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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紧急辟谣!这些利好是真的→

东方网  · 公众号  · 上海  · 2025-01-03 08:03

正文

1月2日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王利答记者问。

问:今日有市场传言,监管部门指导上市公司1月15号之前释放全部利空,以及保险公司大额赎回公募基金,请问证监会怎么看?

答:
这些信息都是谣言。我会已关注到相关虚假信息,已布置依法追查消息来源,并将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股市谣言的行为,持续净化资本市场信息传播环境。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落地有关政策调整优化


2025年1月2日,记者获悉,近期金融管理部门对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落地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内容涉及借款人自有资金比例降至10%,允许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持有的其他股票进行质押等,进一步减轻借款人的资金压力。



2024年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出台《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引导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用于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再贷款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


政策出台后,金融机构迅速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业务操作规程,积极开展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业务。初步统计,2024年,全市场披露的回购增持计划上限超2500亿元。为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便利参与主体操作,近期金融管理部门对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落地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


关于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反映的自有资金匹配压力大情况,金融管理部门将申请股票回购贷款需承担的最低自有资金比例降到10%,即金融机构最多可对回购增持实际金额的90%予以支持,降低了参与门槛,减轻了借款人资金压力。


关于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的风控要求,金融管理部门允许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以其持有的其他股票进行质押,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获贷难度和成本,金融机构可自主决定放款条件和担保要求。同时,政策也明确鼓励以信用方式发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


对于部分不具备第三方存管资格的银行,政策支持通过与代理行合作的方式开展业务,贷款银行可通过代理行将贷款资金划转至相应账户,用于支持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回购增持股票。


目前,金融机构最长可按3年期限发放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与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回购增持股票的期限基本匹配。


截至2024年12月末,金融机构与超700家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达成合作意向,其中200余家已发布公告披露拟申请贷款上限超500亿元,60%以上的贷款用于回购,贷款按照利率优惠原则定价,平均利率水平在2%左右。



第二次互换便利操作完成招标


2025年1月2日,央行公告称,第二次互换便利操作于2025年1月2日完成招标,操作金额为550亿元,采用费率招标方式,20家机构参与投标,最高投标费率30bp,最低投标费率10bp,中标费率为10bp。


2024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创设两项新工具:一项是创设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另一项是创设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


随后,互换便利操作迅速落地。2024年10月10日,央行官网公告称,创设“互换便利”,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以债券、股票ETF、沪深300成分股等资产为抵押,从央行换入国债、央行票据等高等级流动性资产。


2024年10月21日,央行发布互换便利(SFISF)操作结果的1号公告。内容显示,为更好发挥证券基金机构稳市作用,人民银行开展了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首次操作。操作金额500亿元,采用费率招标方式,20家机构参与投标,最高投标费率50bp,最低投标费率10bp,中标费率为20bp。


截至2024年末,上述500亿元已基本用完,市场反映良好。


东兴证券认为,创新货币政策工具是监管层支持股票市场稳定发展,贡献增量资金改善市场流动性,提振投资者信心的重要举措。其中,创设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通过资产质押,从中央银行获取流动性,这项政策将大幅提升机构的资金获取能力和股票增持能力。



来源:证监会官方网站、第一财经

编辑:小冉、小能手

审稿:卞英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