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内地女同学“怒撕”宣传海报一事在微信上刷了屏,不少人叫好。《环球时报》和其他主流传媒当然是为之背书。撕下那种宣传海报,当然是大快人心。
我不这么认为。我反对这张海报所宣传的意见,看到这张海报会很气愤,但看到撕这些海报绝不会感到“快意”,这是在管制言论,不能支持。
香港是言论自由的地方,到现在为止并没有禁止这种言论的法律,所以贴这张海报没有违反法律。这位女生只是英语流利,她的行为以及为行为辩护的言辞中没有一点逻辑,也没有说服力。
女同学一开口就是:“民主嘛,你可以贴,我可以撕”。不对,民主精神是“你可以贴,所以我也可以贴”,但你不能撕人家的贴,不能不让人家说话。不能搞言论管制,不能侵犯言论自由。
就连大字报铺天盖地的文革中,红卫兵们也不撕对立面的大字报,最多就是覆盖。那时候大字报上往往有红笔写的“请勿覆盖”或者“保留XX天”的字样,就这种字样一般都能得到尊重。不服可以开展辩论。“四大”中就有大辩论。大陆取消了四大,但是香港是可以的,完全可以开展辩论,驳倒对方的谬论嘛。
这位女同学连当年的红卫兵都不如。红卫兵还有信仰上的自信,敢和任何人辩论,而这位女同学只会简单地撕贴。
在老冰看起来这位英语流利的女同学不能辩论。她除了满腔愤怒之外并不能说服别人,比如她口中老在嘀咕的“你不能代表我”这个命题就是很成问题的。
这个命题现在在不少地方很流行,其出发点是“因为我不是这个意见,所以你不能代表我”,其实这是一种无政府主义的命题,根本不能成立。人总归属于一个集体,这个集体不可能在所有的情况下都能达成一个全员都能够接受的共识。总有一部分人不同意集体的某个意见,不能说不同意这个意见,这个集体就不能代表你了。现代社会中这种共识一旦达成就,就代表了你。比如班上选班干部,不能以“不代表我”来不服从那些自己没有投赞成票但却当选了的班干部的。共产党民主集中制的核心内容也包括“少数服从多数”的。不能说因为多数人的意见跟自己不一致,所以多数人就不能代表自己。
当然可以退出学生会或者不参加学生会,但即便这种选择也无法否定学生会的权威性,因为那是一个已经受到学校和老师学生承认的组织。
如何使大多数人同意自己的意见,接受自己的意见是另外一回事。那需要说服,耐心而讲道理的说服。撕广告其实就是“因为我听了不爽嘛,你就得给我闭嘴,不闭嘴就强迫你闭嘴”的霸道思维和行动。
这种“老子不爽,你就不许说”的思维方式和行动模式十分可怕,不少内地大学里发生过的举报密告授课老师的事件都是出于这种思维方式。香港可能现在还无法举报,那就先撕了再说。
这位女同学英语很好,这一点根本不奇怪。内地同学考上港大的都应该是学霸。这位学霸女同学在内地也可以上很好的大学,但是她选了港中大。不知道她为什么选港中大,但我觉得促使她选港中大理由中起码有一个应该是港中大的自由学术空气。然而她正在破坏这种空气,那又何必报港中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