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网上流传一段视频,视频中一名开宝马车男子与骑电动车男子在路口发生争执,“宝马男”从车中拿出长刀砍向骑车男子,未想到长刀掉落被骑车男子捡起,骑车男子持刀还击将“宝马男”杀害。
最新正面视频曝光
28日晚间,江苏昆山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了该起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宝马司机持长刀砍骑车人
不慎刀落反被杀
事发27日晚间,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一路口。视频中显示,一辆白色宝马车驶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行的电动车发生争执,宝马车后座一男子下车与骑车人发生口角,尽管有女伴相劝,但两人仍旧发生推搡。此时,宝马车司机从车上下来,对骑车人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拿出一把长刀,砍向骑车人。骑车人虽然连连躲避,但仍被砍中。
未曾想宝马车司机在砍人时,长刀不慎落地,骑车人抢先一步捡起长刀,反过来砍向宝马司机,宝马司机连连躲避逃窜,但骑车人不依不饶连砍数刀。
后来,有相关图片和网络信息显示,宝马车司机被骑车人砍杀身亡。
警方通报
8月28日,昆山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经初步调查,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某(男,36岁)和于某某(男,41岁)。当晚,双方在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没有生命危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不要发布和轻信未经警方证实的信息,也不要传播涉及相关当事人的照片和视频。
律师看法:骑车男防卫过当,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据权威消息,目前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于某某刑事拘留。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刘磊表示,公安方面批捕的罪名和最后法官认定的罪名是可以不一致的。
刘某某拿刀追打于某某的过程中,于某某反抗,假设于某某把刀夺过来了,刘某某还要打他,那于某某拿着刀,可以算一种正当防卫。但当刘某某转身,在跑的过程中,你的人身已经不会再受到伤害了,可是你有继续追过去,拿刀砍他,你就有伤害的故意了。
律师认为,很有可能是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砍人案死者曾获见义勇为证书
有网帖提及,事故中死亡的刘某某曾于今年3月获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证书。同时,网上爆出首先持刀的纹身男子即被害人刘海龙有犯罪前科,引发网友质疑。
据扬子晚报8月29日最新消息,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了情况说明:刘海龙曾举报有人贩毒的线索,警方据此抓获毒贩。目前我省见义勇为奖励规定“并未明确犯罪前科人员不能申报见义勇为”,对其奖励是按规定执行。
当事人真实身份曝光…
据江苏广电集团微信号“南京零距离”称,于某某在事发地附近一家酒店就职,为分管电工工作的负责人。该酒店员工称,
于某某为人和善、待人友好,并不像一个喜欢冲动的人。
此外,《零距离》记者还打听到死者刘某某在昆山市陆家镇合丰村开了一家典当行。
29日上午记者赶到时,典当行已经关门,附近居民表示,以前经常看到刘某某在典当行出入,但是昨天典当行就关门歇业,一直没有开门。
在昆山市陆家镇合丰村综治办工作人员表示,刘某某是外来人口,平时和他们接触不多,但社区几次登门要求登记外来人员信息都被拒之门外。
21财闻汇综合自: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观察者网、扬子晚报、交汇点新闻、微信号“南京零距离”(ID:lingjuli2002)、北京时间等
欢迎关注深蓝小伙伴
深蓝地产
ID:shenlanho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