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新批评派,可能不得不提克林斯·布鲁克斯和罗伯特·潘·沃伦合著的《小说鉴赏》,在书中,作者提出鉴别好小说的一些原则,阐述小说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为我们提供了小说批评与赏析的范例,兼论小说与人生的关系。
作为此书的审阅者,作家曹文轩表示:对于普通读者而言,这样的书,可能更有助于他们掌握最理想也是最有效的阅读方式,从而使他们更确切地理解小说何为。
今天的夜读摘选自此书细读詹姆斯·乔伊斯短篇小说《阿拉比》的部分内容,指出这篇小说并不只是一篇少年人失恋的感伤小说,它充满了含蓄的隐喻,更是一幅关于成年人生活经验中主要矛盾的象征性示意图。
詹姆斯·乔伊斯
著宗白 译
北理查蒙德街的一头是不通的,除了基督兄弟学校的学童们放学回家那段时间外,平时很寂静。在街尽头有一幢无人住的两层楼房,跟一块方地上的其他房子隔开着。街上那些有人住的房屋沉着不动声色的褐色的脸,互相凝视。
我们从前的房客,一个教士,死在这屋子的后客厅里。由于长期关闭,所有的房间散发出一股霉味。厨房后面的废物间里,满地都是乱七八糟的废纸。我在其中翻到几本书页卷起而潮湿的平装书:沃尔特·司各特所著的《修道院长》,还有《虔诚的圣餐者》和《维道克回忆录》。
我最喜欢末一本,因为那些书页是黄的。屋子后面有个荒芜的花园,中间一株苹果树,四周零零落落地有几株灌木。在一棵灌木下面我发现死去的房客的一个生锈的自行车打气筒。教士是个心肠很好的人,他在遗嘱中把全部存款捐给了各种慈善机构,又把家具赠给他的妹妹。
到了日短夜长的冬天,晚饭还没吃完,夜幕就降落了。当我们在街上玩耍时,一幢幢房屋变得阴森森的。头上的夜空是一片变幻的紫罗兰色,同街灯的微光遥遥相映。
寒气刺人,我们不停地玩着,直到浑身暖和。我们的喊叫声在僻静的街心回响。我们窜到屋子后面黑暗、泥泞的巷子里,玩粗暴的野孩子玩的夹道鞭打游戏,又跑到一家家幽暗阴湿的花园后门口,那里一个个灰坑发出难闻的气味。
然后再到黑黝黝的满是马粪味的马厩去。马夫在那里梳马,或用扣着的马具,摇出铿锵的声音。当我们折回街道时,灯光已经从一家家厨房的窗子里透出来,把这一带照亮了。这时,假如我叔叔正拐过街角,我们便藏在暗处,直到他安抵家中。如果曼根的姐姐在门口石阶上呼唤弟弟回家吃茶点,我们就在暗中看着她对街道东张西望。我们等着看她待住不走呢,还是进屋去。要是她一直不进去,我们就从暗处走出来,没奈何地走到曼根家台阶前。
她在等我们,灯光从半掩的门里射出来,映现出她的身形。她弟弟在顺从她以前,总要先嘲弄她一番,我则靠着栏杆望着她。她一移动身子,衣服便摇摆起来,柔软的辫子左右摆动。
......
爱尔兰小说家。1882年2月2日生于爱尔兰都柏林,1941年1月13日卒于瑞士苏黎世。他在都柏林接受教育,1902年迁居巴黎。
他的生活艰难,财政危机不断,慢性眼疾有时使他完全失明,他的女儿还患有精神病。小说集《都柏林人》和自传体小说《一个年轻艺术家的肖像》和他早期的散文集体现他讲故事的天赋和他的智慧。
他在朋友和赞助人的资助下,花7年时间完成了备受争议的作品《尤里西斯》,后来被认定为20世纪最伟大的英语小说,这篇小说是探索内心独白和意识流写作方式的代表作。
就所谓最简单的标准来说,这是一篇写少年失恋的小说。但是,小说的大部分并没有写到那个少年的恋爱,而是写他周围的世界——对他住的那条街道的描写,关于那个已故教士以及教士遗下的财产的情况介绍,还有他跟叔叔和姑姑的关系。这些事情都是自然而然地出现在小说里的,也就是说,按照现实主义原理,这些事情在小说里都是合情合理的。这样的成分如果只是作为“背景”或者仅仅作为“环境”来处理的话,那么这篇小说就会被无关的材料所压垮。
然而,任何读者——除非是最奇特的怪人——都很清楚,这篇小说中的各条线索都是相互联系而起作用的。我们一旦发现这些表面看来互不相干的线索在《阿拉比》里是以何种方式联系起来并都和那个少年的失恋有关的话,我们也就得出了小说的主题。
那么,像已故教士的财产啦、朋友们在抢帽子玩时那个少年却在和那个少女遥通音讯啦、茶会上的嚼舌啦、叔叔的迟迟不来啦之类的事情,究竟和少年的失恋有何关系呢?通过这些事情,间接地暗示出一件事情,那就是少年与日俱增的孤独感,也就是在他和朋友、老师及家庭之间缺乏同情心。
他说:“我仿佛感到自己端着圣餐杯,在一群对头中间穿过。”举例来说,如当叔叔站在大厅里时,少年就不能走进前室躺在窗台上,或者在学校里,他的日常学习也开始显得像“单调乏味的小孩子的游戏”。但是这种孤独感也有它几乎是狂喜的时刻。
