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同心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积极推广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并展开了普法宣传和路面整治行动。包括统筹谋划、宣传引导、路面整治等方面的工作,旨在确保《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落地实施。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的实施背景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于2024年9月26日公布后,同心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结合县情实际进行实施。
关键观点2: 宣传引导的方式和成果
同心交巡警通过深入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材料提示、案例警示、集中宣讲、交流互动等方式进行宣传引导,共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群众疑难问题27人45件。
关键观点3: 路面整治的勤务模式和成果
同心交巡警采取教育劝导与处罚整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在城区和乡镇同步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在《规定》实施首日,劝导和依法处罚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共计1500余起。
关键观点4: 投放电话的作用
投放电话0953-8760000,为用户量身定制推广方案,以便更好地推广和实施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正文
新年伊始,《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为了扎实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普法实施工作,同心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严格公安局党委和上级业务部门部署要求,举全警之力,坚持宣传普法与路面整治并举,全面打响电动自行车管理开局战,稳妥推进《规定》落地实施。
高位统筹谋划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于2024年9月26日公布后,同心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结合县情实际,先后在局党委扩大会、局长办公会、警情研判会多次部署开展《规定》普法宣传引导和路面整治工作,投资10万余元印刷5类《规定》宣传资料,安排派出所和交巡警大队同步开展宣传普法引导工作。交巡警大队聚焦主责主业,从“宣传引导、劝导教育、路面整治、联合管控”等方面进行安排部署,确保《规定》落地落实。
高调宣传引导
在前期宣传普法引导的基础上,2025年1月1日,同心交巡警组织警力先后深入商场、农贸市场、驾校、村社、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材料提示、案例警示、集中宣讲、交流互动”等方式,讲解电动自行车立法的目的、意义和条款解读,向广大群众广而告之《规定》关于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及通行的基本规则和要求,解读群众关心的重要条款,引导群众驾乘电动自行车主动佩戴安全头盔,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积极营造全民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交通秩序。当日,共散发宣传资料5类3000余份,解答群众疑难问题27人45件。
高效聚能整治
新年第一天,同心交巡警全员弃假,推动警力下沉一线上路,采取“教育劝导与处罚整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在城区和乡镇同步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在县城突出主要路口、主要路段,采取“包围战术”,梯次推进布警整治,严查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逆行、改装、未悬挂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在农村突出集镇路段,采取“突击战术”,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大整治、大劝导、大宣传,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行为,坚决打响电动自行车管理“开局战”。1月1日《规定》实施首日,劝导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1200余起,依法处罚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32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