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历经了世纪百年的大悲大喜。
他们,见证了法治中国的风雨坎坷。
他们是拓荒者,
他们是行路人。
他们,拥有望之弥高的成就,
他们,也有深怀内心的遗憾,
如今,他们都已悄然陨落,
留下一个个高岸的背影,
留下一行行曲长的足印。
让后来者追思,也让后来者果敢。
“这是悲剧,
也是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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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郎才气颇纵横,抵掌能谈政与兵。揽辔澄清吾已倦,论坛一臂汝能撑。“——柳亚子
钱端升,字寿朋,著名政治学家、法学家、教育家,中国现代政治学的奠基人。1900年生于上海,1919年毕业于清华留美预备学堂,赴美先后就读于美国北达科他州立大学政治系、密执安大学政治系及哈佛大学政治系,1924年获得哈佛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先后执教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京中央大学、西南联合大学等高校。1990年1月21日病逝。中国政法大学全体教职工暨校友挽以长联:“执教六十载,著作等身,诲人不倦,倾心育英才,师情似海,五洲桃李永怀钱翁;参政大半生,风雨同舟,肝胆相照,一切为人民,望重如山,四海法曹同悼端公”。
代表一个时代的专著
陈夏红
1949年中华大地风云变幻,政权更迭。当时执教于哈佛大学的钱端升不顾费正清等老朋友的挽留,千里迢迢投身于建设新中国的洪流。刚回来之初颇受青睐,委以北大法学院院长。冷板凳还未坐热,思想改造运动席卷而来,钱端升成为学术界较早投身思想改造的知识分子。但即便如此,思想改造后紧接着院系调整,钱端升的北大梦轰然破碎。奉命筹建北京政法学院后,尽管被委以院长重任,但实际却在“革大派”的夹击中郁郁寡欢,终于在1957年的反右运动中被划为“右派”。此后的岁月,虽一息尚存,但在泥沙俱下的时代洪流中,钱端升的命运更是一波三折,波诡云谲。20世纪80年代后,钱端升被尊为“钱老”复出,虽有心参加共和国民主法制建设,无奈岁月不饶人,大好年华就此逝去。
“1930年秋,我再度回到清华教书,同时在北大兼课,直到1934年初离北平去天津《益世报》为止。这期间,除教书备课之余,我还撰著了《德国的政府》一书,此书原为译述1919年《魏玛宪法》下德国政制和政治生活而作,参考德文资料和德文原著较多,基础较厚,在我所著浅薄不足称道的书籍中,尚不失为有价值的一本。”晚年钱端升总结一生,特意提及了这本《德国的政府》。
《德国的政府》
钱端升/著
32开/23元/ 2009年10月出版
《法国的政府》
钱端升/著
32开/20元/2009年10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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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无论以何种主义立国,除非他的执政者已到了疯狂的程度,对国内是不得不讲法治的。”——杨兆龙
杨兆龙,字一飞。毕业于燕京大学哲学系和东吴大学法学院。后获哈佛大学S.J.D法学博士学位。继以研究员身份赴德国柏林大学深造。通晓英、法、德、意、西、俄、捷、波八国言语,对大陆、英美两大法系均有精深造诣。1928—1952年,任教于上海持志、上海政法、中大、浙大、朝阳、西北联大法商学院(兼院长)、复旦、东吴法学院(院长),所教学科达十余种。最大业绩为协助罗斯科•庞德筹划中国法制之重建,及1949年释放万余名政治犯。被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评选为世界范围内50位杰出法学家之一。
为学当如杨兆龙
陈夏红
1949年之后,杨兆龙基本上被剥夺了登台授课和从事学术研究的权利。职是之故,杨兆龙在1949年之后的文章少,学术文章更少,有限的文字都被拿来作为其“右派”的罪证。时代、国家荒唐如此,自身难保,学问又从何谈起?杨兆龙这期间的文章,《大陆法与英美法的区别》一书中只选入《法律的阶级性和继承性》一文。该文是杨先生后来遭到一系列不公正待遇以至牢狱之灾的肇端之一。编者知道这一题目在今天早已过时,但对现在的读者而言,也可借此了解在一场政治运动之中,如此单纯的学术话语也竟可成为罪证的可堪唏嘘的时代印记,同时读者也可以略微了解到,杨兆龙可悲可痛的后半生,至少从表面上就是由这样的一篇篇文章带来的。但即使在这样的文章中,我们依然能看出杨兆龙作为学者的学术功力。
《大陆法与英美法的区别》
杨兆龙/著 陈夏红/编
32开 / 22元/ 2009年10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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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治法学必先治民法,欲治民法必先治罗马法。
