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家中饲养宠物的市民越来越多,这些动物在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也产生不少纠纷,日前,东营就有一位市民因宠物狗而挨了打。广大市民还应加强对饲养动物管理,以免造成他人损伤,给自己也带来麻烦。
宠物狗吠叫扑咬路人被驱赶
狗主人心疼上前打人
今年2月1日,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水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被打,民警立即赶往事发地点。到达现场后,民警向被打者了解情况得知,被打者在遛弯过程中,突然被两只宠物狗扑咬,受到惊吓后被打者用脚撩狗,驱其离开。宠物狗的女主人见此一幕,认为自己的宠物狗被打,便上前理论。理论过程中,宠物狗的男主人也加入其中,并对其大打出手。后在其他路人的制止下,才将扭打在一起的双方拉开并报警。民警将三人带回所内进行调解。
在此,民警提醒饲养宠物狗的市民,带宠物狗外出时,应对宠物狗进行必要的约束,防止宠物狗伤及路人,以免给其他人带来不便,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如果狗主人不牵狗绳,任由狗狗在公共场所游荡,无疑是一种潜在的安全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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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宠物狗去银行办业务咬了人,狗主人被判赔偿近千元
2016年3月,原告任某在东营某银行办理业务时,一只宠物狗奔向任某,将任某咬伤。该宠物狗系被告方某所饲养,后双方经协商由任某自行去打针后由方某报销相关治疗费用。岂料任某打完针后方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双方遂发生争执。后任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结合银行的录像和任某注射狂犬疫苗的情况,能够证明方某宠物狗咬伤任某的事实。任某被方某的宠物狗咬伤,方某未提供证据证明任某存在过错或其他不当行为,因此被告方某应对任某的合理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经多次调解未果,法院依法判决方某赔偿任某各项费用共计869元。
据悉,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开车不慎轧死宠物狗,狗主人强行扣车索要赔偿
2014年夏天,东营张某像往常一样,驾驶其本人所有的一辆红色运输车辆在卸沙子时,不慎将王某饲养的一条德国牧羊犬轧死。事情发生后,王某认为自己宠物犬价值不菲,当场要求张某进行赔偿。协商无果之下,王某将张某车辆强行扣留。事后张某多次向王某索要车辆无果,无奈之下,将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车辆,并赔偿因车辆停运造成的损失一万余元。
后经法官调解,王某认识到自己扣车行为的违法性,向张某返还车辆并赔偿其因为车辆停运造成的损失8000元。同时,张某车辆保险齐全,王某所有的德国牧羊犬损失将通过保险公司取得相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