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鲁中晨报
《鲁中晨报》是大众报业集团主办的一份面向城市居民的省级地域性生活类日报, 1999年7月1日创刊,为山东省第一张晨报,报纸发行范围覆盖淄博、东营、滨州、潍坊等城市,是鲁中地区新闻影响力最大,发行范围最广,广告效果最好的强势主流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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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奖励等你拿!发现了这件事后,快拨打举报电话!

鲁中晨报  · 公众号  · 山东  · 2017-01-01 16:43

正文

春节将至

燃放烟花爆竹是很多地方的传统活动

但是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众多

近日淄博市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提醒广大市民到十家合法经营(批发)单位购买

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者可向安监和公安部门举报

最高可获得3万元奖励



近日,记者从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上获悉,为做好全市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工作,保持2017年元旦、春节的安全稳定,各区县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工商部门、质监部门等将联合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据了解,截止2016年11月,我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已全部关闭退出,淄博市目前没有合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单位,只要有生产、加工烟花爆竹的行为,均为违法行为。

广大市民可拨打安监部门举报电话12350和公安部门举报电话110,积极举报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对举报查证属实的,按照《淄博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最高可获得3万元奖励。


市安委会办公室对广大市民安全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作出温馨提示:



1

一是国家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实行严格的准入许可制度,所有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业务。

2

二是不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3

三是不要在车辆行驶中、繁华街道、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进行燃放,禁止在楼群和阳台上燃放。

4

四是燃放时必须认真阅读燃放说明,选择宽敞、安全的户外场地,在上风向燃放和观赏,除有特殊说明的不要手持燃放。

5

五是燃放中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如熄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许伸头、靠近观看,也不要马上靠拢产品,要停止燃放其它产品,等明确原因,再行处理,一般为15分钟后再去处理。

6

六是不要向行人、车辆、房屋等发射、投掷烟花爆竹,不要酒后燃放烟花爆竹,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

7

七是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安全意识、法制意识,积极向公安、安监等部门举报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对举报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市安监局工商贸科介绍,目前淄博市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企业共有十家。现将十家企业的信息公布如下: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值班电话

淄博市鞭炮烟花日杂公司

张店区杏园东路南街58号

2113593-8001

淄博市淄川土产杂品总公司

淄川立交桥南

5280921

淄博泰科经贸有限公司

博山经济开发区张家庄工业园

4295079

淄博市周村旭日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周村区太和路121号

6165799

 

淄博恩成经贸有限公司

临淄区齐园路56号

15589379219

桓台县星宇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桓台县索镇镇铁西路1067号

8224517

 

山东省沂源县土产棉麻有限公司

沂源县城振兴路52号

3662988

 

高青县鸣乐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

高青县城黄河路82号

18816196785

淄博彩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高青县田镇路10号(文化路东侧)

18816134633

淄博文汇烟花爆竹经贸有限公司

高新区西五路北首(荷香园沿街房12号)

2113593



小编提醒大家

购买烟花爆竹请到正规合法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