周枏,字叔厦,江苏溧阳市人。1928年中国公学大学部商科毕业,1931年在比利时鲁汶大学获政治外交硕士学位,1934年在该校获法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先后任教于上海持志学院、湖南大学、暨南大学等,讲授民商法和罗马法。1979年后,在安徽大学、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和上海法学研究所讲学,1980年任安徽大学民法学教授、研究生导师,直至1990年退休,主要著作有《罗马法原论》《罗马法提要》等。周枏先生一生致力于罗马法的研究和传播,被中国法学界喻为“罗马法活字典”。周枏先生于2004年逝世。
永远的怀念
王源扩
先生的一生历经坎坷,从私塾学童到商业专科学习,又从中国公学转赴比利时留学,展现了战乱中一个农家少年的奋斗不息。学成归国,虽满腹经纶,无奈山河已破,只得辗转于各大学,于炮火的间歇声中传道,甚至已经完成的书稿也无法付印。好不容易盼来了解放,也欣然接受了从每月620元大洋到400斤小米供给制的转变,但由于极“左”的法律虚无主义思潮的盛行,依然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可教。直到70高龄之后,先生才真正得展才华,在这个时代里发挥了他人无法替代的作用,为社会、为学生,也为他一生钟爱的法学,作出了历史性的巨大贡献。而为先生提供这个历史舞台的,是中国共产党,这也许就是先生临终前选择入党的真意。命运的力量有时候的确难以抗拒,而先生一生对我们的最大启示也许就是,不管多么长久的落魄和寂寞,一旦历史的机缘出现时就紧紧地抓住它。人不能超越时代,但更不能辜负时代。我们这一代人,比先生幸运百倍,没有理由不以先生为榜样,努力继承先生钟爱的法学教育事业。也许这就是先生的一生对我们后人最大的教益。
《罗马法提要》
周枏/著
16开/25元/2008年1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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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好仁爱,人生喜晚晴,假我一十载,了此万年心。”——李浩培
李浩培,中国著名国际法学家,上海人。1928年于东吴大学法律系毕业,1936—1939年在英国伦敦经济政治学院研究国际公法、国际私法、比较民法。回国后历任武汉大学教授兼法律系主任、浙江大学教授兼法学院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局外事法规委员会专门委员等,还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教授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编委会委员兼国际私法分支主编等。1993年当选为联合国前南斯拉夫问题特设国际刑事法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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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宗舜,我国知名法学专家、原国务院参事、中国专利局顾问、中国专利事业开拓者之一、九三学社社员。1917年9月生于浙江吴兴,1936年至1940年,在中央大学法律系学习,1947年至1950年,在英国剑桥大学法学院留学,攻读国际法。1961年,在西北政法学院任教员;1972年5月至1980年10月,到西安外国语学院任教员、副教授。1980年10月,中国专利局筹备成立,汤宗舜作为法律专家调入中国专利局任顾问,专门从事我国专利法的起草工作,是我国第一部专利法的起草人之一,并参与了专利法两次修订。
一部译作背后的人
刘慧珊
马丁•沃尔夫的《国际私法》一书英文第二版中译稿(约56万字,李浩培、汤宗舜译),在出版社辗转流离沉睡30年之后终于得见天日。我想很有必要让读者了解它的两位卓越译者的生平,为的是饮水思源——唯有他们的学术造诣、外语水平和辛劳奉献,才能造就出这样一部从翻译角度看,堪称经典的中译本。
李浩培先生在民法、刑法、比较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等领域均深有造诣,精通多门外语。在大学执教期间讲授过国际私法、法理学、英美法和近代大陆法、罗马法等多门法学课程。主要著作有《条约法概论》《国际民事程序法概论》,均被视为当代经典之作。在国际私法方面,先生发表过很多专题论文,均收集在《李浩培文选》和《李浩培法学文集》之中。1996年7月6日,先生90岁生日那天曾赋诗一首:“天道好仁爱,人生喜晚晴,假我一十载,了此万年心”。表达了他准备再用10年时间写完一部三卷本《国际私法》,并亲自译成英文的心愿。然而未能等到这一天,1997年11月6日,先生不幸于海牙逝世,终年91岁。
