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我们的感情(一)
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我们的感情(二)
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我们的感情(三)
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我们的感情(四)
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我们的感情(五)
每一个人的年少,应该都做过一些自以为是的美梦。就是这么一段现在看起来傻得可以的时光,却是心底最宝贵的土壤,是我努力过的秋收冬藏,是贴着你名字的鸟语花香,也是遗留在昨天的成长与泪光。
我想,我的年少和一个叫熊健健的少年有关。
初一开学的那天,一切都很陌生。环顾四周,唯一比较满意的就是健健的颜值,虎头虎脑,笑起来有一颗淘气的小虎牙。我默默记下了他的名字,好看的人要跟好看的人做朋友。
更加幸运的是,他家距离我家不到一公里,所以我们成了一起回家的小伙伴。
等他踢完球一起回家;晚自习结束后跑去电影院旁边的胡同吃牛杂;每个星期准时去水族店看老板新进的鱼,除夕准时守着电话等他来给我拜年;第二天认真打扮和他逛大街行大运。可惜那时候我的智商跟我的身体一样发育迟钝,我不懂得爱这个字,也没有想过所有的好感源自于喜欢。
说起来忧伤,但细细想想,也只有这无忧无虑的三年,是我霸占了他的陪伴,明亮又梦幻,像冬日里的暖阳。
上了高一,同一个学校,不同的班级。这时候的男孩,每个人都在暗暗较劲着荷尔蒙。只有我为爆发的青春痘忧心忡忡,空闲就拿笔记本抄抄写写歌词和佳句。看健健踢球的时候,觉得他们真像发春的小公牛,而我只是隔岸观火的丑小鸭,除了嘎嘎嘎的叫好什么都不会。
在我苦于无所事事地时候,健健爱上了学校记者团的社长廖海鸥。海鸥在广播站做主持人,健健就拉着我去广播站面试应聘,结果是他和海鸥搭档,我被安排到其他班次。
海鸥要出学生的报纸,健健成了主编,然后我成了直接干活的副主编。策划、约稿、写稿、审稿、校对,慢热的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我也有写作的天分。别的学校记者团到访,社长和主编,才子佳人永远闪闪发光。曾经写过一句话“看你在人前发光,帮你把梦想做到盛大又漂亮,而我知道自己的位置,每一次人群中短短的数米,就是我喜欢你的距离。”我是朋友,也是没有名字的甲乙丙丁。
才子和佳人本来就是标配,所以他们恋爱了,一起上学一起回家。健健没有忘记的还是每年除夕在敲响零点钟声的时候给我电话拜年。那年的冬天很冷,我习惯了一个人,想起这个每天都可能见面的小伙伴,却有横冲直撞的寒意,像雪落满了山岗。
就莫名其妙地生疏了起来,每次看见他的时候,挤出来的笑更像是一种表演。好不容易摇摇晃晃熬到大学,我留在了省内,他去了千里之外的重庆。
大一那年,健健有给我打过一次电话,汇报他的近况,忙着分手,忙着踢球,忙着打游戏,忙着和不同的老师周旋。问我学会了什么,我说我什么都不会,还是拿着笔记本抄抄写写春花秋月。
大二那年暑假我给健健打了一个电话,他没有打算回家,而我不急着回家,两人达成聚首的友好协议。我屁颠屁颠地上了火车,觉得重庆两个字唇齿留香,在十几个小时的旅途中咿咿呀呀笑成了一朵花。
年少的时候从来不缺奋不顾身地勇敢,比如第一次独自出远门,第一次为了见一个人而给自己装上思念的翅膀。
出车站的时候见到这个家伙,他带着豆浆包子来接我,又气又好笑。可是脑海只浮现木心的《从前慢》,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几天的时间快得来不及眨眼,去了渣滓洞,去了朝天门码头,去了解放碑,去了所有他认识的好吃的地方。那时候我还是羸弱害羞的美少年,所以第一次见识了公共澡堂这么奔放吓人的设施;那时候我还没成长为爱吃辣的胖子,所以被火锅虐得死去活来;那时候我只是长大,并不是成长,还为自己的性向敏感又惴惴不安。
