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八卦女频道(jinrongbaguanv)
银保监会“三定”方案落定后,具体人员的调整一直备受关注。相较于原银监会和原保监会,“三定”方案最终确定的900多名机关事业编制只缩编了不足200名。
最终整合后的银保监会共有26个监管职能部门(不包含机关党委),具体配置如下:
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
备注:合并
银监会
办公厅和
保监会
办公厅(党委办公室)
部门负责人:肖远企(原
银监会
审慎规制局局长)
职能:承担银行业和保险业改革开放政策研究与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国际银行保险监管改革及发展趋势、监管方向和运行机制等开展系统性研究,提出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政策建议。
备注:合并
银监会
政策研究局和
保监会
政策研究室
部门负责人:袁序成(原
保监会
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
职能:起草银行业和保险业其他法律法规草案,拟定相关监管规则。承担合法性审查和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等工作。
备注:合并
银监会
和
保监会
法规部
部门负责人:丛林(原
保监会
法规部主任)
职能:承担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统计制度、监管报表的编制披露以及行业风险监测分析预警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以及银行业和保险业信息科技风险监管工作。
备注:合并
银监会
信科部与
保监会
统计信息部
部门负责人:向东(原
保监会
统计信息部主任)or 刘春航(原
银监会
政策研究局主任)(待确认)
职能:承担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报系统年度财务预决算。建立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并监督实施。监管保险保障基金使用情况。
备注:合并
银监会
财会部和
保监会
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
部门负责人:赵宇龙(原
保监会
财会部主任)
职能:协调推进银行业和保险业普惠金融工作,拟定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对小微企业、“三农”和特殊群体的金融服务工作。
备注:保留
银监会
普惠金融部
部门负责人:李均峰(原
银监会
普惠金融部主任)
职能:拟定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规则。协调开展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的功能监管。指导银行业和保险业开展加强股权管理、规范股东行为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工作。
备注:
新增:
保监会
发展改革部部分职能并入
部门负责人:
刘峰(原
保监会
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
职能:拟定银行机构现场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现场检查立项、实施和后评价。提出整改、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
备注:
保留:
银监会
现场检查局
部门负责人:
王朝弟(原
银监会
现场检查局局长)
职能:拟定保险、信托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等现场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现场检查立项、实施和后评价。提出整改、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
备注:由
银监会
现场检查局拆分,承担
保监会
稽查局职能
部门负责人:吕宙(原
保监会
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
重大风险事件与保险案件处置局(银行业与保险业安全保卫局)
职能:拟定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违法违规案件调查规则。组织协调银行业保险业重大、跨区域风险事件和违法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检查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
备注:新增
部门负责人:
朱衍生(原
保监会
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
职能:协调开展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等功能监管。为银行业和保险业创新业务的日常监管提供指导和支持。承担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科技等新业态监管策略研究等相关工作。
备注:保留
银监会
创新部
部门负责人:李文红(原
银监会
创新部主任)
职能:研究拟订银行业和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总体规划和实施办法。协调处理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办理消费者投诉。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备注:合并
银监会
消保局和
保监会
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部门负责人:郭武平(原
银监会
巡视办主任)
职能:承担打击取缔擅自设立相关非法金融机构或者变相从事相关法定金融业务的工作。承担非法集资的认定、查处和取缔以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向有关部门移送非法集资案件。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工作。
备注:
保留
银监会
处非办
部门负责人:
朱玉国(原
银监会
处非办副巡视员)
职能:承担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银行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备注:保留
银监会
政策银行部
部门负责人:周民源(原
银监会
政策银行部主任)
职能:承担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检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备注:
保留
银监会
大型银行部
部门负责人:
杨丽平(原
银监会
大型银行部主任)
职能:承担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备注:保留
银监会
股份制银行部
部门负责人:赵江平(原
银监会
消保局局长)
职能:承担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备注:保留
银监会
城市银行部
部门负责人:凌敢(原
银监会
城市银行部主任)
职能:承担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依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备注:保留
银监会
农村金融部
部门负责人:郭鸿(原
银监会
农村金融部主任)
职能:承担外事管理、国际合作和涉港澳台地区相关事务。承担外资银行保险机构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备注:
合并
银监会
外资银行部、国际部和
保监会
国际部(港澳台办公室)
部门负责人:
段继宁(原
银监会
外资银行部主任)
职能:承担财产保险、再保险机构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备注:
保留
保监会
财产保险监管部
部门负责人:
李有祥(原
保监会
稽查局局长)
职能:承担人身保险机构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备注:
保留
保监会
人身保险监管部
部门负责人:
陈映东(原
保监会
办公厅主任)
职能:承担保险中介机构的准入管理。制定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从业要求。检查规范保险中介机构的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备注:
保留
保监会
保险中介监管部
部门负责人:
姜波(原
保监会
国际部(港澳台办公室)主任)
职能:承担建立保险资金运用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的具体工作。承担保险资金运用机构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备注:
保留
保监会
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
部门负责人:
任春生(原
保监会
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
职能:承担信托机构准入管理。开展现场检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管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指导信托业保障基金经营管理。
备注:
保留
银监会
信托部
部门负责人:
赖秀福(原
银监会
信托部主任)
职能:承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机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备注:
保留
银监会
非银部
部门负责人:
毛宛苑(原
银监会
非银部主任)