地的疫情不同),联络、稳定好人员,对上述各种情况做好充分的预期和预案(如:你所用的劳务人员所在地的疫情轻重情况等),以便在开(复)工后按政策与发包人作很好的协商。
只有运筹帷幄,才能决胜千里之外。一味地从法律层面强调不可抗力的索赔有失偏颇,也是短视的具体表现。
上述为个人观点,若有异议,欢迎在留言中一起探讨。
*本文系黄燕翔
原创,独家来稿
广联达造价圈签约作者
刘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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