逛商场的时候,健健突然兴奋地叫住我,小声说“快看,那边有一对GAY”。这句话非常刺耳地回响在我脑海,我整个人怔住了。我一字一字地问他,“关你什么事?”他解释说我们县城少见男和男的,所以想叫我看看。我非常生气,我丢下一句“GAY是动物吗,你有什么好惊奇的”就径直走了。他有点不可置信的追上我,问我“干嘛生气,莫非你也是?"我看着眼前这个认识了八年的人,比陌生人还陌生。
平稳了一下情绪,我说我请你吃冰淇淋吧,于是找到哈根达斯把他拖进去。健健很开心,说“总是门口路过,舍不得进来吃过,想不到你现在这么小资”。我勉强笑了笑,说“我明天回家了,今晚就不住你们宿舍了,等下我去车站附近的宾馆开个房,你回去帮我把行李拿过来好不好”。健健很诧异为什么突然就回家,都没有听我说过买票的事情。我没有理他,只是看着外面的人潮出神,觉得旁边的家伙很碍眼。
我承认以前被哈根达斯的广告词蛊惑,幻想会和谁来分享这明码标价的甜蜜。谁知抹茶味的冰淇淋竟嚼出了一丝苦涩,好像在嘲笑自己信仰的流离失所。如果爱只是代表友情的爱,也算偷偷摸摸为青春圆了一个谎。
下楼拿行李的时候,月亮明晃晃得让人软弱,我说要不今晚你就和我住吧,宾馆的床垫比宿舍松软。健健迟疑了一下说不用了,让我好好休息明天再来送我。我克服了骄傲,礼貌的和他说再见。我以为我会哭,可是我没有,如果本身已经设想好被拒绝,连眼泪都不肯流浪。
虽然哭不出来是可耻的,但我对晚上保留的操守表示满意,加上洗澡的水温太和善沐浴露的味道太芬芳,脑海里闪过一些片段。健健的笑可爱又清晰,在双手的帮助下,居然释放了蓬勃的欲望。这是我从男孩蜕变成男人做的第一件不可描述的事情,在一个明天即将离开的陌生城市里,像从来没有来过一样。
看着房屋渐渐消失天边,才惊觉已然告别这个叫重庆的城市。自此以后我再也没有坐过长途火车,六个小时已经是忍耐的极限,因为那天回家的路漫长而难熬让我永生难忘。青春原来是一个人自得其乐的踽踽独行,以为可以单枪匹马地靠近一个人,最后还是虚情假意地告别。
如果是故事,大概到这里可以落幕。可是生活不是故事,生活是个刽子手,把残忍的现实插进你的心里,还要抽拉回旋。
回来后,彼此很有默契地没有联系。两年后,不知道我是走火入魔还是心血来潮,有天居然给他留言,我说“亲爱的,最近怎么样”。他很快回了信息,说“你不要这么叫,我怕女朋友会误会”。我认真想了想,马上删除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原来我除了写作,还有铁石心肠的天分,最好的相遇叫人生若只如初见,最好的结局不过老死不相往来。
后来道听途说毕业后他离开了重庆,去了其他地方,结婚生子万事顺意。而我依然边走边唱,收获了几段故事或者事故,有限地推销爱的能力。
当你差不多要忘记某个名字的时候,偏偏是这个名字不知好歹地跑过来吹皱一汪春水。年前的时候手机亮起一个陌生号码,我以为是快递,谁知道却是他的声音,依然非常的自来熟,说前段时间去香港,给我买了礼物,准备到我家路口等我。
放下电话的时候,觉得心跳如鼓,发动车子还不忘照了照镜子,撸了撸刘海一缕不安分的头发。
几年不见,他与我相比的优势就是体重,让我有种错觉是不是当年得了老花眼。他说在无印良品的店看见两本笔记本,想起了爱抄抄写写的我,可谓礼轻情意重,害我收拾了寒风中凌乱的表情和白眼。我终于明白和这个人的距离隔着一个闪光的少年时代,因为所有的维系只停留在回不去的从前。
我没有告诉他,我喜欢的日系产品并没有无印良品,我更推崇奥林巴斯的色彩和SK 2的呵护。我去过几个国家,一些城市,虽然那里没有他,但也是我一个人的诗和远方。我的诗不用羞于见人地藏在笔记本里,我不会再为谁捏造动人的情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