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2024年度甬江人才工程公告的详细介绍,该工程旨在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项目,支持宁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公告包括引进对象与重点、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申报遴选程序、政策支持等方面的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引进对象与重点
重点引进科技创新和城市经济两大领域人才和团队项目,包括数字产业、绿色石化等全市重点发展产业以及新兴和未来产业的人才和项目。
关键观点2: 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
分为双创人才项目、双创团队项目和资本引才团队项目等三类,其中创新团队项目和创业团队项目需满足相应的学历、经验和行业影响力等条件。
关键观点3: 政策支持
入选项目将获得项目资助、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等政策支持,还有机会享受金融信贷支持和相关政策和落户地配套资助政策。
关键观点4: 申报流程
申报流程包括申报受理、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和审定发文等环节,具体申报时间点和流程在公告中都有详细说明。
正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战略支点城市,奋力打造高水平人才首选地、创新策源地、产业集聚地,更大力度吸引天下英才与宁波共成长,现将2024年度甬江人才工程公告如下:
2024年4月16日至9月15日申报项目纳入第二批集中遴选。
2024年度甬江人才工程将聚焦宁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面向海内外择优支持契合宁波产业导向、促进产业水平提升、引领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项目。
重点引进科技创新和城市经济两大领域人才和团队项目:
其中:科技创新领域聚焦“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重点支持数字产业、绿色石化、高端装备、新型功能材料、新能源、关键基础件、现代健康等全市重点发展产业,以及前沿新材料、未来智能、空天科技、未来海洋、量子科技等新兴和未来产业
城市经济领域重点支持电子商务、港航物流、金融保险、文教卫体、专业服务、规划设计、时尚创意、科技服务、现代农业等产业。
2024年度甬江人才工程分双创人才项目、双创团队项目、资本引才团队项目等3个类别,
宁波市外项目以
双创团队项目为主。
双创团队项目分创新团队项目和创业团队项目等2个子项。
创新团队应拥有显著创新业绩或较大创新潜力,依托宁波企事业单位全职开展创新成果转化或基础研究,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科技创新领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全职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成员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全职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城市经济领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全职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成员一般应取得硕士学历学位,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全职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带头人和成员近2年内来宁波工作或计划来宁波,入选后带头人及成员须全职在宁波连续工作5年以上,项目管理期内不得在宁波市外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全职工作。
(3)团队依托单位一般应成立1年以上,财务及运行状况良好,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给予团队必要的科研资金和设备,并提供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4)团队依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创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东均不得作为带头人或成员申报创新团队项目。
创业团队应拥有关键核心技术,有望提升宁波产业水平,能引领带动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成员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带头人和成员近3年内来宁波工作或创业(2021年1月1日以后),或计划来宁波创业;入选后团队至少有一半成员须全职在宁波项目企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带头人和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含带头人和成员在申报企业中直接持有的在宁波注册成立的持股平台股份),且持股成员不少于2名。
(3)科技创新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城市经济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
对申报上述项目类别的人才或团队,如特别优秀或紧缺急需的,可视情在年龄、学历、从业经历等申报条件上破格1次。
申报遴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会同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投资促进署以及城市经济领域相关责任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为:
即日起至2024年9月15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登录“甬江人才工程网上申报系统”(http://rcgc.nbrc.com.cn),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申报分部门进行受理:科技创新领域项目中,在甬工业及信息化企业申报的项目,或尚未注册企业的创业团队项目由市经信局受理,在甬高校申报的创新类项目由市教育局受理,在甬科研院所(产业技术研究院)申报的创新类项目由市科技局受理;城市经济领域项目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各领域责任部门受理;资本引才团队项目由市投资促进署受理。
科技创新和城市经济领域申报项目采用分级分层的方式,由相关单位开展资格审查;资本引才团队项目由市投资促进署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合规性尽职调查。资格审核时间第二批为2024年9-10月。
邀请相关领域的科学家、风险投资专家和产业行业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采取书面、答辩或现场走访等形式进行评审。专家评审时间第二批为2024年10-12月。
根据专家评审推荐意见和相关审查结果,结合宁波产业实际,分两批次按相关程序审定发文。
1.对入选科技创新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青年人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城市经济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给予一次性50万元项目资助。
2.对入选科技创新领域的双创团队,按A、B、C层次分2期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城市经济领域的双创团队,按A、B、C层次分2期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项目资助。
3.对入选的资本引才团队,按申报时实际到位民间资本货币投资的30%给予项目资助,资助金额向下取整至十万位,一般不超过2000万元。资助经费在团队入选后分2期拨付,每期安排50%。项目企业在甬注册之日起,累计投入项目的直接支出达到资助经费总额2倍以上的,拨付第一期经费;累计投入项目的直接支出达到资助经费总额4倍以上的,拨付第二期经费;如第一期申请时已满足第二期条件,可将第一、二期合并拨付。直接支出是指用于宁波项目企业且与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