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郑州市区公办初中依然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计划招收981个班,6月15日-17日报名。
原则上以小学毕业生家庭真实住址所在路段、街道等所在社区居委会为基本单位,相对就近升入初中。
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的审定工作以小学和区中招办为主。审查确定小学毕业生家庭真实住址,要坚持小学毕业生随父母生活的原则,父母不在市区工作的随监护人。家庭住址不在毕业学校所在区的毕业生,回家庭住址所在区参加就近分配。凡跨区参加就近入学者,毕业学校所在区和接收区的中招办要认真审查其家庭住址。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须持“五证”,分别为:
1.郑州市居住证;
2.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此劳动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 户籍所在地的户口薄;
4.父母身份证;
5.户口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或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户口所在地乡(镇)应该就读的学校准予在郑就读的证明。
郑州市区小学毕业生由各毕业学校在各区报名点集体报名。
跨区报名者在毕业学校填写《就近入学登记表》,经毕业学校、所在区中招办和接收区中招办签署意见后办理报名手续。
调郑干部、职工随迁子女和在外地借读的有郑州市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由本人或家长携带有关证件直接到家庭住址所在区报名点报名。
未在郑州市区小学借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持“五证”,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区中招办报名,经区中招办审查同意,分配到相关初中就读。居住地所在区与务工单位所在区不一致的,在居住地所在区报名。
准确审查确定小学毕业生的家庭住址,是保证相对就近入学的关键。审查确定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的程序共分五步,具体如下——
1.毕业生本人或家长按要求如实详细填写《2017郑州市市区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报名登记表》,并由家长签名;
2.班主任审查,即毕业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审查证件(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义务教育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等),同时深入毕业生家庭调查,审查结果向全体毕业生及家长张榜公布;
3.学校核查,即由毕业小学组织核查小组,按社区居委会,深入毕业生家庭进行核查。核查结果要向全体毕业生及家长张榜公布;
4.区中招办复查,即区中招办组织的复查小组对小学核查的结果进行复查,区中招办重点做好办学条件相对较好的初中和城乡结合部初中学校周边办事处所辖社区居委会内小学毕业生的家庭住址的复查工作;
5.市中招办抽查,即市中招办对上述工作进行抽查,尤其做好传统热点地区内小学毕业生的家庭住址的抽查工作。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要求,郑州外国语中学的推荐生入学制度,实行各区小学推荐、区中招办审核、郑州市中招办审批的办法。今年该校面向中原区接收2个班,面向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接收4个班,其余的入学计划就近分配。
中原区和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及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推荐生的名额,由各区中招办按1:1的比例,将推荐生名额分配到各小学。各小学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综合素质合格、外语能力突出的学生确定为推荐对象。推荐工作要做到推荐名额公开、推荐条件公开、推荐办法公开、推荐结果公开,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
今年跨区报名时间为6月15日—17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各区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如下——
报名地点:金水区利智学校(东三街与黄河路交叉口向北20米路西,黄河副食品批发市场对面)。
咨询电话:0371—60397762
报名地点:郑州市实验小学(建设西路与凯旋路交叉口左转到凯旋路与文绣路交汇处右转沿文绣路200米路北即到)
咨询电话:0371—67639434
报名地点:管城区春晓小学(紫荆山南路与南三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东,南刘庄新区)。
咨询电话:0371—66393909
报名地点:二七区长江东路小学(长江路与碧云路交叉口南200米路西)。
咨询电话:0371—66994314
报名地点:惠济区东风路小学(东风路与丰乐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西)
咨询电话:0371—63757302
报名地点:高新区长椿路小学(西四环与药厂街交叉口向东150米路北)。
咨询电话:18937116604
报名地点:郑州市第八十五中学(第三大街与经南六路交叉口)。
咨询电话:0371—66787050
报名地点:郑州市第九十六中学(康宁街与康平路交叉口西南角)
咨询电话:0371—5377742218003822810
报名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心学校(郑港七路与郑港七街交叉口)
咨询电话:0371—56591711
今年的民办初中招生工作延续2016年的招生政策,不过在报名和阶段性评价等时间上有所变化。
郑州市区59所民办初中计划招收370个班。报名时间为6月15日—17日,7月1日进行阶段性评价。
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今年郑州市区民办初中仍采取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落实“评价即育人”的指导思想,自主录取新生。
招生工作依然采取“三统一”的方式,即“统一时间节点、统一评价流程、统一录取”;阶段性评价按照“一次报名,两所学校,联合评价,结果共享”的原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