火车的列车员把人群往后挡,“说这是直达集市的专车”,不是为他们开的。那个少年独自待在空荡荡的车厢里,但他正在去“阿拉比”的路上,正在狂喜地奔向某个充满浪漫色彩和异国情调的目的地。圣餐杯的隐喻暗示出同样珍奇的内心喜悦。
不管怎样,围绕着他的不再是普通的日常世界,在日常世界里他无论痛苦还是欣喜时都感到孤独。就是对那个少女,他也感到孤独。他和她仅谈过一次话,而当时他又是那样迷乱不堪,竟不知如何对答。但现在,他希望为她从阿拉比带点什么来,这样做总不失为他和她之间一种联络感情的方式,不失为在充满敌意的世界上他们关系的某种象征。
最后写集市的那段情节,有意识地——虽然是含蓄地——为那个少年单方面地领悟事实做了铺垫。“临时用木头搭起的月台”和出现在建筑物上方的“魅人的名字”形成了对照。在里面,大多数售货棚摊关闭着。那位“女郎”以及和她在一起谈话的那些年轻的先生是铺垫中的主要部分。
他们对少年毫不留意,只有那个“女郎”因为她的职务是售货员,才勉强地问他想买什么东西。而她的声调也是“冷冰冰的”。她也属于敌意的世界,但是她又属于一个他试图进入其中的世界,她和那些向她献媚的人在一起进行着轻松而亲昵的谈话——这种亲昵的样子同他和曼根的姐姐的关系正成对照。
这是一个辽远而又丰富多彩的世界,他无法进入这个世界,他只能用目光“诚惶诚恐地瞧着两排大坛子,它们排在棚摊门两侧,好似东方卫士”。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那个“女郎”和那些献媚者对自己正处于神圣而受到防卫的地位却毫不自知,他们纵情于嬉戏逗笑,这似乎在亵渎和贬低那个把少年隔绝在外的神秘世界。
我们何以得知这种情形的呢?小说对此并未直说,但是从那个女郎和献媚者谈话的神情与那句提到“大坛子”的话的语调的对比中,却表现出了这层意思。
这是不是一篇感伤小说呢?这篇小说写的是年轻人的恋爱而且是“初恋”,这样的恋爱通常是轻率的,往往是一时之兴。这篇小说里的那个少年也显然在捕风捉影,自作多情,他在小说结束时自己也承认他已陷入了自我蒙骗。
那么作者又如何避免这样的指责,即认为他对待这样的事是否过于认真了?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看看小说是从哪个角度来写的。
这篇小说是由主人公自叙的,但时间是在很久以后,也即在他成年之后。当然,这个情况在小说里并没有点明,但是这篇小说的语言风格显然不是未成年的少年人的风格。小说在风格上条理清晰而又复杂多变,含蓄的隐喻随处可见。
换言之,既超然又具评判性,这是一个成年男子在回忆自己的少年时代。譬如,少年在经受痛苦时是决不会进行这样的自我暴露的:“除了随便招呼一下之外,我从未同她讲过话。可是,她的名字总是使我愚蠢地情绪激动。”
事实上,这个成年人已经明白了自己少年时的行为在某种意义上讲是愚蠢的,少年时的感情是迷茫的。他早已摆脱此种迷茫,而且已经认识到这是过去存在的情况以及它为何存在的原因。
既然这个成年人已经摆脱了少年时的迷茫,那么事情为何对他依然有意义呢?他仅仅是在回忆少年时所经受过的痛苦吗?看来,不仅是这样,当他回忆少年生活时他还从中领悟到对某种问题的预示,而那个问题正是他在少年期后的生活经历中遇到的。对于儿童来说,现实和理想的矛盾可以说并不存在,而对于成年人来说,这种矛盾——其说法形形色色——却是一个恒常的问题。
这篇小说所写的就是一个少年初次遇到了这个问题——因为,他即将成年。成年人对这个问题也许已经做过种种调整,或许已经得到了某些暂时的解决办法,但是,当他回忆往事之际,他依然会辨认出这个问题,而且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少年时代产生的幻灭感和孤独感虽然显得有点幼稚可笑,但是它们到了成年人的生活经验之中非但不会消失,而且会变得更强烈、更彻底。由此看来,这篇小说并不是一篇关于人的成长过程的流水账,也不是想表现某种关于人的心理变化的医疗兴趣。它是一幅关于成年人生活经验中主要矛盾的象征性示意图。
1.那个少年和那个已故教士有何共同之处?设想,如果那个已故的人是个店老板或者是个律师或者是其他任何不“端圣餐杯”的人的话,那么小说是否会发生变化?
2.人们认为儿童比成人更具想象力,那么,当那个少年把自己以往的生活看做“单调乏味的小孩子游戏”时,这里意味着什么?
3.在这篇小说里,戏剧性的生动材料相对来说比较少,你能说说这是什么原因吗?这种情况与小说的基调以及主题是否相一致?
4.思考一下,如果要把这篇小说写成一篇感伤的、痛哭流涕的关于“初恋”失意的作品,有何难度?就这一点谈谈由于事件发生时间和分析性语言造成的讲故事时的时间“差距感”。就这一点谈谈小说的风格。
(刘文荣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