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预算安排要适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保障民生兜底的需要。货币政策要保持稳健中性,适应货币供应方式新变化,调节好货币闸门,努力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和机制,维护流动性基本稳定。
要在增强汇率弹性的同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下决心处置一批风险点,着力防控资产泡沫,提高和改进监管能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扩大开放,稳定民营企业家信心。
要加强预期引导,提高政府公信力。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深入细致做好社会托底工作,扩大人民群众获得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去产能方面,要继续推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去库存方面,要坚持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重点解决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过多问题。
去杠杆方面,要在控制总杠杆率的前提下,把降低企业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
降成本方面,要在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上加大工作力度。
补短板方面,要从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从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着手,既补硬短板也补软短板,既补发展短板也补制度短板。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要严守耕地红线,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落地,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广辟农民增收致富门路。
要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扩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
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引导企业形成自己独有的比较优势,发扬“工匠精神”,加强品牌建设,培育更多“百年老店”,增强产品竞争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要建设法治化的市场营商环境,加强引进外资工作,更好发挥外资企业对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要更加重视优化产业组织,提高大企业素质,在市场准入、要素配置等方面创造条件,使中小微企业更好参与市场公平竞争。
9、“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5项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要在宏观上管住货币,微观信贷政策要支持合理自住购房,严格限制信贷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
要落实人地挂钩政策,根据人口流动情况分配建设用地指标。
要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土地供应,提高住宅用地比例,盘活城市闲置和低效用地。特大城市要加快疏解部分城市功能,带动周边中小城市发展。
要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加快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加强住房市场监管和整顿,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
要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
加快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
要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坚持有错必纠,甄别纠正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保护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专心创新创业。
要稳妥推进财税和金融体制改革,落实推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制定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总体方案,抓紧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方案。
要深入研究并积极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改革,完善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有序推动民营银行发展。
要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出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要有重点地推动对外开放,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发挥好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金融作用。
要完善跨部门的统筹机制,加强对财税、金融、土地、城镇化、社会保障、生态文明等基础性重大改革的推进,既制定方案又推动落实。抓好重大改革顶层设计,也要充分调动地方和基层推动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把落实党中央经济决策部署作为政治责任,党中央制定的方针政策必须执行,党中央确定的改革方案必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