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见义勇为反倒遭了秧的小伙的经历,引发了无数网友的讨论。
事情发生在7月19日的陕西安康,男子党某因琐事,当着
两个年幼的女儿
和陌生人的面,开始
在电梯里
殴打自己的妻子
——
作为电梯中的唯一的成年男性,看不下去的小伙陈某上前进行
言语劝阻
。反倒引发了打人者党某的不满,冲上前就对小伙抡起了拳头——
据了解,陈某今年刚满19岁,
事发时同在电梯里的女友,在微博上回顾了当时的情形:「他是个说话都不大声的人,特别温柔,我都没想到遇到那种事他会站出来,当时我是吓坏了。」
监控里也看得出小伙体型较为单薄,最终被家暴男打到
鼻侧骨断裂
。
家暴男党某在拳脚上获得了优势不说,闹完出电梯还当着他们的面,
继续打老婆示威
。
视频传遍网络后,陈某的好心举动得到了不少赞赏——
比起没出息拿老婆出气的孬种,见义勇为的小伙子真是好样的!
然而,事情却没有得到好人有好报的结局。首先,是小伙的女友在微博曝光:他们报警后双方去辖区派出所处理,因为小伙还了手,而被当地民警口头定义为
「互殴」
,而不是「正当防卫」。
我们本来要私了的,但是一个警察说到,我们所长看了视频,
小伙子也还手了,这就不算正当防卫这是互殴!
我问他什么才叫正当防卫,他告我我在生命收到威胁时才叫正当防卫!
而在当地警方调查清楚,发布公告:对党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以罚款之后——
更是有党某的支持者,在评论区对小伙和其女友进行威胁:
做好事也不至于这么高调、拆散人家的家庭吧?放心吧,十天很快就会过去的。
类似的事情不是第一次发生。
我们经常看到各种——
好心人见义勇为、制止家暴,反遭打伤甚至丢了命
——的新闻。
一方面,矛盾是夫妻间的「私事」,你去劝架就是「管闲事」,早就是下至个体、上至社会的共识。
家暴者一旦开启了自己野兽的阀门,就会像下面这位江苏男子一样,不仅当街对自己的妻子
推搡、飞踹、扇耳光;
态度嚣张到路人上前劝架,都要几拳打回,大嚷道「谁管闲事就打谁」。
疏不间亲也是处理家庭矛盾的重要法宝,很多
人都是一边坚持「不干涉他国(家)内政」的基本原则,一边和稀泥式的劝和不劝分。
比如这位「最美民政局女职员
」
,报道中说她以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等理由推迟办理离婚挽救了500多例婚姻,从而获奖「最美红娘」的荣誉称号。
她坚信着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的箴言,告诉一对对自己刚刚认识了几分钟的夫妇:家庭才是第一位。
这逻辑倒是和很多家暴案件中,习惯于
用别人的悲剧、成全自己的善良
的亲戚婆婆挺像的:
我年轻的时候也经常挨打、保证我儿子绝不再犯、女人偶尔可以忍让一次……就让儿媳妇意识到了「婚姻和睦」的重要性,放弃了离婚的念头。
最可怕的是,
不管是施暴者、还是受害者,
很多当事人也觉得——
我们夫妻打架没什么,外人不要瞎掺和。
像这次小
伙见义勇为事件中,能够站在中间拉拉架的受害妻子都是少见的。
更多的则是下面这位网友遇到的这样:
被打者疯狂地在家里喊救命,
好心邻居和警察上去她就说了一句夫妻打架,这几天她
依旧
被打的很
惨喊救命。
还有今年年初的
重庆孕妇被家暴事件
。
博主@罐头里的一叔 曝光自己凌晨时分在家附近发现一名自称是女子丈夫的男子,疯狂暴打女子。而女子已经
怀孕7个月
,被打到
满身是血、五官变形
,直到15岁的博主报了警事情才得以平息。
整个殴打过程,除了报警的少女之外,身边的人无一伸出援手。
更神奇的是,被打妻子已经伤到了如此程度,社会影响如此恶劣,处理结果竟然是——
男女愿意和解,警方说孕妇平安。
于是,
关注此事的人再也无法获得更多信息,
我们再也无从知晓:
这位妻子是否长期遭受家暴?之前有没有求助?
是否自愿选择和解?
现在是否真的安全?
被殴打之后有没有得到适当的治疗…… 一切都不了了之。
结果就是,像文章开头小伙子一样,见义勇为者也不少,但绝大多数好心人都无法靠外力,改变一个抗拒改变的家庭的现状。
往往要不是
费力不讨好
,要不觉得
管了也没用
,要不是
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
话说回来,施暴者打着「家庭暴力是私事」的幌子进行人身伤害,其实本身就是一个悖论。
在成为家庭暴力之前,首先它是暴力。暴力从来不会因为有着家庭的外衣,就自带一层美化的滤镜。
据调查,全中国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被丈夫殴打,遭到妻子殴打的男性也很常见。
那些口口声声地说夫妻间闹矛盾是私事、不用瞎掺和的人,只不过是没有经历罢了。因为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根本不知道,家暴可以给人带来多大的恐惧多深的痛苦。
受害者不愿意求助,也并不是因为人人都有斯德哥尔摩症,绝大多数是因为她们
并没有合理的途径解决,并能在反抗后保障自己的安全。
毕竟我们都知道,
家暴从来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
。
刘洲成是个例子,
曾经轰动一时的
「
王光宇杀妻案
」
也是一个例子,他在殴打自
己妻子致死蹲了六年大牢恢复自由身之后,又一次家暴了自己的新妻子——
就算受害者得到了一时的帮助,施暴者觉得丢脸了,自己的权威受到质疑了,对另一半的仇恨值还会无限增加,回家后就会继续变本加厉地家暴。
其中的根本原因就是我国之前的法律,并没有给予家暴受害者足够的保护。
直到
去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暴法》的出台
才让问题稍稍有了些起色
,其中非常引人注目的就是
人身安全保护令
的出现。
常看美剧的小伙伴可能比较熟悉这个词,在美国一般叫做限制令或者保护令。
在受害者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都可以向政府申请限
制令,限制施暴者的活动。
它能最大程度
保护家暴受害者避免遭到二次伤害
,出台以来也已经有千余位受害者因此获益。
但相比于全国家暴受害者的数量,这些还只是九牛一毛。
这背后是与《反家暴法》相配合的执行手段的缺失——
比如因为
缺少安置场所
,使得责令
施暴者
搬出双方共同住所的限制,无法得到实际执行;
责令施暴者远离特定场所的须公安机关配合,但我国《警察法》
对于警务工作的要求并无这项内容
等等。
真正达到反家暴的目标还任重道远,但这至少意味着我们对于家庭暴力问题越来越重视的态度,也给那些潜在的施暴者和冷
漠的旁观者一个大大的警告——
家庭暴力,从来不是「我的老婆想打就打」的私事,而是整个社会的公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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