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批签发管理:
我国从2001年起逐步实施和完善疫苗批签发制度,国家药品监管部门依据法律规定主管全国疫苗批签发工作,并指定承担疫苗批签发检验或审核工作的药品检验机构。2006年,我国实现对所有疫苗的批签发管理。目前,我国每年签发疫苗约5000批次,7亿剂量单位。2006年至2017年期间,共拒签各类不合格疫苗317批,约1900万人份。
监督检查:
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每年组织对疫苗生产企业的全覆盖检查。一是按照药品GMP要求、中国药典要求、注册标准要求对疫苗生产质量控制进行全覆盖跟踪检查。2017年,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部署开展铝佐剂疫苗、流感疫苗的专项跟踪检查。二是根据批签发、国家抽验、不良反应监测等收集到的风险信号开展飞行检查。2017年,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深圳赛诺菲巴斯德公司等3家企业的3个品种进行了飞行检查。根据检查发现的缺陷,监管部门对企业采取要求整改、发警告信、暂停批签发、召回相关产品或停产等措施。2017年,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长春长生公司的百白破疫苗停止生产;要求深圳赛诺菲巴斯德公司主动召回流感疫苗产品;暂停赛诺菲巴斯德公司五联疫苗批签发。
监督抽检:
为了解上市疫苗的质量状况、发现存在的质量问题和隐患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2008年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每年对部分疫苗开展评价性抽验,即从生产、流通和使用三个环节抽取疫苗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和结果分析。2008年以来,国家共抽检疫苗产品944批次,合格率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