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为基础,凝聚合力建机制。
我院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法治建设全局中谋划推进,不断深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助力形成多领域、多维度“府检联动”框架。做实制度联建,结合实际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安陆市政府出台常态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并将“府检联动”工作纳入法治督察内容。做实人员联合,积极建立“依法行政+检察监督”双向协同履职模式,先后邀请21名行政机关人员分别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人民监督员、公益志愿者,选派12名检察业务骨干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法治副校长,凝聚多方合力实现业务信息共享、提升衔接配合质效。
“动”为关键,聚焦重点抓落实。
我院以务实举措、具体行动抓好机制落实,坚持用好系统观念、统筹方法,将内部同向发力和凝聚各方合力相结合,依托“两法衔接”平台持续强化行刑衔接,推动实现执法信息实时共享,提升监督线索发现能力。在参与我市应急管理局开展的非法销售汽油违法行为联合执法行动中,我院办理了周某、武某涉嫌危险作业案,被湖北省应急管理厅评选为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典型案例。我院联合政府相关部门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与市法院、司法局联合出台办法,积极构建行政争议三方化解格局,先后依托民政、农业、林业、人社、水利等多元解纷力量化解行政争议案例10余件。我院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法被湖北省委政法委评为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
“质”为核心,以点带面强治理。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常态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核心。在实践中,我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切实用好检察建议,以高质效的个案办理促推类案治理。在办理程某非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案的同时,鉴于当事人家庭特殊情形,联合市林业局制定以劳务代偿方式推动生态环境修复的方案,督促违法行为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与生态保护的双赢。针对辖区内非法加工餐厨垃圾炼油的问题,我院积极搭建会商交流平台,与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及属地政府等对辖区内千余家餐饮商户开展专项检查调查,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规范签署收运合作协议,消除非法炼油隐患。我院还积极推动司法实践向调查研究延伸,成立检察长任组长,院领导、中层干部担任“兼职教师”的调查研究工作领导小组,所写13篇调研文章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