汤宗舜先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知识产权局工作,担任顾问期间,专门从事我国专利法的起草工作,并参与了专利法第二次修订。他曾多次作为中国代表参加WIPO有关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建设的国际研讨;撰写了大量的论文和多部专著还翻译了《巴黎公约》《Trips协定》及《欧洲专利公约》等国际条约,这些著作和译作是该领域专业人员、大学教师和学生学习和研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退休后的汤老,被国务院聘为两届参事。他每天都要翻译、写作,从不间断。为了加快速度,他在80岁后开始学习打字,在电脑上完成长篇著作。2008年汤老还专门撰写了《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与国际条约的关系》一书,为专利法的第三次修改提出了自己的真知灼见。
《国际私法》(第二版)
〔德〕马丁•沃尔夫/著 李浩培、汤宗舜/译
32开/45元/2009年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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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已接近向人世谢幕阶段,把想法写出来,也让我留个脚印。”——王名扬
王名扬,当代著名行政法学家。1916年生于湖南衡阳县,1937年考入武汉大学攻读法学,1940年考入(重庆)国立中央大学,师从当时的行政法学权威、留美博士张汇文攻读行政学和行政法学研究生。1946年他考取了最后一批国民党政府的公派留学生,前往法国巴黎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1983年,王名扬重新回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教授行政法与外国行政法,担任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生导师,带出中国第一届行政法专业硕士生。王名扬先生学术生命的成长期在新政权治外度过,成熟后则在新政权治内荒废与孤寂着,直到古稀之年才写出了第一部专著。1987年,王名扬先生的第一部行政法学专著《英国行政法》出版,时年71岁。1989年,《法国行政法》出版。依靠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的丰富馆藏,1995年近80岁的王名扬先生出版了教科书性质的《美国行政法》。直到2003年,王名扬先生还住在经贸大学的筒子楼宿舍里面。2006年,未完稿——半部《比较行政法》出版。
中国知识分子的骄傲
应松年
王老已届花甲,他以可贵的有生之年,全部付诸于行政法学的教学研究,完全不虑及生活上最起码的条件。在我撰写此文时,眼前时时映现出王老身居陋室的清影。从我认识王老开始,他就住在位于朝阳区的狭小的二居室中。室中一床、一桌、一椅、一书柜,加上两个破旧的待客沙发,挤得转不开身。这一切,几十年了一成不变。王老以古稀之年,不知疲倦地致力于研究、著述,但器物却疲惫了,椅子破了,用一块垫子盖住破洞继续使用,可最后连电脑也疲劳罢工了。我们看不过去,大家设法给他换了电脑,买了新椅子。其间,因王老行动越来越困难,我们准备给置备一张自动控制可以摇起来的特制床,但被他谢绝。王老的物质生活是如此清贫,而他的学术贡献却是如此丰厚,他真正如鲁迅所说:“吃的是草,挤的是牛奶。”他是我国法学界的楷模,是中国知识分子的骄傲!
《王名扬全集》①-⑤册
王名扬/著 应松年/主编
全集390元 2016年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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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怀栻,湖北省枣阳县人。1938年入中央政治学校大学部法律系,1942年毕业。1948年任上海国立同济大学法律系副教授,讲授民法、民事诉讼法。1951年到北京中国新法学研究院工作,随后该院改为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在该校哲学教研室工作。1979年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工作,任副研究员、研究员,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于1988年退休。2002年被聘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终身研究员。
我所认识的谢老
张谷
谢老一生主要以民事法律科学研究和教育为职业、为志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为了民主政治而大声疾呼,自己却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牺牲了自己最富有创造力的大好年华,但这非但没有摧毁他对民主的向往,反倒使得他愈挫愈奋,为民主法治积极建言,竭尽绵薄。他追求自由,却被剥夺自由:即使在不自由的境遇中,他还要买来俄文版的“语录本”温习俄文,憧憬着春天到来时,可以在法学领域更自由地飞翔。他曾因言获罪,但到头来历史证明言者无罪。支撑起他自由、民主、科学信念的基础则是谢先生对于民族国家的热爱。这就是我所认识的谢老。
《民法总则讲要》
谢怀栻/著
16开/28元/2007年1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